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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央企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解读:发展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

2024-12-02郝大明国新证券股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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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央企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解读:发展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

宏观研究 市场研究部 2024 年 12月2日 发展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 ——推动央企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事件 市场表现截至 2024.12.2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 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解读 该政策将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 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预计该政策将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数据来源:Wind,国新证券整理。 并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等5方面17条政策措施。 上述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意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 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要求,引导中央企业用好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打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政策意图。该政策针对国资创业投资“不敢投”“不愿投”等 问题,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建立以功能作用为重点的创业投资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既要“算总账”,对整体投资组合开展长周期考核评价;还要“算大账”,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兼顾效益回报等要素,不以单纯追求财务回报为目标。该政策主要包括2个方面内容:一是促进创业投资发展,二是健全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 分析师:郝大明登记编码:S1490514010002邮箱:haodaming@crsec.com.cn 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方面:着眼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布局,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国务院 国资委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要求,引导中央企业用好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打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证券研究报告 致力长周期陪伴创新企业成长,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 着力加大创新资本投入,募集更多资金投向硬科技。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技术,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所需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发挥母子基金放大投资功能;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吸引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共同参与,引领各类长期资本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开展有效投资,带动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 突出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理念,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央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投资优质创新项目。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加强合作,构建面向市场的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中央企业要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战略引导、产业应用、资源对接、资本运作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由中央企业并购,也可上市、股权转让。 健全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方面: 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设置容错率,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设置较高容错率。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更加关注基金投资组合整体而非单个项目、关注功能作用和战略价值而非短期财务盈亏、关注未来长期发展趋势而非当前阶段性问题。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资策略的项目出现投资失败、未达预期或者探索性失误,相关人员依法合规、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可按照规定不予、免予问责。 遵循基金市场运作规律,既突出“放得活”,又体现“管得住”。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于早期项目,可以适当简化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程序,授权投资团队在一定投资额度内自主决策。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建立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实现投资团队与基金深度绑定,与出资人共进退。 当前,新一代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科技创新的广度深度速度持续攀升,同时,国内外条件的变化,促使我们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加大对科创企业发展的支持。 目前,金融机构普遍缺少创新企业孵化阶段的投资工具和投资资金来源,PE/VC募资困难,投资处于初创孵化阶段的科创企业,风险缓释工具不多。核准制直接融资不能满足科创企业融资需求。注册制试点及全面注册制推广,契合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通过注册制改革更加畅通。 预计该政策将推动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本支撑。 投资建议 1、营造创业投资良好发展生态,有利于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2、将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 1、疫情发展超预期; 2、地缘政治恶化超预期; 3、美欧经济衰退超预期。 投资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 行业评级 强烈推荐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升幅在15%以上 看好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优于市场指数5%以上 推荐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升幅在5%到15% 中性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市场指数持平 中性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在-5%到5%内 看淡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弱于市场指数5%以上 卖出 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市场基准指数跌幅在15%以上 免责声明 郝大明,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等。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在知晓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提供给本公司客户有偿使用。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会授权相关媒体刊登研究报告,但相关媒体客户并不视为本公司客户。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该报告版权及所有相关权利。 本报告中的信息、建议等均仅供本公司客户参考之用,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并未考虑到客户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可就研究报告相关问题咨询本公司的投资顾问。本公司市场研究部及其分析师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来源可靠,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由此造成的对本报告客观性的影响。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100020)传真:010-85556155网址:www.crs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