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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公用事业2024-08-24杨帅波中邮证券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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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事件:2024年8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规范绿电交易。 主要内容 (1)明确各方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责任,保障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执行。电力交易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 (2)明确绿电交易组织形式。绿电交易属于中长期电力交易的范畴,包括省间和跨省交易。 (3)明确绿电价格机制。绿电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 (4)明确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绿电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 (5)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经审核后统一核发,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 规范绿电交易,推动国际互认,有望提升绿电需求 绿电交易快速提升,但各地绿电规则等差异大、部分外向型企业购买绿电仍困难。2021年以来,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先后开展绿电交易试点,2021-2023年,全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分别为87亿、181亿、69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83%。但目前部分省份仍未组织绿电交易或未实现常态化开市,同时,部分外向型企业反映绿电购买困难。 确保唯一性,促进国际互认。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的管理和核发,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 投资建议 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风光资产进入电价+绿价时代,随着绿电市场的常态化进行,绿色新增需求更多来自外向型企业,沿海地区优先受益,建议关注#江苏新能、晶科科技等。 风险提示: 绿电需求不及预期风险;政策超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