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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8财报-
鼎智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3,634,059.08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1、2024年5月27日,公司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6,044,078股为基数,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新增股本38,417,631股。 2、2024年9月3日,公司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57,788,201股,占公司总股本42.98%。 单位:股 1、股东名称常州鼎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名称丁泉军;丁泉军是常州鼎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股东名称邵莉平,股东名称丁泉军;邵莉平是丁泉军的夫人。 3、股东名称常州鼎惠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名称丁泉军;丁泉军是常州鼎惠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期限短,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且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进度,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重要承诺”。 4、其他重大事项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基本情况 因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在新购土地(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常青路西侧、潞横路北侧的宗地)上新建厂房。公司与江苏宝森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建造合同,签约暂定合同价为119,254,481元,工期440天。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工程价款结算以第三方审定价为准,款项支付按建造进度分6次支付。 2、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签订新厂房建造合同议案》。本次合同签署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同履行情况 新建厂房在2023年10月21日竣工验收完毕。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新建厂房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面积75127.90平方米。 三、合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公司聘请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新厂房造价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审核情况如下:合同金额:119,254,481.00元,送审金额129,792,974.97元,审定金额124,827,755.07元。以上审定结果已经由公司与江苏宝森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