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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持续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车路协同有望成为重点发展方向

信息技术2024-06-08浦俊懿、陈超东方证券α
央地持续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车路协同有望成为重点发展方向

行业研究|动态跟踪 看好(维持) 央地持续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车路协同有望成为重点发展方向 计算机行业 国家/地区中国 行业计算机行业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8日 核心观点 今年,国家持续发文推动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建设与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 2024年1月15日,五部委发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政策通知, 计划于2024至2026年期间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推进网联云控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在多场景下的应用。2024年4月29日,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根据《关于支 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联合推出政策,目标通过3年时间,支持约30个示范区域,实现85%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繁忙普通国道和70%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的数字化转型。2024年6月4日,四部委确定比亚迪、长安、广汽乘用车、上汽、北汽蓝谷、一汽、蔚来等九家车企入围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相关车辆运行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儋州、河南郑州、重庆。 北京、上海、福州、鄂尔多斯、深圳等地积极开展“车路云一体化”探索。2024年5月31日,北京市车路云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资额为99.4亿元,包含6050个道路路口的智能化改造。5月30日,隧道 股份旗下的上海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中标奉贤区智能网联示范区车路协同应用建设项目,合同金额达到0.91亿元。该项目涵盖数据中心扩容升级,新增60个路口的智 能化建设以及对13个已有路口的改造,同时还将包含智慧停车场库的建设。6月3日,福州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启动区示范建设审批类项目公示。6月4日,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已获备案,总投资1.05亿元,均为自有资金。6月4日,深圳交通局副局长表示深圳有望成为“国家车路云一体化”的第一批试点,同时亦有望成为“交通部组织的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试点。车路云一体化建设项目不仅可以推进自动驾驶的商业化进程,还将为智慧交通、安全出行等多方面赋能。 基于车路协同的自驾或成为我国重点支持方向。美国提出V2X部署计划,计划十年内75%的信号灯交叉路口都安装路侧单元。针对如何实现自动驾驶,业界在单车智能和车路云协同两种方案的选择上一直存在争议。我们认为,我国强大的政府力量 可以调动大量的道路资源和资金来进行车路云一体化的改造。例如,上述北京近100亿的招标项目中,70%的资金来自于政府,30%的资金来自于国企。随着单车智能发展逐渐到达瓶颈,基于车路协同的高级别自动驾驶逐渐受到重视,成为我国政府坚定支持、重点发展的方向。同时,美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车路协同进程。2023年4月,美国提出智能交通系统(ITS)国家V2X部署计划,短期计划5年内,在10万个交叉路口安装RSU及配套基础设施和系统。长期计划在10年内,在25万个交叉路口安装RSU(路侧单元)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系统,介时将覆盖美国 75%的信号灯交叉路口。 浦俊懿021-63325888*6106 pujun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4050004 陈超021-63325888*3144 chenchao3@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1050002 覃俊宁qinjunning@orientsec.com.cn 宋鑫宇songxinyu@orientsec.com.cn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我们认为,车路云一体化建设项目不仅可以推进自动驾驶的商业化进程,还将为智慧交通、安全出行等多方面赋能,有望成为我国政府坚定支持、重点发展的方向。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涉及项目、产品以及地域广泛,多家智慧交通相关公司有望获益。 建议关注:千方科技(002373,未评级)、通行宝(301339,未评级)、高新兴(300098,未评级)、万集科技(300552,未评级)、金溢科技(002869,未评级)、隧道股份(600820,未评级)、四维图新(002405,未评级)、中远海科(002401,未评级)、莱斯信息(688631,未评级)、佳都科技(600728,未评级)、广电运通(002152,买入)等 风险提示 相关政策出台落地不及预期风险;科技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信息披露 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以下条款: 发布对具体股票作出明确估值和投资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时,公司持有该股票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应当在证券研究报告中向客户披露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情况, 就本证券研究报告中涉及符合上述条件的股票,向客户披露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资产管理、私募业务合计持有隧道股份(600820)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提请客户在阅读和使用本研究报告时充分考虑以上披露信息。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