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1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 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未在报告中体现。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及前十大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未在报告中披露。
三、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中铁九局集团的第一笔执行款项2,08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未在报告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