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回顾:5月沪深300指数下跌0.68%,公用事业指数上涨3.15%,环保指数0.33%,月相对收益率分别为3.82%和-0.37%。申万31个一级行业分类板块中,公用事业及环保涨幅处于第4和第12名。分板块看,环保板块下跌1.04%;电力板块子板块中,火电上涨2.31%;水电上涨4.71%,新能源发电上涨1.82%;水务板块上涨2.52%;燃气板块下跌0.38%。 重要事件:5月29日,国务院对外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27项任务。 专题研究:《方案》指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投资策略:公用事业:推荐“核电与新能源”双轮驱动中国核电和全国核电龙头中国广核;电力体制改革“源网荷储”相关标的广西能源、三峡水利、南网能源、芯能科技;推荐稳定性和成长性兼具的水电龙头长江电力;推荐天然气高股息标的新奥股份和天然气贸易商转型能源服务及氦气氢气业务的成长属性标的九丰能源;电网侧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运营龙头南网储能;推荐业绩及现金流趋于稳定的火电标的华电国际、浙能电力;推荐有资金成本、资源优势的新能源运营龙头三峡能源、龙源电力。环保:1、业绩改善,估值较低;2、商业模式改善,运营指标持续向好;3、稳增运营属性显现,收益率、现金流指标持续改善。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不及预期;用电量增速下滑;电价下调;竞争加剧。 一、专题研究与核心观点 (一)异动点评 5月沪深300指数下跌0.68%,公用事业指数上涨3.15%,环保指数0.33%,月相对收益率分别为3.82%和-0.37%。申万31个一级行业分类板块中,公用事业及环保涨幅处于第4和第12名。 分板块看,环保板块下跌1.04%;电力板块子板块中,火电上涨2.31%;水电上涨4.71%,新能源发电上涨1.82%;水务板块上涨2.52%;燃气板块下跌0.38%。 (二)重要政策及事件 1、国务院印发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2、上海:到2030年绿电交易规模达到300亿千瓦时 5月2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的通知,目标提出,到2025年,绿电绿证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相关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为经营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绿电消费能力显著提升,绿电交易规模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到2030年,绿电供给和消费多元化发展,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成为全社会的新时尚,市内重点行业企业绿电覆盖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绿电消费标杆城市,绿电交易规模达到300亿千瓦时。 3、美国推出一揽子核电支持政策,推进SMR、浓缩铀产业链等发展 当地时间5月29日,美国白宫发布公告提出多项核电支持政策,包括提供资金支持现有核电站延长服役、推动新型核电站部署、简化新核电站报批建设和既有核电站扩容的许可流程,以及推进浓缩铀等供应链的发展。美国能源部的先进核反应堆示范项目(ARDP)正在为一系列项目提供“大量资金”,同时拜登签署一项国会拨款法案,向至多两个第三代(及以上)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示范项目提供至多8亿美元的补贴。 (三)专题研究 公用事业和环保行业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梳理 5月29日,国务院对外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方案》指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从内容上看,《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分别为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建筑节能降碳行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及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为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支撑,《方案》还从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技引领、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等6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 优化油气消费结构。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二、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 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 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三、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 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 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 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 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4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1亿吨。 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加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六、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 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0万吨。 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加快建造方式转型。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 推进存量建筑改造。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加强建筑运行管理。 八、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 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到2025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 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降至13%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 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