-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并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6,000股。由于《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和2023年9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截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173,394,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976,000股,以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170,418,0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125,400元(含税)。
-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 公司已回购至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截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173,394,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976,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70,418,000股。
- 以2023年9月14日的收盘价19.38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具体计算如下: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70,418,000股×0.3元/股)÷173,394,000股≈0.2949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 虚拟除权(息)参考价格=[(19.38-0.2949)+0]÷(1+0)=19.0851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 实际除权(息)参考价格=[(19.38-0.3)+0]÷(1+0)=19.0800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 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19.0800-19.0851|÷19.0800≈0.0270%<1%
- 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