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转债代码:118010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54,567,932.28 16.22 390,816,368.30 18.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6,585.42 83.25 50,156,789.96 25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656,180.39 97.28 44,041,212.43 33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518.07 -116.09 9,374,365.66 -87.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125.00 0.41 3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125.00 0.41 3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增加0.76个 百分点 4.32 增加3.10个 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6,559,891.11 -9.86 19,834,731.06 -16.4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24 减少1.23个 百分点 5.08 减少2.12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630,948,183.13 1,626,052,210.61 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67,194,311.79 1,156,965,623.98 0.88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在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计算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增加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性,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4,926.02 -167,342.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49,704.81 7,490,298.66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0.07 -128,108.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264,713.83 1,079,115.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4.50 合计 1,500,405.03 6,115,577.5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83.25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259.2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97.28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330.98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本报告期 -116.09 主要系公司战略储备,预付原料款增加及支付税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87.60 主要系公司战略储备,预付原料款增加及支付税费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125.00 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310.0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125.00 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310.0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62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袁建华 境内自然 人 41,072,020 29.26 39,060 39,060 无 / JET(H.K.)BIOSCIENCECO.,LIMITED 境外法人 17,547,293 12.50 / / 无 / 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95,800 4.98 / / 无 /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08,542 2.43 / / 无 / 洛阳麦金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87,938 1.70 / / 无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986,258 1.42 / / 无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69,492 1.19 / / 无 / 广州萝岗区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96,950 1.00 / / 无 /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00,000 0.93 /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00,000 0.57 / / 无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袁建华 41,032,960 人民币普通股 41,032,960 JET(H.K.)BIOSCIENCECO.,LIMITED 17,547,293 人民币普通股 17,547,293 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95,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95,800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408,542 人民币普通股 3,408,542 洛阳麦金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87,938 人民币普通股 2,387,938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86,258 人民币普通股 1,986,2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9,492 人民币普通股 1,669,492 广州萝岗区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96,950 人民币普通股 1,396,950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袁建华为麦金顿的普通合伙人,担任麦金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YuanYeJames为袁建华之子,持有JET(H.K.)BIOSCIENCECO.,LIMITED(简称“香港洁特”)100%的股权;王婧为YuanYeJames的配偶,为汇资投资普通合伙人,担任汇资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袁建华、香港洁特、麦金顿、汇资投资具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86,258股。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30,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大荣口罩无纺布案 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因与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大荣”)PTFE复合口罩无纺布合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山东大荣,涉案金额为10,866,391.80元。2022年5月,黄 埔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解除案涉的三份《销售合同》,支持山东大荣向拜费尔返还10,849,973.20元及利息,驳回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拜费尔和山东大荣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并提出上诉。2023年10月,法院二审判决(终审),撤销一审判决中“驳回拜费尔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变更一审判决改判为“合同编号分别为SRKP2020-0313、SRKP2020-04-06-2的《销售合同》自2021年8月10日解除”;变更一审判决改判为“山东大荣向拜费尔退还货款7,962,686.4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驳回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拜费尔已向法院申请执行。2024年3月,由于未发现山东大荣具有足额可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4月,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拜费尔因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已立案审查;同月公司收到法院的《受理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拜费尔申请追加山东森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森荣公司”)、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6月法院裁定驳回拜费尔全部异议请求。拜费尔因不服法院裁定结果,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