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8)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真实性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负责人对财务数据真实性的保证。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确认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适用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适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未在摘要中详细列出。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化说明。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优先股股东信息。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未在摘要中详细列出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未在摘要中详细列出财务报表数据。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新会计准则调整说明: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等规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此前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会计政策未变。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