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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零售:消费税改或影响利益分配,关注百货、免税机遇

商贸零售2024-07-29邓文慧、曹晶国联证券绿***
商贸零售:消费税改或影响利益分配,关注百货、免税机遇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行业专题研究|商贸零售(2145) 消费税改或影响利益分配,关注百货、免税机遇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2024年07月29日 证券研究报告 |报告要点 基于我们对于消费税改革的探讨,改革或稳步推进,短期增量贡献有限,但是分配格局或有变化。就央地利益再分配而言,预计广东、山东、上海等地的财力绝对值增长更明显,贵州、云南、甘肃等西部省份财力边际提升更积极。着眼产业链利益再分配,征税环节后移有望使得强势零售商短期受益。消费税收入稳步导向消费地有望激励地方政府改善消费环境,助力地方消费长期向好,建议关注王府井等百货零售商。 基于征税范围扩充的预期,有税渠道商品价格上行或有望利好免税渠道,建议关注中国中免 |分析师及联系人 邓文慧 曹晶 SAC:S0590522060001SAC:S0590523080001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1/23 行业研究|行业专题研究 2024年07月29日 商贸零售 消费税改或影响利益分配,关注百货、免税机遇 投资建议: 强于大市(维持) 上次建议:强于大市 相对大盘走势 商贸零售 10% 沪深300 -7% -23% -40% 2023/72023/112024/32024/7 相关报告 1、《商贸零售:6月社零同比+2.0%,低于市场预期》2024.07.15 2、《商贸零售:新能源渗透率提升如何影响汽车维保市场?》2024.06.30 扫码查看更多 国内消费税:体量可观,寓禁于征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2023年国内消费税为1.61万亿元,占比8.9%,次于增值税(约38.3%)和企业所得税(约22.7%)。与其他主力税种不同的是,1)增值税等三大税已经实现央地共享,但消费税仍完全归属中央。2)消费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烟草、成品油等系绝对税收主力,2022年烟类占消费税收入比例约39%,成品油占比约35%。选择性的征收范围表明消费税的目的在于对生产和消费的调节引导作用。 全球消费税:占比呈现趋势性下滑 全球范围看,消费税占总税收比例呈下滑趋势,1975年-2020年间OECD成员国消费税比例从17.7%降至9.1%,反映其收入贡献削弱。从成熟市场实践看,1)消费税多为共享税,中央占比一般高于地方。2)因地制宜匹配征税环节且存在多环节征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一般归中央,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归地方。另外,税负并非在参与者间均衡分配,消费税带来的终端价格上涨取决于供需弹性,需求越缺乏弹性,消费者承担的份额就越大(如烟草) 消费税改革:旨在利益再分配 消费税潜在改革方向为:1)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根据我们对过往政策经验的研究观察,消费税后移一般伴随税率的向下调整,整体税负预计平稳,强势零售商有望受益。针对税收在央地间分配,我们认为存量税收也需部分共享方能缓解地方政府之困。2)征税范围扩充。综合考虑消费体量及监管效率,我们认为扩充品类有望从奢侈品等高端消费开启,而这将增加有税渠道的商品税负推动价格上行。有税渠道对应价格上行有望更加凸显免税渠道的性价比。 投资建议:关注王府井、中国中免等、 基于我们对于消费税改革的探讨,改革或稳步推进,短期增量贡献有限,但是分配格局或有变化。就央地利益再分配而言,预计广东、山东、上海等地的财力绝对值增长更明显,贵州、云南、甘肃等西部省份财力边际提升更积极。着眼产业链利益再分配,征税环节后移有望使得强势零售商短期受益。消费税收入稳步导向消费地有望激励地方政府改善消费环境,助力地方消费长期向好,建议关注王府井等百货零售商。 基于征税范围扩充的预期,有税渠道商品价格上行或有望利好免税渠道,建议关注中国中免等免税商。 风险提示:1)改革进度推行不行预期;2)国际经验、历史经验不适配的风险;3)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4)对相关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风险。 正文目录 1.国内消费税:体量可观,寓禁于征5 1.1体量:消费税为我国四大税种之一5 1.2特征:寓禁于征,消费税具备调节作用6 2.全球消费税:在总税收中占比持续下滑9 2.1总量:更注重调控职能而非收入贡献9 2.2结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11 2.3经济效应:税负分配取决于供需弹性13 3.消费税改革:利益再分配14 3.1潜在方向:后移、下划、扩税源14 3.2行业影响:利好百货、免税19 4.投资建议:关注王府井、中国中免等22 5.风险提示22 图表目录 图表1:消费税是四大税种中唯一的中央独享税5 图表2:2023年税收收入以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为主(亿元)5 图表3:2023年国内消费税为1.61万亿元,同比下降3.5%5 图表4:我国消费税制度经历数次调整6 图表5: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与环节7 图表6:2022年国内消费税以烟酒、能源、汽车为主(亿元)8 图表7:消费税的计税方式多元,一般应税消费品以从价税为主9 图表8:1965-2020年OECD成员国特定消费税占总税收的比例持续下滑10 图表9:从主要国家来看,2020年特定消费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并不高10 图表10:联邦消费税收入在总税收收入中占比下滑11 图表11:1955-2022年间纽约烟类税收的变化情况11 图表12:2024Q1美国各州政府税收及税种11 图表13:2022年联邦消费税收入来源分布11 图表14:各国烟类的消费税占零售价格比例多在50%以上12 图表15:主要国家与地区间消费税对比12 图表16:主要国家消费税分配机制存在差异13 图表17:以卷烟为例,需求缺乏弹性,消费者承担负担重13 图表18:以烟草为例,若每包烟的消费税增加80%,对应终端零售价格则上升42%14 图表19:对于需求缺乏弹性而供给有弹性的行业,大部分税收收入来自消费者剩余14 图表20:2022年各地间消费税体量15 图表21:不同消费税下划方案下对地方财力的影响(亿元)16 图表22:金银首饰等相关类目已完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16 