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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ESG市场跟踪双周报:《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出台,ESG债券发行、成交持续冷淡

2024-05-28祁嫣然光大证券梅***
金融工程ESG市场跟踪双周报:《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出台,ESG债券发行、成交持续冷淡

2024年5月28日 总量研究 《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出台,ESG债券发行、成交持续冷淡 ——金融工程ESG市场跟踪双周报20240527 要点 香港金管局推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2024年5月3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推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分类法》),旨在为市场提供一套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分类框架,并促进相关资金流动。《分类法》在设立时与 《巴黎协定》保持一致;致力于解决“漂绿”问题;考虑了中国内地、欧盟、东盟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以尽可能支持不同分类法之间的互操作性;采用科学的标准和阈值;并且纳入欧盟分类法的“不造成重大损害”(DNSH)和“最低社会保障”(MSS)的概念。 《分类法》目前涵盖四个行业的12项经济活动,涵盖绿色活动但不包括转型活动。覆盖行业方面,目前其覆盖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交通运输和仓储;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及修复活动;建筑业四个部门下的12项经济活动。 国内ESG新闻速览:人民银行发布2024Q1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绿色贷款季度增量创历史新高;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涉及绿色发展多项条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加快摸排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和用能设备更新;国家发改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香港证监会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就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的自愿操守准则公共征求意见;深交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ESG债券方面,本期(指2024.05.13-2024.05.26,下同)ESG债券发行寥寥,新发绿色债券12只,已发行规模为140.40亿元。新发乡村振兴债券2只、新 发可持续挂钩债券2只。 5月以来绿债发行、成交持续冷淡。绿色债券3月、4月和5月以来发行规模分别为729.99、402.74、178.04亿元;绿色债券3月、4月和5月以来成交额分别为1488.56、1243.93、829.88亿元。 ESG基金方面,目前市场存量ESG基金共203只,其中主动型基金121只、被动型基金82只。主动型ESG基金共计832.74亿元,被动型ESG基金共计234.41亿元。本期新成立1只国际(QDII)股票型环境主题基金——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 选ETF发起联接(QDII)。广发碳中和主题混合发起式A于2024年5月22日开始发售,该基金将围绕碳中和目标下减排路径所涉及的相关产业链和行业投资。 主动权益型ESG基金回撤明显,本期平均回报为-2.74%。仅华夏低碳经济一年持有A、海富通ESG领先A、华夏节能环保A呈现正收益。分主题来看,ESG、环境、社会、治理主题基金本期平均回报分别为-2.24%、-2.81%、-3.39%、 -1.89%。纯债型ESG基金本期平均回报为0.20%。 银行ESG理财产品方面,目前银行ESG理财产品共271只(包含在售、存续状态),本期4只ESG理财产品开始募集。 风险分析:报告结果均基于历史数据,历史数据存在不被重复验证的可能。 作者分析师:祁嫣然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1070001 010-56513031 qiyanran@ebscn.com 联系人:马元心 021-52523678 mayuanxin@ebscn.com 联系人:万松林 021-52523803 wansonglin@ebscn.com 目录 1、ESG热点聚焦4 1.1香港金管局推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4 2、国内ESG相关新闻追踪(4.29-5.26)5 3、ESG金融产品8 3.1ESG债券8 3.1.1ESG债券发行情况8 3.1.2绿色债券市场表现8 3.2ESG基金9 3.2.1存量市场规模9 3.2.2发行成立情况10 3.2.3基金业绩表现10 3.3银行ESG理财12 4、风险提示13 图目录 图1:近三年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9 图2:近三年绿色债券月度净融资规模9 图3:近三年绿色债券月度成交额9 图4:不同类型和期限绿色债券中债估价收益率情况9 图5:2021年以来主动型、被动型ESG基金规模变化10 图6:2023年以来ESG理财产品数量变化情况12 图7:发行机构存量ESG理财产品数量前10名12 表目录 表1:《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设立原则4 表2:《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对太阳能光伏发电活动的具体要求4 表3:新发行ESG债券8 表4:ESG基金发行成立情况10 表5:主动权益型ESG主题基金业绩表现(按本期回报排列)10 表6:主动权益型泛ESG(环境、社会、治理主题)基金业绩表现前20名(按本期回报排列)11 表7:纯债型ESG基金业绩表现(按本期回报排列)12 表8:新发ESG理财产品统计13 1、ESG热点聚焦 1.1香港金管局推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2024年5月3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推出《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分类法》),旨在为市场提供一套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分类框架,并促进相关资金流动。《分类法》在设立时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致力于解决“漂绿”问题;考虑了中国内地、欧盟、东盟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以尽可能支持不同分 类法之间的互操作性;采用科学的标准和阈值;并且纳入欧盟分类法的“不造成重大损害”(DNSH)和“最低社会保障”(MSS)的概念。 