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中期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高奥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1高奥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3 93,037 66,474 其他收入 623 338 员工成本 (80,511) (50,811) 其他开支及亏损 (15,579) (13,732) 其他收益及亏损 16 (251) 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 值亏损,扣除拨回 (45) (21) 融资成本4 (96) (169) 除税前(亏损)溢利 (2,555) 1,828 所得税抵免(开支)5 89 (701) 期内(亏损)溢利其他全面开支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2,466) 1,127 (227) (315) 期内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2,693) 812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及摊薄(港仙)6 (0.31) 0.14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注 未经审核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经审核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8使用权资产8其他无形资产租金按金9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 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 2,380 3,660 2,679 4,405 980 980 1,505 1,432 1,370 1,370 8,914 11,847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9可收回税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之金融资产10 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 34,200 28,879 1,755 1,491 617 601 3,600 3,000 23,421 34,668 63,593 68,639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1 10,421 13,953 合约负债11 224 144 租赁负债 1,732 3,477 12,377 17,574 流动资产净值 51,216 51,065 附注 未经审核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经审核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820 916 递延税项负债 233 233 重置成本拨备 541 534 1,594 1,683 资产净值 58,536 61,22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000 8,000 储备 50,536 53,229 权益总额 58,536 61,229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投资 股本股份溢价 特别储备 法定储备 重估储备 法定储备 兑换储备 保留溢利 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经审核)8,00039,738 49 14 – – (267) 18,273 65,807 期内溢利–– – – – – – 1,127 1,127 转拨至法定储备–– – 14 – – – (14) –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 – – – (315) – (315)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 14 – – (315) 1,113 812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8,00039,738 49 28 – – (582) 19,386 66,619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经审核) 8,000 39,738 49 14 (186) 15 (502) 14,101 61,229 期内亏损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 –– –– –– –– – – –(227) (2,466)– (2,466) (227) 期内全面开支总额 – – – – – – (227) (2,466) (2,693)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8,000 39,738 49 14 (186) 15 (729) 11,635 58,53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7,994) 1,940 投资活动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租金按金已收利息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226)(1)232104 (775)(118)220–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109 (673) 融资活动 银行借款已付利息存入已抵押银行存款偿还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已付利息已付利息 –(600) (2,532)(85)– (31) –(1,887) (128) (10)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217) (2,0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率变动的影响 (11,102)34,668(145) (789)36,738(10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421 35,8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分析银行结余及现金 银行透支 23,421– 41,805(5,961) 23,421 35,844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其股份在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于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而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则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海洋中心6楼610室。 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KJELimited,该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陈家健先生(“陈家健先生”)、陈家安先生(“陈家安先生”)、陈家成先生(“陈家成先生”)及周家伟先生(“周家伟先生”)。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于香港、澳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及新加坡提供招聘服务及╱或调派及支薪服务。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其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及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GEM上市规则第18章的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及披露,并应连同本集团最近期年报所载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一致,于本期间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或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3.收益及分部资料收益分类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招聘服务 -香港 26,352 34,750 -中国 8,457 8,425 -新加坡 1,954 127 36,763 43,302 调派及支薪服务 -香港 54,803 21,725 -澳门 1,471 1,447 56,274 23,172 总计 93,037 66,474 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就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向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本公司执行董事)报告的资料厘定营运分部。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基于服务经营一个业务单位,并仅有人力资源服务营运一个营运分部。主要营运决策者审阅本集团整体收益及业绩,并无将财务资料作进一步解拆。 因此,概无呈列此单一营运及可报告分部的分析。 本集团的大部分收益于香港产生,而大部分非流动资产均位于香港。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进账本集团总收益逾10%之客户收益如下︰ 未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 10,837 不适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与单一客户的交易产生收益占本集团总收益10%或以上。 4.融资成本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租赁负债利息 85 128 银行透支利息 – 31 重置成本拨备利息 11 10 96 169 5.所得税(抵免)开支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360 701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17 –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466) – 总计 (89) 701 香港利得税乃按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 根据两级制利得税,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百万港元溢利将按8.25%的税率征收税项,而超过2百万港元的溢利将按16.5%的税率征收税项。不适用两级制利得税的香港集团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固定税率16.5%课税。因此,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百万港元估计应课税溢利将按8.25%的税率征收香港利得税,而超过2百万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将按16.5%的税率征收香港利得税。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各六个月,澳门所得补充税乃按超过600,000澳门元 (“澳门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2%计算。概无就澳门所得补充税作出拨备,因为澳门的附属公司于该两个期间并无超过600,000澳门元的应课税溢利。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内地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税率为25%。由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国内地附属公司并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于新加坡的附属公司产生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7%计算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由于新加坡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新加坡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 6.每股(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期内(亏损)溢利(千港元) (2,466) 1,127 股份数目: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800,000 800,000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因为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