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知识产权研究 赛迪研究院主办 2024年7月20日 第1期 总第12期 本期主题 □推动知识产权“质变”跃迁为制造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国际观察 □借鉴韩国科技创新发展有益经验推动我国新型工业化建设 案例研究 □滨江物联网小镇: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数据之窗 □2010-2022年AI授权专利情况 □2010-2022年中国、欧盟和英国、美国AI专利授权情况 □2023年全球知名机器学习模型数量分布情况 □2003-23年全球知名机器学习模型数量区域分布情况 『所长导读』 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显著特点是创新,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成果载体、创新资源、创新能力评价标准、基本制度保障,与新质生产力具有内在有机联系。在我国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情况下,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知识产权质量提升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本期主题文章以《推动知识产权向“质变”跃迁为制造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为题,深入研究了知识产权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内在联系,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机制;在分析了知识产权对我国新质生产力代表性产业——光伏行业的支撑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制造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质变”的新要求,在剖析制约知识产权对于重点产业发展支撑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基础上,就抓紧抓好知识产权质量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蓄势赋能作用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国际观察分析了在科技发展方面同属于后发国家的韩国,如何通过创新驱动使 韩国经济转型升级,在后发国家发展的常规模式——模仿、吸引、再创新的基础上,走出了成功的“汉江模式”,跻身为创新型国家和发达国家行列,并连续多年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位居前列。本部分总结了韩国有益经验:创新政策起到提纲挈领作用,扶持创新型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崛起,全方位护航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我国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案例研究总结了杭州高新区(滨江)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典型经验,为其他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区利用知识产权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数据之窗用四张图展示了AI专利授权、机器学习模型状况。 赛迪智库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谢学军 2024年7月20日 目录 CONTENTS 本期主题: 推动知识产权向“质变”跃迁为制造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一、知识产权与新质生产力有机耦合…1 (一)新质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是生产力的“质变”…1 (二)知识产权制度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产物…2 (三)知识产权是具有“新质”特征的生产力构成要素…3 (四)知识产权与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渗透融合,推动生产力“质变”发展…4 (五)知识产权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在支撑、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中实现自我更新6 二、知识产权支撑我国新质生产力代表性产业构筑全球竞争优势…8 (一)自主知识产权实力不断增强,构筑光伏全产业链竞争优势…8 (二)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助推光伏发电降本增效…8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变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一味被动挨局面…9 三、制造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知识产权提出“质变”的新要求…9 (一)未来产业领域,亟待原创性发明等创新突破以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9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亟待掌握先进生产工具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设备等国产替代,摆脱对外严重依赖10 (三)传统产业和已具优势的“新三样”等领域,亟待依靠高质量专利实现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11 四、知识产权对重点产业发展支撑力不足的主要原因…12 (一)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是造成高质量专利不足的核心原因…12 (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严重不足,是“长牙齿专利”无法被发掘出来的深层次原因12 (三)专利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权利人顾虑重重,是很多专利无法成功转化的重要原因13 五、推动知识产权向“质变”跃迁,为制造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13 (一)鼓励支持领军企业积极投向需求驱动的基础研究领域,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13 (二)坚持市场导向、发挥知识产权纽带作用,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13 (三)优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形成创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创新的良性循环14 (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性产业“出海”营造良好外部环境14 (五)聚焦产业创新需求,完善高端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产出高质量知识产权提供持续驱动力14 本期主题: 推动知识产权向“质变”跃迁为制造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术语。2024年1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对新质生产力进行了科学而系统的阐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显著特点是创新,包括技术、业态、管理、制度等层面的创新对于新质生产力发展起主导作用,而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1。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成果载体、创新资源、创新能力评价标准、基本制度保障,与新质生产力具有内在有机联系。在我国从数量上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情况下,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知识产权由数量向质量“跃迁”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发展新质生 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必须紧抓知识产权质量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蓄势赋能的重要作用。 