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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基金法律与实践(2021版)

另类基金法律与实践(2021版)

权威的全球法律指南 , 提供顶级律师的比较分析替代基金 2021中国 : 法律与实践袁源 , 托尼 ( 仙来 ) 刘 , 王景河和简志宏全球律师事务所practiceguides. chambers. com 2法律与实践投稿人:袁媛 , 托尼 ( 仙来 ) 刘 , 王景河和简志宏全球法律办公室见 p.14CHINAC O N T E N T S1. Generalp.31.1概述管辖权p.32. Fundsp.32.1 替代基金的类型p.32.2 基金结构p.32.3 监管制度p.42.4 贷款来源p.52.5 非传统资产p.52.6 监管审批流程p.52.7 对当地投资经理的要求p.62.8 其他当地要求p.62.9 关于其他服务提供商的规则p.62.10非本地服务的要求Providersp.62.11Tax制度p.62.12双重征税条约p.72.13利用子公司进行投资目的p.72.14替代方案的发起人 / 发起人的起源3. 经理p.93.1基金使用的法律结构经理p.93.2监管机构制度p.93.3Tax制度p.103.4关于 “常设机构 ” 的规则 p.103.5承运税利息p.103.6投资职能外包 /BusinessOperationsp.103.7当地物质要求p.113.8非本地经理的本地监管要求 p.114. 投资者p.114.1另类投资者的类型Fundsp.114.2市场营销另类基金p.114.3关于替代营销的规则基金 p.124.4本地投资者p.124.5监管机构制度p.12基金 p.7 2.15另类投资者的起源Fundsp.72.16钥匙趋势p.72.17披露 / 报告要求p.82.18预期Changesp.84.6Disclosure要求p.124.7Tax制度p.134.8FATCA / CRS 合规性制度p.13 3CHINA法律与实践供稿人: 袁源, 托尼 (仙来) 刘, 王景河, 简志宏,全球法律办公室1. G E N E R A L1.1管辖权概述The 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industry in Chi - na is relatively new yet fast - growing compared to many more developed regions in the West, with less than 20 years of history. Under the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 监督资产管理行业的配置to different regulatory bodies based on the asset manager or sponsor ’ s type of business. For exampl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banking, insur- 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和信托都有各自的监管机构监督此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业务和运营( 包括另类投资产品 ) 他们发行或赞助。我们对另类投资基金的讨论将主要集中在私募投资基金上。在在过去的十年中 , 中国逐渐建立and enhanced its private investment fund legal - isfation and regulatory systeme, which facilitated a rapidly growing fund industry. To June 2021, there were more than 24, 000 registered private fund managers and more than 10, 000 private向资产管理协会提交的资金-中国 (AMAC) , 一个自律的工业-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尝试( 中国证监会 ( CSRC ) , 累计募集资金 17.89 万亿元。2. 基金2.1另类基金的类型根据 AMAC 备案系统 , PRI-vate 投资基金可以分为以下类别:•风险投资基金 (包括投资于同类型) , 主要投资于私营公司的股权 ;•私募股权基金 ( 包括投资于同类标的基金的基金中的基金 ) , 主要关注成熟公司并购、私募公开证券的发行 , 以及真实的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机会 ;•私募基金投资于公共证券(包括投资于同类基金的基金中的基金) , 主要投资于公共证券 (“私人证券资金 “) ;•投资于艺术、葡萄酒、电影等的其他类型的私募投资基金 (包括投资于同类基金的基金); 及•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资本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投资组合的基金。2.2基金结构中国最常用的基金结构包括契约型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企业和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 com-股份有限公司) 。契约型集体投资计划 (“契约型基金 ” 或“ 契约型基金 ”)大多数私募证券基金都是作为契约型基金设立的。投资者的数量在单一契约型基金中不得超过200. 契约型基金不被视为法律实体 , 成立契约型基金确实不需要注册业务管理员-契约型基金的形成将在向 AMAC 提交文件后生效。 法律与实践CHINA供稿人: 袁源, 托尼 (仙来) 刘, 王景河, 简志宏,全球法律办公室4有限合伙企业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在中国设立为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的基金- ships can have up to 50 investors in a single fund vehicle with a minimum of one general part - ner and one limited partner. The 普通 partner承担无限责任 , 有限合伙人承担 lim 的责任和债务- 在各自的范围内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或 com 的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中国有一个 rela-在以下领域切实先进的法律框架公司法和公司治理 , 政府资助或赞助的基金 , 或国有企业下的企业利率基金可能更喜欢公司形式作为他们选择的基金结构。2.3监管制度中国颁布了许多涉及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法律和法规 , 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几个方面。合伙企业法 (2006)合伙企业法的实施是特别重要 , 因为它提供了一个为私人投资基金使用有限的合作伙伴关系提供明确的法律基础。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5)《证券投资基金法》虽然主要侧重于共同基金的监管 , 但其中有一章是关于私募证券基金的监管。