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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财报-
鼎智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常州鼎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名称丁泉军;丁泉军是常州鼎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股东名称邵莉平,股东名称丁泉军;邵莉平是丁泉军的夫人。 3、股东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同一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不同产品。 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鼎智”)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到宁波锚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锚点”),江苏鼎智和宁波锚点合作,可以在技术、客户、供应链、生产相互协同,优势资源互补,并且宁波锚点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可以同时获得投资回报。宁波锚点投前估值6,000万元,江苏鼎智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到宁波锚点,其中119.5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880.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江苏鼎智占宁波锚点14.2857%的股权。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期限短,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且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进度,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其他重大事项 2023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9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41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1,572,000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10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76,608.4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126,59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5-2号验资报告。 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15,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85,429.2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9,730,050.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5-4号验资报告。 合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7,218,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362,037.70元(不含税),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64,856,642.30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