一、知识产权与新质生产力 有机耦合 (一)新质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是生产力的“质变” 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之所以是先进的在于具有不同于落后生产力的特质,它所呈现的是生产力的一种新的质态,是不同于以往生产力的“质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从发展动力看,不同于传统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尤其是突出以科技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它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体现了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国政府网(www.gov.cn)。 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的外部环境下,抢占未来科技、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对于转换发展动能的迫切要求。 从生产要素看,与依赖常规资源要素投入发展生产力不同,新质生产力充分吸收当代生产力发展成果,在利用劳动、资本、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的同时,积极将知识、技术、数据、管理等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对生产要素范围进行新的拓展。 从产业形态看,新质生产力强调要将当代最新的先进技术成果,如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生物合成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第三代互联网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从根本目的看,新质生产力是在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其根本目的在于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提高生产力发展 的科技含量、效能和质量,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点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二)知识产权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产物 从制度视角看,知识产权本身是保护、鼓励创新,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制度体系。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知识产权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产生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现实需求之中,具有必然性。 专利制度起源于英国,反映了当时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实际要求。专利制度起源于英国的亨利三世时期,当时国王为了奖励一位发明有色布料生产方法、提高生产效率的发明人,授予了他15年使用这种方法生产有色布料的垄断权。开始时这种特权限于英国市民。此后,因英国纺织行业公会垄断行业发展,限制了生产力发展,英国国王扩大了授权对象范围。对能够促进先进 生产力发展的外国人的发明,也以颁发“LettersPatent”的方式授予其一定时间内的排他性使用特权,专利的英语单词Patent即源于此2。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当时的规定,持有“专利证书”的外国发明人在享有不受英国行会限制、在某一行业内生产经营权利的同时,应承担向英国工人传授这些技术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恰恰推动了专利技术的广泛传播,加速了先进生产力发展。可见,尽管雏形时期的专利制度与当今的专利制度不可同日而语,但仍然反映了当时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现实要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在生产力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反过来又以其特殊属性支撑、保障、促进着生产力向更高程度发展。 (三)知识产权是具有“新质”特征的生产力构成要素 知识产权从字面意思看,是对人类所拥有的知识所享有的财产权;而知识从其产生看,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基于特有的思维能力经深度加工过 的、系统化的智力成果,具有创造性或独创性。这在表征科技创新成果最典型的知识产权——专利方面体现的十分鲜明。 专利,尤其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就其实质而言,是针对特定的技术问题(产品、方法或改进),从技术上所提供的一种新的解决方案。这种技术方案不同于既有解决方案,体现了提出者所付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因而具有“新质”特点。当前,各国对于获得专利授权的条件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基本相符,即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可付诸于工业应用(实用性)。 其中“新颖性”,是指这种申请专利的方案应不属于现有技术,与现有技术具有实质上的不同;而“创造性”最能体现专利的“新质”特点,这一条件在与“现有技术不同”之上进一步要求,拟申请专利的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方案,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发明的技术方案强调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更加体 2、常悦、何朝安:近代英国的技术专利制度—从纺织技术的角度看,载于《中阿科技论坛(中英阿文)》2019年03期。 现了知识产权的“新质”特点。作为人类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以上规定不仅要求提出的技术方案具有技术创新性,更加紧密地反映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并要求可应用于工业生产制造实践,即具有实用性,可实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因而能更有利于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如果从资源或生产力构成要素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如作为专利类别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本身就是一种体现着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信息资源或生产要素,其宝贵的价值源于专利制度规定、保障了其“新质”特点。 (四)知识产权与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渗透融合,推动生产力“质变”发展 知识产权的信息属性使之可以高度渗透于生产力各构成要素。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作为人类认识、改造客观世界中形成的知识,即系统化了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3。这决定了知识产权本质上的信息属性, 并由此产生了知识产权不同于有形物体的无形性、可复制性等特征。与有形物体的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虽然也具有排他性,但在非权利所有人掌握或分享了权利人的特定信息后,权利人并不因此失去该信息,而是仍然可以实施对于该信息的权利;并且,它作为无形物可以融合、体现于各种有形物体之上。甚至按照相关知识产权制度规定,要获取法律授权的智力成果应当是可以附着、呈现于有形载体之上,因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这是由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决定的,即“设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和激励创新”4。知识产权的信息属性及由之而来的无形性、可复制性等特征,使知识产权能够渗透融合于生产力各构成要素之中。 知识产权渗透融合于生产力构成要素,支撑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如上所述,专利制度规定作为技术方案的专利申请必须具有实用性的特点,能够应用于实际生产、 3、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版。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书记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