序号内容 表1:《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设立原则 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侧重于提供有关经济活动所需的排放强度绩 1效的明确定义,以便将全球升温目标控制在低于2摄氏度,并在理想情况下控制在1.5摄氏度 这一目标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 2解决“漂绿”问题: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能更清楚地说明绿色活动的定义,同时提供一套易 于使用的验证标准,减少“漂绿”现象; 与其他分类法具有互操作性: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考虑了中国内地、欧盟、东盟的可持续金 3融分类法,并基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和香港标准行业分类(HSIC)对经济活动进行分 类,确保分类法的互操作性; 4基于科学的标准和阈值: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采用的计算标准和轨迹与全球2050年净零排 放的要求保持一致; 5以不造成重大损害和最低社会保障为基础: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纳入了不造成重大损害 (DNSH)和最低社会保障(MSS)的概念,并计划在后续设计中探索这些概念的应用。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官网,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分类法》目前涵盖四个行业的12项经济活动,涵盖绿色活动但不包括转型活动。覆盖行业方面,目前其覆盖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交通运输和仓储;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及修复活动;建筑业四个部门下的12项经济活动。 具体使用方法上,1)首先需要检查覆盖范围,即将经济活动与《分类法》提供的相关活动描述进行比较,以核实它们是否包含在《分类法》中;2)其次,根据技术筛选标准(TSC)评估资格,即收集和处理经济活动的相关环境数据,以确定该活动是否符合TSC;3)最后,如果某项活动符合要求,则与实施该活动相关的支出或收入可被视为绿色活动。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构成潜在绿色金融工具(例如绿色债券或贷款)收益的基础用途。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例,若要被认可为绿色活动,那么需要满足相关活动描述,以及4项具体的技术筛选标准。 表2:《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对太阳能光伏发电活动的具体要求 描述 部门 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 活动分类 发电、输电和配电 活动描述 使用太阳能光伏(PV)技术发电的发电设施的建设或运营 HSIC描述 生产电能的发电设施的运营;包括热能、核能、水力发电、燃气轮机、柴油和可再生能源 标准和阈值 1、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最低分别不低于19%、21%;2、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7%、17.8%;3、硅基、CIGS、CdTe、其他薄膜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2%、14%、14%、12%4、多晶硅电池组件、单晶硅电池组件的衰减率第一年不超过2.5%、3%,次年起每年不超过0.7%,25年内不超过20%;薄膜电池模组衰减率第一年不超过5%,次年起每年不超过0.4%25年内不超过15%。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官网,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展望未来,香港金融管理局仍在努力扩大分类法的涵盖范围,以涵盖更多行业和活动,包括转型活动;此外,DNSH和MSS概念的应用将在未来的《分类法》中探讨。 2、国内ESG相关新闻追踪(4.29-5.26) 人民银行发布2024Q1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绿色贷款季度增量创历史新高 4月30日,人民银行发布2024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普惠金融各领域贷款、绿色贷款、涉农贷款均保持高增。 普惠金融各领域贷款增长较快:2024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3.41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0.3%,一季度增加2.38万亿元。 绿色贷款保持高速增长,季度增量创历史新高:2024年一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3.77万亿元,同比增长35.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9个百分点, 一季度增加3.7万亿元,季度增量创历史新高。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4.57、8.72和4.7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4%、39.4%和34.4%,一季度分别增加1.48万亿元、8536亿元和5757亿元。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7.89万亿元,同比增长31.3%,一季度增加5582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5.62万亿元,同比增长16%, 一季度增加3115亿元。 涉农贷款持续增长,2024年一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60.19万亿元,同比增长13.5%,一季度增加3.72万亿元。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涉及绿色发展多项条例 5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订快递暂行条例。预备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密云水库保护条例。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科技金融——要求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绿色金融——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普惠金融——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积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养老金融——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数字金融 ——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健 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 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将“五篇大文章”纳入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措施,加大内部资源倾斜。适当提升“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