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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畅通企业绿色转型融资渠道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2024-10-15王力新世纪资信评估ζ***
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畅通企业绿色转型融资渠道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畅通企业绿色转型融资渠道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简评 绿色认证部王力 摘要: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在前期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发行指引要求上,交易商协会进一步优化绿色工作机制、丰富转型金融产品,强化配套机制,提高服务质效,以满足企业绿色转型融资诉求,精准引导资金流向绿色转型领域,助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2024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中市协发〔2024〕109号)(简称“《通知》”),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政策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相关要求,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通知》拟完善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工作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增加配套措施、健全全环链管理机制,精准引导资金流向绿色转型领域,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一、优化绿色债券工作机制 绿色金融是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推手,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特别是在“30·60”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量在2021、2022年强劲增长,并于2023年保持高位,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2023年中国可持续债券市场报告》,中国已连续两年成为世界最大绿色债券发行市场。截至2024年9月末,我 国绿色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3.92万亿元,为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图表1.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情况(单位:亿元) 10000.00 9000.00 8000.00 7000.00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0.00 数据来源:Wind资讯,新世纪评级整理 在前期发布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等指引指南基础上,《通知》进一步优化了绿色债券发行机制。 募集资金用途: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领域的前提下,《通知》放宽了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通知》支持发行人进行闲置资金流动性管理,将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并且支持发行人置换自有资金支出,可以置换发行前三个月内企业在绿色项目或绿色有息负债上的自有资金支出,满足企业资金及时性的需求。 绿色项目遴选:标准进一步严格。 在遴选绿色项目的过程中,《通知》要求发行人应逐级遴选核对绿色项目,严格对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自一级目录至四级子目录逐级遴选,避免因跨级遴选导致的仅与四级目录相符、但与二三级目录不符,募投项目实际不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情况。 信息披露:放宽发行前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 为鼓励发行绿色债券,《通知》放宽了绿色债券发行前信息披露管理要求。注册阶段,发行人可以暂不确定募投绿色项目,只需披露绿色项目遴选标准及流程等内容;发行阶段,成熟层企业(第一类TDFI、第二类DFI企业)可按注册阶段要求披露信息,成熟层以外的企业,需在发行文件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环境效益等内容。 《通知》同时提出要加强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发行人应严格按照 《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相关要求进行存续期信息披露,协会将加强存续期管理,对绿债发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及时督导纠正,并采取相应自律处理。 评估认证:鼓励评估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 为保障募集资金精准流向绿色领域,《通知》鼓励评估认证机构协助发行人严格遴选绿色项目标准,对绿色债券进行发行前评估认证及存续期跟踪评估。鉴于发行前信息披露要求有所放宽,存续期信息披露不断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评估认证机构的评估认证一方面可以协助发行人严格绿色项目遴选,一方面可以帮助进行专业规范的绿色项目环境信息核算,有助于提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募集资金100%用于绿色项目,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拓宽拓展转型债券范畴,丰富转型金融产品 我国转型类债券一般包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和转型债券,截至2024 年9月末,我国共计发行201只转型类债券,发行规模1988.26亿元。其中,挂 钩债券发行了181只,发行规模1781.28亿元;(低碳)转型债券发行20只,发 行规模206.98亿元。相较于绿色债券,转型类债券在我国发展较缓,《通知》拓宽拓展了转型债券范畴,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转型融资需求。 《通知》丰富了SLB挂钩目标设计,并鼓励SLB与ESG理念相结合。目前我国发行的SLB发行设计上,通常以惩罚性条款为主,即当发行人未 完成约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时,票面利率上调。《通知》建议发行人适当设置下 浮票面利率的条款,当发行人超额完成约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时,票面利率下浮。 《通知》鼓励债券发行人践行ESG理念。SLB发行人主要为注重企业声誉、希望展示可持续发展情况的企业,《通知》鼓励SLB发行人披露ESG相关信息,树立发行人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境内外ESG投资人,并支持企业将SLB的绩效指标与企业ESG评分挂钩,以督促企业不断提升ESG表现。 《通知》拓宽了转型债券发行人范围,拓展了转型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通知》拓宽了转型债券主体范围,发行人主体不再仅限于电力、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传统八大行业,像汽车制造、水泥、纺织与有机农业等转型融资需求强的行业也可以发行转型债券。《通知》还拓展了转 型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在有关部委或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转型目录等标准后,企业可按照转型目录发行转型债券用于企业低碳转型。 三、强化配套机制,提高服务质效 在优化相关机制同时,《通知》提出要强化配套机制,提高服务质效,为绿色及转型债券发展提供更多便利,以更好促进我国可持续债券市场发展。 在强化配套机制上,《通知》一方面加大央企民企绿色转型发行支持力度,一方面加强对主承销商绿色转型服务评价,以促进相关债券发行。对中央企业,协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管控中央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重时将绿色及转型 债券按一定比例剔除,以鼓励发行绿色及转型债券融资;对民营企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及转型产品提供增信支持,更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对主承销商,将绿色及转型产品的承销情况纳入日常评价,激发服务企业绿色转型融资动力;对评估认证机构,鼓励进行发行前评估认证及存续期跟踪评估认证。 在提高服务质效上,交易商协会将为绿色及转型产品注册发行开通“绿色通道”。绿色及转型产品注册发行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评,并实行“522”评议机制,即注册项目5个工作日首次反馈、后续2个工作日反馈、发行前变更2个工 作日首次反馈,提升注册发行评议效率。四、总结 总体上讲,《通知》在保障资金流向绿色转型领域的基础上,对绿色及转型 债券发行要求进行优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工作机制,有助于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绿色及转型产品的积极性,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免责声明: 本报告为新世纪评级基于公开及合法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所得的研究成果,版权归新世纪评级所有,新世纪评级保留一切与此相关的权利。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本报告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本报告。经过授权的引用或转载,需注明出处为新世纪评级,且不得对内容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新世纪评级授权进行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新世纪评级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报告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报告内容或者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新世纪评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