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推进对ESG评级机构的监管 ——东方证券ESG双周报第六十期 卷首语 ESG指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是投资和评估企业的新理念新方法。在分析和投资的决策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企业的财务信息,也要重视ESG非财务信息。考虑ESG因素的投资也叫负责任投资,具有受托人责任,旨在推动公司把社会环境等要求融入到企业业务中去,降低风险,实现价值创造,产生长期回报。本系列主要从这一角度出发,针对国内外ESG相关的政策和热点进行跟踪和梳理,为长期投资的方向和方法论提供参考。 研究结论 海外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1)欧洲理事会宣布已最终批准建立首个欧盟级永久碳移除、碳农业和产品碳储存认证框架,并打击“洗绿”行为。(2)欧盟通过 了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新规则,来提高ESG评级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产品的信心。(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发布新指南,助企业识别和报告可持续性风险与机遇,识别和披露可能对其短期或长期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产生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并评估重要性。(4)英国公布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立法草案,新的立法草案将把ESG评级提供商置于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之下。(5)在COP29上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并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以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 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以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明年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基础。(6)马来西亚、印尼、泰国以及新加坡结成东盟碳市场框架联盟,在COP29上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以推进东南亚国家联盟内部的区域合作。备忘录为期两年,旨在加强高完整性碳信用的供需,提高市场流动性,为日后增加联盟成员做好准备。 国内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1)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年度ESG系列研究成果,包括《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报告(2024年)》、《中国上市公司ESG行业 报告(2024年)》和《中国上市公司ESG价值核算报告(2024年)》,全面展示上市公司ESG最新工作实践及趋势,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参考。(2)《2024中国ESG发展白皮书》于11月9日正式发布。该白皮书聚焦2024年度中国ESG发展、政策动态、全球市场趋势,以及出海、碳市场、生物多样性等热点议题。(3)工信部发布公告,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4)碳普惠两项团体标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上正式发布,包括《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行:充电桩》与《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住:智能垃圾分类》两项碳普惠团体标准,旨在精准测算和评估公民绿色行为的碳减排量,持续为消费领域的公众碳减排量提供衡量标准,推动碳普惠行业的蓬勃发展。(5)《可持续发展蓝皮书:中国可持续发展评价报告(2024)》在COP29中国角发布,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以及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要城市可持续发展成效评价结果。自开展评估以来,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已连续7年稳步提高,累计增幅达46.8%。 风险提示 一、国内外ESG政策推进不及预期二、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 ESG研究|定期报告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1日 薛俊021-63325888*6005 xueju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2 赵越峰021-63325888*7507 zhaoyuefeng@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306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PU173 段怡芊duanyiqia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401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VI649 COP29大会闭幕,奠定碳市场国际化进程 2024-11-28 ESG信披指南及沪市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2024-11-28 助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全国首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绿色公司 2024-11-24 债券在上交所发行:——ESG企业动态双周报第二十一期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目录 前言:ESG的研究意义3 国外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3 国内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5 风险提示7 前言:ESG的研究意义 ESG指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是投资和评估企业的新理念新方法。在分析和投资的决策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企业的财务信息,也要重视ESG非财务信息。考虑ESG因素的投资也叫负责任投资,具有受托人责任,旨在推动公司把社会环境等要求融入到企业业务中去,降低风险,实现价值创造,产生长期回报。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针对性部署;此后,随着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中,国内的投资和产业对ESG也越发重视。本系列主要从这一角度出发,针对国内外ESG相关的政策和热点进行跟踪和梳理,为长期投资的方向和方法论提供参考。 国外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 欧盟立法者批准建立碳移除认证体系的法规 欧洲理事会宣布已最终批准建立首个欧盟级的永久碳移除、碳农业和产品碳储存认证框架,旨在建立一个量化、监测和验证碳移除的认证体系,并打击“洗绿”行为。 碳移除解决方案包括从工业技术(如直接空气捕集项目)到自然碳汇等多种方式。碳移除项目的融资可以来自碳信用或政府激励等多种渠道,这就需要一个系统来验证和量化项目的影响和质量。