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股票评级说明和免责声明1 宏观研究/事件点评 2024年10月14日 抓手明确、空间较大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新闻发布会点评 宏观 相关报告: 山证策略团队 分析师:郭瑞 执业登记编码:S0760514050002电话:0351-8686977 邮箱:guorui@sxzq.com张治 执业登记编码:S0760522030002邮箱:zhangzhi@sxzq.com 投资要点: 事件:国新办于2024年10月12日举办以“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此次会议回应市场关切,再度重申积极财政政策基调,主要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向市场传达了近期即将推出的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财政资金来源方面,提出采取综合性措施,实现收支平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资金安排和使用目的上,主要是地方化债+补充银行资本+支持地产企稳+提升消费能力。此次会议还提示诸多财政政策工具正在研究和储备,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为财政政策进一步加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提供了积极预期。 回应市场关切,再度重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基调。今年以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不及预期,以及专项债发行进度总体偏慢,导致广义财政支出总体不及预期。9月24日“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后,市场对后续的财政政策颇为关注。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此次会议再度定向积极财政政策。会议指出,发挥好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加快落实已确定的财政政策。会议提出,目前增发国债正在加快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也在陆续下达使用。专项债券方面,待发额度加上已发未用的资金,后三个月各地共有2.3万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可安排使用。将督促地方切实用好各类债券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 采取综合性措施,实现收支平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今年1-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低于年初预算设定的目标。针对这一情况,会议指出,中国财政有足够的韧劲,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可以实现收支平衡。从会议内容看,有效补充财力的渠道包括,一是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4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盘活闲置资产,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三是指导地方依法依规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存量资金,保障财政支出需要。四是,会议提出,除四点已经进入决策程序的政策外,其他政策工具也正在研究中,比如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会议提出,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确保重点支出应支尽支。根据会议内容,目前有四点已经进入决策程序。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在问答环节,蓝佛安部长提到,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此次化债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 二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资本是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的“本钱”,也是银行推动实体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防范各类风险的基础。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不仅能够提升银行的稳健经营能力,而且可以发挥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增强信贷投放能力,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为推动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振市场信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会议支出,这项工作已经启动。 三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四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 度,提升整体消费能力。目前,我国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全方位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勤工助学等政策。下一步,将从奖优和助困两方面,分两步调整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第一步,在2024年推出以下政策措施: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提高本专科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力度。第二步,2025年提高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同时,还将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资助范围。 进一步研究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健全管理机制。第一,扩范围。一是研究完善专项债券投向清单管理,增加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最大限度扩大使用范围。二是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合理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第二,强机制。研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打通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第三,严管理。一是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监管,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分类管理项目资产,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三是探索专项债券提前偿还,研究建立健全偿债备付金制度,保障专项债券偿还来源。 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一是抓紧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加快推进改革和推动财政科学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回应社会和基层关切,针对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逐项细化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优先序,初步形成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作为今后改革的“总路线图”。二是抓紧推动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我们坚持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改革,统筹确定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时限,拟在今明两年集中推出一批条件成熟、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特别是一些事关顶层设计的基础性制度,比如说健全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基础性制度先行引领、细分领域改革举措接续跟进的改革成果体系。三是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在明确改革原则和方向的前提下,我们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创新,组织开展了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并拟在部分地区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我们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不同特点,赋予不同的改革试点内容,充分尊重首创精神,及时凝练改革经验并复制推广,与时俱进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风险提示:稳增长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地缘政治风险。 分析师承诺: 本人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分析师,本人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人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本人承诺不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或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免责声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是基于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能持有或交易本报告中提到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投资标的,还可能为或争取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客户应当考虑到公司可能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公司在知晓范围内履行披露义务。本报告版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公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规定特此声明,禁止公司员工将公司证券研究报告私自提供给未经公司授权的任何媒体或机构;禁止任何媒体或机构未经授权私自刊载或转发公司证券研究报告。刊载或转发公司证券研究报告的授权必须通过签署协议约定,且明确由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 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规定特此提示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不得将公司证券研究报告转发给他人,提示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规定特此告知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山西证券研究所: 上海深圳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5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5座3楼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6号大 百汇广场43层 太原北京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贸中心A座28层电话:0351-8686981 http://www.i618.com.cn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1号楼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