它规定 , 投资者在私人投资基金必须是合格的投资基金-tors (定义如下) 和投资数量- 单一基金工具中的 TOR 不能超过 200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 私募投资基金不得从事向任何非 Quali 的投资者筹款-投资者或公众 , 特别是-通过公共媒体 , 如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 , 或通过一般征集 , 如讲座、报告或向公众开放的研讨会。它也亲- 私人投资基金可以投资在公开交易的股票、债券、基金利息中以及批准的其他证券和衍生品由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理事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2014 ) 》 ( 《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是我国对私募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主要监管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具体来说 , 《中期》措施规定 , 基金经理应筹款完成后向 AMAC 提交文件私募基金。《暂行办法》进一步条件是合格投资者是能够投资至少 1 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百万的基金投资权益 , 并拥有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的能力- erance , 并且必须满足以下净资产或收入要求 : ( i ) 如果投资者是法人实体 , 则其净资产应至少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 或 ( ii ) 如果投资者是个人 , 则其应持有至少 300 万元人民币在金融资产中 , 或有个人平均水平年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00, 000过去三年 (“合格投资者 ”) 。《暂行办法》还要求基金管理人 -投资者和基金销售机构不应保证不会有投资损失- 资本或最低回报。 CHINA法律与实践供稿人: 袁源, 托尼 (仙来) 刘, 王景河, 简志宏,全球法律办公室5《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2018 ) 》 (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由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 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受到不同的金融监管-不同规则和规则下的翻译者- 建议。因此 , 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可能会受到不同监管机构发布的不同法规的约束。指南意见旨在巩固监管不同金融监管机构对 dif 发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的要求-不同的金融机构 (包括其子-sidiaries) , 以防止由于政策差异而导致的机会主义套利。 Guid 首次- ING 意见提出了要求和限制 -对所有金融机构下的资产管理业务的限制 , 如杠杆率的限制 , 禁止多层结构和期限错配 , 这显著影响了私募基金行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 2021 年 ) 》 (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对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的规定进行了升级。通过指定一些新规则。《若干规定》强调 , 在不满足必要规定的情况下 , 不得使用 “基金 ” 或“ 基金管理 ” 或类似短语-与 AMAC 的司法和备案要求。 The若干条款进一步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不得用于 :( 一 ) 提供贷款、担保 , 或变相提供股权融资的债务融资 ( 但私募投资基金资产可用于短期过桥贷款或港口担保- folio companies with a term of no more than one年) ; (Ii) 投资于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抵押融资资产和其他信贷资产 , 或股权或其他与信贷资产并列的利息 ; (Iii) 投资无限责任 ; 或 (Iv) 适用法律、法规或禁止的其他活动中国证监会。此外 , AMAC 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自律规则 , 规范私募基金行业从筹资阶段到投资 , 以及基金投资退出。2.4贷款来源中国的私人投资基金不允许发放贷款 , 除非私人投资基金可以提供过桥贷款或担保期不超过 1 年 , 以股权投资为目的 , 但该等贷款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总资本承诺额的 20% 。2.5非传统资产目前 , 中国监管当局对私人投资基金允许投资的资产类型的监管相当谨慎。许多非传统投资目标 , 如加密货币 , 信贷资产 ,不良资产和分享利润的权利不适合私人投资资产投资基金。条例明确支持 -允许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抵押贷款-计量融资资产和其他信贷资产或股权或其他与信贷资产挂钩的权益。2.6监管审批流程一旦筹款完成 , 私人基金管理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代表基金向 AMAC 提交备案。在完整完整提交备案材料后 , 某些有信誉和信誉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快速流程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对于基金 法律与实践CHINA供稿人: 袁源, 托尼 (仙来) 刘, 王景河, 简志宏,全球法律办公室6不喜欢快速通道的经理-Sion , 完成基金备案过程大约需要两周时间。2.7对当地投资经理的要求为了管理或募集在中国境内的私募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合法存在 , 并获得必要的资格和注册。2.8其他当地要求法律框架不需要私人投资基金雇用当地雇员或有一个实际的营业地点。当地的分店- 立场要求 , 如员工资格 -要求和营业场所 , 旨在私募基金经理。2.9关于其他服务提供商的规则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的其他基金服务提供者 , 如托管人、评估师和基金利息登记机构 -必须在中国成立并获得必要的资格。一般来说 ,中国私募投资基金应当从事保管人 , 以保护基金资产。合格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 向私募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其他服务提供商 , 如评估师和注册机构 , 是具有相关资质的证券公司- 建议。2.10非本地服务提供商的要求目前 , 在中国境外设立或没有必要资格的服务提供商不允许为中国的私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