该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理事会表示,届时它将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遵守该框架的组织将获得认证,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客户可以利用该认证来确定组织在碳减排方面的合规性。要获得认证资格,组织需要实施能够实现永久碳移除的系统,这些系统可以捕集并储存大气或生物碳数百年(如碳捕集与储存的生物能源、带储存的直接空气捕集);实施将碳捕集并储存在长期产品中的系统(如木材建筑产品),储存时间至少为35年;以及有助于提升森林和土壤中碳封存的农场系统,或减少土壤中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这些活动需要至少持续五年 (如再造林、恢复泥炭地或湿地、改进肥料使用)。 这些碳移除活动需要满足四项标准,组织才能获得认证:它们必须带来量化的净碳移除效益或净土壤减排效益;它们必须是额外的,这意味着它们超出了单个经营者层面的法定要求,并且它们需要认证的激励效应才能在经济上可行;它们必须确保碳的长期储存,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碳释放的风险;它们不应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并且能够为一个或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带来协同效益。此外,符合认证条件的活动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独立验证,才能获得理事会认证。第三方认证机构必须遵守严格透明的监督、验证和报告规则,这将提高对该系统的信任,并确保环境的完整性。 该法规生效四年后,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全欧盟范围的电子登记系统,以确保各组织的透明度和完整追溯性,该系统将根据认证的碳移除和土壤排放减少活动所产生的碳净效益发放证书。 欧盟通过立法监管ESG评级提供商 11月19日,欧洲理事会的欧盟成员国宣布已通过了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新规则,来提高ESG评级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产品的信心。该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并在生效18个月后适用。 新法规是在欧洲市场监管机构(ESMA)于2021年初致函欧盟委员会后制定的,该信函指出ESG评级行业目前处于无监管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缺乏透明度问题对投资者构成了潜在风险。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推出了新的可持续金融战略,其中包括承诺采取行动提高ESG评级的可靠性、可比性和透明度,并随后要求ESMA开始审查市场参与者。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项提案,要求ESG评级提供商接受ESMA监督,以确保质量和可靠性,要求包括使用严格客观的方法、防止利益冲突以及提高方法、模型和关键评级假设的透明度。 根据新法规,ESG评级提供商将被置于ESMA的管辖之下,提供商需要得到监管机构的授权和监督,并遵守包括评级方法和信息来源在内的透明度要求。新法规还要求在欧盟以外设立的ESG评级提供商必须获得欧盟授权的ESG评级提供商对其ESG评级的认可,或获得基于量化标准的认可,或根据提供商原籍国当局与ESMA之间的等效性决定,将其纳入欧盟ESG评级提供商登记册,才能在欧盟开展业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指南,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可持续性风险与机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于11月19日宣布发布一份新指南,旨在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可能对其短期或长期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产生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并评估重要性。据IFRS称,新指南是在“投资者和全球资本市场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此类信息以便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的情况下发布的。 新指南的一个重点领域是指导公司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中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概念,还重点关注重要性流程,包括强调应用ISSB准则的公司如何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利用已有的重要性判断流程。 此外,新指南还为公司提供了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披露与财务报表之间相互联系时的考虑因素,以及公司在应用ISSB准则的同时应用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或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准则(GRI)时的考虑因素。 英国公布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立法草案 英国政府公布旨在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立法草案,并计划于2025年初向议会提交最终确定的法律。新的立法草案提出将把ESG评级提供商置于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之下。 根据立法草案,ESG评级提供商必须获得FCA的授权,并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对提供商的监管有效性、商业模式和其他要求的评估。该法规将同时适用于在英国制作的评级,以及通过业务关系向英国用户提供的海外评级。该立法草案还概述了一些ESG评级提供商在监管范围之外的情况,如FCA法规已经涵盖的信用评级和投资研究提供商,它们提供ESG评级是现有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独立评级。 在推出立法草案的同时,英国财政部发布了对2023年咨询的回应,该咨询发现市场对该法规有广泛支持,95%的受访者(包括87%的评级提供商本身)同意对ESG评级提供商引入监管。受访者支持的主要监管要求包括提高ESG评级方法的透明度,以及解决利益冲突问题。政府在咨询答复中概述了启动ESG评级监管制度的预期四年过程,预计将于2025年初出台立法,然后由FCA制定监管政策提案并进行咨询,之后受影响的公司将完成授权程序,然后该制度将正式生效。 COP29闭幕达成“巴库气候团结契约” 11月24日凌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延期30多 个小时后正式闭幕。大会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以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 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以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明年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基础。 近200个缔约方打破了多年多边谈判僵局,终于在23日晚的会议上就《巴黎协定》第六条下国际碳市场机制达成一致。这标志着《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运行细则已经明确,《巴黎协定》中最后一个未决项目最终确定。大会还就减缓气候变化工作计划、全球适应气候变化目标等做出安排,进一步巩固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势。COP29中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