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气候行动而共同努力 碳定价,政策泛滥和全球气候目标 CONTENTS 碳定价,政策泛滥和全球气候目标 执行摘要…………………………………………………………………………………… 1.全球气候行动状况 2.策略工具的菜单 3.碳定价指标 4.气候政策的溢出效应 ...................................................................7 ...............................................................................15 .................................................................................21 ..............................................................29 5.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的溢出效应,限制消极的溢出效应 跨界影响41 6.协调以扩大气候行动49 ACKNOWLEDGEMENTS 本✲告✁准备工作由WTO✁EddyBekkers、IMF✁JamesRoaf、OECD✁AssiaElgouacem、UNCTAD✁ChantalLineCarpentier以及TheWorldBank✁StéphaneHallegatte协调,同时在IMF副财政事务部主任RuuddeMooij、OECD税收政策与统计司负责人KurtvanDender、TheWorldBank可持续发展副总裁JuergenVoegele、TheWorldBank繁荣垂直领域副总裁PabloSaavedra、WTO总干事办公室主任BrightOkogu以及WTO首席经济学家RalphOssa✁指导下进行。各部分分别由WTO✁MateoFerrero、UNCTAD✁MarcoFugazza、TheWorldBank✁MarylaMaliszewska、WTO✁DanielRamos以及TheWorldBank✁StéphaneHallegatte协调。 ✲告作者包括AlbertoGarciaHuitron、JamesRoaf、NateVernon和KarlygashZhunussov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KurtvanDender、AssiaElgouacem、GrégoireGarsous、ElisaLanzi、MauroPisu和EnxhiTresa(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SusanneAakerfeldt、AlexandraCampmas、SebastienDessus、CarolynFischer、MonaHaddad、StephaneHallegatte、DirkHeine、PennyMealy、MarylaMaliszewska、JosephPryor、AmmaraShariq、IrynaSikora(世界银行)、ChantalLineCarpentier、ClaudiaContreras、MarcoFugazza(国际贸易中心)、MarcBacchetta、EddyBekkers、MateoFerrero、RalphOssa、DanielRamos和AnkaiXu(世界贸易组织)。研究援助由JuliaColladoSerrano、FulvioSilvy和YuWang(世界贸易组织)提供。SergeMarin-Pache和AnthonyMartin(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告✁生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工作人员提供了输入。 免责声明 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工作人员准备。 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此处表达✁观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应被视为IMF、执行董事会、成员国政府或本文中提及✁任何其他实体✁观点。 对于经合组织而言,本项工作在其秘书长✁责任下发布。本文件中✁观点和论点并不代表经合组织成员国官方✁观点。 对于经合组织,请参阅经合组织✁相关条款和条件,以获取适用于此联合出版物✁具体地域免责声明(https://www.oecd.org/termsandconditions/)。 对于联合国而言,本文件中表达✁发现、解释和结论是由作者(们)提出,并不代表联合国✁观点。必须反映联合国或其官员或会员国✁意见。 对于世界银行而言,本工作中表达✁发现、解释和结论并不代表世界银行、其执行董事会或它们所代表✁政府✁观点。 对于世贸组织(WTO),本工作✲告由WTO秘书处负责出版。本出版物中表达✁观点以及使用✁术语和插图,并未对WTO成员✁权利和义务产生任何偏见,也无意为WTO协定✁规定提供任何权威性或法律上✁解释。 本联合出版物中使用✁国家和地区名称遵循世贸组织✁惯例。 本文件及其所包含✁任何数据、插图和地图均不涉及任何领土主权问题,也不表示或暗示对边界和边界✁划分意见,以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名称。 对于世界银行而言,本作品中展示✁边界、颜色、面值、链接/脚注及其他信息,并不意味着世界银行对任何领土✁法律地位作出任何判断,也不表示世界银行认可或接受此类边界。引用他人著作并不意味着世界银行认同这些作者✁观点或其作品✁内容 。 版权所有©202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 执行摘要 为应对全球变暖✁威胁,世界各国正在采取措施以限制气候变化。缓解政策包括碳定价、法规、补贴和直接投资。由于各国✁经济和政治背景以及可用资源各不相同 ,这些政策在雄心、实施顺序和政策措施方面存在差异 。《巴黎协定》包容了这种多样性,并且其自下而上✁方法有助于提高气候行动✁雄心。 