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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时服务:有关本公司截至2024 年3 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之补充公布

2024-10-23港股财报x***
时时服务:有关本公司截至2024 年3 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之补充公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81) 有关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之补充公布 兹提述时时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年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6日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年报 及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相关披露规定,就本公司于 2021年8月6日(“采纳日期”)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提供更多资料。 该计划概要 该计划之参与者 根据该计划,该计划之合资格参与者(“合资格参与者”)包括(a)任何雇员;(b)本公司及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c)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货品或服务的任何供应商或卖方; (d)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客户;(e)向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提供研发或其他技术支援的任何人士或实体;(f)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股东或已获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发行的任何证券的任何持有人;(g)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于任何业务或业务发展方面的任何顾问(专业或其他方面)或咨询人。 根据该计划并在其规则的规限下,董事会将有权(但不一定)于该计划有效期内随时向任何合资格参与者奖励(“奖励”)数目将由董事会根据该计划规则厘定的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的已发行股份。奖励可(i)自股份池作出;或(ii)以直接配发新股份予参与者(“选定参与者”)的形式作出。 根据该计划授予的奖励股份的最高数目及各选定参与者根据该计划的权益上限 根据该计划可授予的最高股份总数(“奖励股份”)合共不得超过于采纳日期或任何经更新限额的批准日期(如有)已发行股份的10%(基于采纳日期的1,026,351,515股已发行股份计算,即102,635,151股股份)(包括透过直接配发授予的该等股份)。 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授予各选定参与者的奖励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已发行相关类别证券的1%(基于采纳日期的1,026,351,515股已发行股份计算,即10,263,515股股份)。此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3章的适用规定,授予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的每股奖励股份,不得导致有关选定参与者于直至有关授予日期(包括该日)的12个月期间已经获授予并将获授予的奖励股份: (a)合共超过已发行相关类别证券的0.1%;及 (b)(倘证券于联交所上市)根据每次授予日期的证券收市价,总值超过500万港元。 承授人就接纳授出奖励股份应付款项 根据该计划,除非选定参与者在收到董事会有关通知后五(5)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其将拒绝接纳有关奖励,否则授出奖励股份应被视为由选定参与者不可撤销地接纳,接纳授出奖励股份时无需向本公司支付任何款项。 归属期及厘定购买价 根据该计划,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授出奖励股份的归属期。 于本集团各财政年度之初,董事会应(经计及本集团所有相关情况及事务后)厘定于该财政年度将分配本公司根据信托契约委任的受托人(“受托人”)或透过受托人为该计划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集团贡献最高金额(“集团贡献年度阈值”),以就实施该计划认购或购买股份。 集团贡献年度阈值须(及拟)用于拨付(i)将就实施该计划认购或购买的股份的认购或购买价(视情况而定),及(ii)完成认购或购买所有奖励股份所需的所有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经纪费、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投资者赔偿征费以及有关其他必要开支)(视情况而定)。该计划项下授予奖励的购买价为股份于联交所的收市价。 于任何特定财政年度的任何时间,董事会经计及本集团的所有相关情况及事务后,可不时自本公司的资源中获支付若干款项,以供受托人使用或经受托人授权透过特殊目的公司(视情况而定)认购或购买将构成股份池的股份,惟该等款项连同就该财政年度支付的任何款项于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逾集团贡献年度阈值。 该计划的余下使用年期 除非董事会提前终止,该计划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起计为期十(10)年(即2031年8月6日),及于该期限届满后不能再授出奖励,惟该计划规则应在必要的范围内维持十足效力,以令该计划有效期届满前作出的任何奖励生效。 该计划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该计划项下并无已授出奖励(包括合共向任何董事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授出的奖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并无奖励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归属、注销及失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年报载列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并继续有效。本公布为年报的补充,应与年报一并阅读。 承董事会命时时服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黎明 香港,2024年10月23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黄黎明先生(主席)、何应财先生、李展程先生及何笑珍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继阳先生、罗志豪先生及林东明先生。 本公布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本公布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刊登之日起至少七日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登载,亦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shishiservices.com.hk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