图表23:中国内地个人奢侈品市场销售额(亿元)17 图表24:按品类划分的中国内地个人奢侈品市场增速17 图表25:以官方指导价为198.8万元(含增值税17%)的进口BMWi8为例,简要推算加征零售环节消费税影响17 图表26:消费税并未对宝马短期收入造成负面影响17 图表27:消费税前后,宝马全球毛利率略波动17 图表28: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并没有对宾利、法拉利等在华销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18 图表29:加征消费税前后,法拉利在华销售收入呈现增长态势18 图表30: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并没有对宝马、奔驰等汽车在华销量造成负面影响19 图表31:西北、两湖、川渝等地区居民消费倾向较高20 图表32:简要推算消费地原则下增量消费税收入对于地方财力贡献20 图表33:2022年增量消费税对各地税收贡献比例20 图表34:2002、2003年老凤祥销售收入上行20 图表35:2002年税收变革后,老凤祥盈利能力先上行后下滑20 图表36:2024年6月海南离岛免税销售品类分布21 图表37:加征零售环节消费税后,法拉利售价短期略增长21 图表38:目前,高档化妆品、首饰手表等品类均已征收消费税,且为从价税21 图表39:当下国际贸易中税收环节与征收税率21 1.国内消费税:体量可观,寓禁于征 1.1体量:消费税为我国四大税种之一 消费税体量可观,目前为完全的中央税种。从绝对值贡献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增值税等三大税已经实现央地共享,但消费税仍完全归属中央。财政部国库司提供的直观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税种总计占税收收入的78%,是税收的主要来源;2023年国内消费税为1.61万亿元,同比虽下降3.5%,但占税收收入比例仍达到8.9%,次于增值税(约38.3%)和企业所得税 (约22.7%)。 图表1:消费税是四大税种中唯一的中央独享税 税种 细分 中央 地方 增值税 进口货物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增 100% 值税非海关代征增值税 50% 50% 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 100% 总公司、中央企业其他企业缴纳部分 60% 40% 消费税 100% 个人所得税 60% 40% 资料来源:国务院,财政部,国联证券研究所整理 图表2:2023年税收收入以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为主 (亿元) 图表3:2023年国内消费税为1.61万亿元,同比下降 3.5% 41098 19485 17122 16118 14775 5910 5223 3784 3070 2681 2591 205 1351 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退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 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关税环境保护税 车船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 69332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国内消费税(亿元)同比增速(%) 100% 80% 60% 40% 20% 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 资料来源:财政部国库司,国联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联证券研究所 消费税并不陌生,我国于1994年开征消费税,且新一轮改革酝酿中。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一般在生产和进口环节缴纳,是典型的间接税。从消费税发展沿革看,我国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此后进行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改革方向集中于优 化征税范围和调整税率,如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5年提高卷烟消费税、将电池、涂料纳入征税范围、2016年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消费税等,逐步的改革和完善帮助我国消费税税制要素更加合理。新旧交织的时代背景下,消费税仍存在可以继续优化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图表4:我国消费税制度经历数次调整 资料来源:财政部,国联证券研究所整理 1.2特征:寓禁于征,消费税具备调节作用 消费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烟酒系绝对税收主力。消费税并不针对所有商品,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目前,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含: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15种商品。一直以来,基于消费体量与需求弹性等因素,消费税主要收入贡献集中于烟草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汽车制造业和酒类制造业,这四项占据了消费税收入的绝大部分。2022年烟草制造业占消费税收入比例约39%,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约35%,汽车制造业约7%,酒类制造业约5%。 图表5: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与环节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 烟酒能源高档消费品 卷烟 甲类卷烟乙类卷烟 雪茄烟烟丝电子烟白酒黄酒啤酒 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其他酒成品油 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白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中轻型商用客车摩托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 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