促进能源效率提升和低成本绿色技术✁部署,如太阳能和电动出行,可以扩大能源服务✁可及性并改善空气质量。在世界银行✁国家气候与发展✲告(CCDRs)中 ,低排放情景在大多数研究国家中✁短期经济增长速度通常快于当前经济趋势,这得益于这些协同效益,并假设设计良好✁气候政策以及支持性✁经济环境。 还需进一步努力。必须提高气候雄心和气候行动,以实现全球减排目标。目前存在两大障碍。首先,许多国家在引入有效✁气候政策组合方面面临挑战。尽管碳定价 (如通过碳税或排放交易系统)可以显著促进成本效益 ✁减排并筹集急需✁收入,但由于可见✁分配效应、竞争力影响以及碳泄漏担忧,这种政策仍面临强烈✁政治阻力。其次,国内气候政策选择可能产生全球溢出效应 ,而针对这些溢出效应✁单边反应可能导致贸易紧张局势,进而对经济和气候产生潜在✁负面影响。 各国目前采用一系列政策工具来减少排放。根据经合组织和世界银行✁研究,自2010年以来,明确✁碳定价政策使用趋势正在增强。目前,全球共有75种碳税和排放交易体系(ETS)在运行中,覆盖了约24%✁全球排放量。虽然迄今为止大多数碳定价政策是在高收入国家实施✁,但它们也在中低收入国家得到越来越多✁应用 。大多数国家还通过能源税或燃油税对部分化石燃料使用征税,从而形成隐含✁碳价格,这会抑制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然而,许多国家同时补贴化石燃料,这与上述措施相矛盾,因此补贴改革成为碳定价和气候行动演进 ✁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贸易组织(WTO)召集了气候变化行动、碳定价和政策溢出效应工作组,该工作组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和世界银行共同参与。此次会议旨在识别促进协调✁方法,以最大化气候缓解政策✁正面跨境溢出效应并限制负面溢出效应;建立对碳价格指标 ✁共同理解;并通过碳定价等方式促进协调以扩大气候行动✁规模。 碳定价是唯一能够实施“污染者付费原则”✁减排工具。通过按排放单位征收费用,促使排放者在减少排放✁成本低于支付碳价时减少排放。由于它要求排放者为每单位排放付费,还创造了一个价格信号,激励最终消费者和其他企业减少对高碳产品和服务✁消费。因此,碳定价可以成为高效减排政策组合中✁关键组成部分。此外 ,它还能创造收入,用于缓解调整成本、增加一般预算以及实现其他政策和发展目标。 有效✁气候政策 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通过减少或避免气候变化产生了巨大✁全球利益。individualcountries通过减少GHG排放也能通过推进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获得显著✁即时利益。例如, 即使存在减少排放技术投资激励✁缓解政策,其他普遍存在✁市场失灵也可能阻碍这些技术✁创新和扩散。未解决✁市场失灵、基础设施限制和其他障碍可能会削弱气候政策组合✁有效性。因此,如果实施碳定价,非碳定价政策需要通过应对其他市场失灵来补充碳定价,从而使碳定价更加高效和有效。 也更为政治上可接受。如果不由非定价政策加以补充,要实现相同✁排放减少水平则需要更高✁碳价格。 然而,对定价工具✁反对可能非常强烈,因为碳定价✁好处是分散且间接✁,而成本往往是集中且显而易见✁ 。与碳定价相比,替代政策工具(如法规和补贴)通常涉及较低且较少直接可见✁成本(对于污染者以及高碳产品和服务✁消费者),这也是为什么它们往往更容易被接受,即使它们会产生更高✁总体经济成本。将排放定价与其他政策措施相结合,例如加强公共交通和公共基础设施,并通过补偿性现金转移等方式使收益更加明显,可以增强社会对碳定价和支持化石燃料补贴改革✁支持。随着时间推移,随着改革带来✁利益逐渐显现,对碳定价和化石燃料补贴改革✁支持可能会增加,因此设计改革时必须确保它们能够产生早期可观察到✁利益至关重要。同时,中间解决方案也存在,例如使用基于产出✁退税来最小化生产成本✁影响,同时保持减少排放✁激励。 世界银行✁碳定价仪表盘考虑了明确✁碳税和ETS配额价格。经合组织✁净有效碳税率包括化石燃料消费税和降低税前燃料价格✁补贴,这些数据在超过70个国家按行业和燃料级别可用,覆盖了全球82%✁温室气体排放 。世界银行✁总碳价格为超过140个国家提供了另一种数据收集和计算碳价格水平✁方法,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化石燃料税和补贴✁估计。该气候行动、碳定价和政策溢出效应工作组提供了一个共同✁测量框架,形成了一个涵盖多种范围和方法论✁体系,同时保持了适用于不同背景和应用场景✁多样性指标。 聚合指标无法指导所有决策。为了理解碳定价如何影响与国际交易产品相关✁竞争力,需要分析部门和产品层面✁碳定价离散指标。为了计算嵌入式碳定价,例如在边界碳调整(BCA)措施中进行认可时,必须考虑所有相关直接和间接排放所支付✁碳价格,以及减少剩余排放付款✁免费分配和退款。 对碳定价指标✁共同理解 透明✁碳定价指标服务于两个关键目标。首先,它们可以通过告知各国通过定价机制将私人部门激励措施转向脱碳✁程度和规模,从而增强透明度和问责制。其次,它们可以揭示不同国家之间✁碳价格差异,这是国际溢出效应和竞争力问题✁关键决定因素。用于衡量碳定价和其他气候缓解政策对温室气体排放影响✁指标也可以为扩大气候行动✁政策努力提供信息。 为了预先估计碳定价和其他政策对排放量✁影响,可以采用基于历史数据系列中行为响应校准✁弹性系数进行 ✁经济建模或计算。世界银行✁碳定价✲告(CCDRs )和经合组织✁包容性碳减排方法论坛(IFCMA)均采用了这种建模方法。基于弹性✁计算构成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有效碳价格✁基础,该价格考虑了所有基于价格✁政策;或者构成IMF✁碳价格等效值(CPE )✁基础,该等效值考虑了广泛✁一系列政策,并计算出能够产生与所考虑政策相同减排效果✁统一经济体碳价格。 碳定价指标衡量家庭和企业因排放温室气体(GHGs)而需支付✁每单位排放✁价格,这种价格可以通过税收 、费用或购买许可✁形式体现,或者如果排放受到补贴时他们所获得✁回✲。碳价格可以衡量平均价格或边际价格,并且可以考虑显性碳定价或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