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81)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补充公布 兹提述时时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2023年6月28日刊发之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年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6日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年报及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相关披露规定提供有关股份奖励计划之进一步资料。 有关股份奖励计划之进一步详情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的奖励股份的最高数目及各参与者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权益上限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授予的最高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于采纳日期或任何经更新限额的批准日期(如有)已发行股份的10%(基于采纳日期的1,026,351,515股已发行股份计算,即102,635,151股股份)(包括透过直接配发授予的该等股份)。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授予各选定参与者的奖励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已发行相关类别证券的1%(基于采纳日期的1,026,351,515股已发行股份计算,即10,263,515股股份)。此外,根据GEM上市规则 第23章的适用规定,授予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的每股奖励股份,不得导致有关选定参与者于直至有关授予日期 (包括该日)的12个月期间已经获授予并将获授予的奖励股份: (a)合共超过已发行相关类别证券的0.1%;及 (b)(倘证券于联交所上市)根据每次授予日期的证券收市价,总值超过500万港元。 承授人就接纳授出奖励股份应付款项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除非参与者在收到董事会有关通知后五(5)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其将拒绝接纳有关奖励,否则授出奖励股份应被视为由参与者不可撤销地接纳,接纳授出奖励股份时无需向本公司支付任何款项。 归属期及购买价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授出奖励股份的归属期。相关承授人购买奖励股份无需支付任何购买价。 股份奖励计划于2023年3月31日的变动情况 于2023年3月31日,股份奖励计划项下的奖励股份变动详情如下: 奖励股份数目 承授人 授出日期 (附注1) 已授出奖励股份数目 归属期 于2022年4月1日 年内已归属 年内失效╱ 注销╱没收 于2023年 3月31日 雇员组别A 2022年 1月11日 102,635,150 (附注2) 2023年 1月11日 102,635,150 102,635,150 (附注3) – – 总计 102,635,150 102,635,150 (附注4) – – 附注: 1.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并无已授出奖励股份。 2.奖励股份的公允值为0.112港元,乃根据本公司股份于相关授出日期的收市价计算。 3.于2022年1月11日授出的奖励股份并无购买价,及奖励股份归属前本公司股份的加权平均收市价为0.077港元。 4.于2022年4月1日,有102,635,150股未归属奖励股份,及于2023年3月31日,并无未归属奖励股份。 于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及年报日期,股份奖励计划项下仍有1股(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0.0000001%)可授出的奖励股份。董事会将于必要时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要求“更新”计划上限。 上述额外资料并不影响年报所载其他资料。 承董事会命 时时服务有限公司 主席 黄黎明 香港,2023年11月3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黄黎明先生(主席)、李展程先生及何应财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东明先生、林继阳先生及罗志豪先生。 本公布乃遵照GEM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本公布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刊登之日起至少七日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登载,亦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shishiservices.com.hk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