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本报告所含信息仅供参考,任何内容均不构成财务、法律、商业、投资建议、投资咨询意见或其他意见。中国贸促会产业促进部对本报告所含信息的时效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确或隐含的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信息而获得的结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2023》 编委会 主任:李享副主任:史冬立编委:张军马磊刘晓红张红阳 编写组 组长:赵萍副组长:周晋竹成员:李佳悦张玉静赵力进何宗武 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 一、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持续提升 (一)东盟连续 4 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002(二)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集中度较高003(三)东盟是中国工程承包重要目的地005 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揭开新篇章006 (一)战略合作水平不断提高006(二)共同发展势头愈发强劲007(三)互联互通成果尤为丰硕007(四)物流合作前景更加广阔008(五)绿色经济合作持续深化008(六)数字经济合作迎来机遇010(七)人文交流纽带日益牢固011 一、东盟宏观经济展现强大韧性014 (一)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增长态势014(二)贸易总额实现较大幅度增长014(三)外商直接投资增速有所放缓015 二、东盟营商环境总体稳中有升 015 (一)企业认为东盟营商环境整体有所改善015(二)新泰马越印尼营商环境排名保持前五017(三)RCEP 提高了东盟开放与便利化水平017(四)越南泰国和马来市场开放程度提高显著018 (五)四成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持乐观预期019 三、在东盟中企经营状况总体较好 019 (一)超半数中企预期在东盟经营实现盈利019(二)五成中企预计在东盟营收利润将增长020(三)七成中企计划扩大面向东盟业务规模021 第三章总体问题 一、东盟部分成员市场准入壁垒仍然较高024 (一)较高的本地化要求增加外企投资成本024(二)漫长的经营资质审查提高企业时间成本024(三)部分成员未对外资开放沿海捎带业务025(四)部分成员提高外籍务工人员准入难度026(五)缅甸老挝文莱贸易便利化水平待提高026 二、部分成员外资政策需提升公平性和稳定性027 (一)设置歧视性标准不利于中企公平竞争027(二)外企较难公平参与东盟政府采购项目027(三)执法不公自由裁量权大损害中企权益029(四)政策模糊且变动频繁打击投资积极性029 三、部分成员仍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力度030 (一)物流、水电、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030(二)部分成员港口秩序混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031(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不高拖后项目进度031 四、部分成员需加大对绿色经济发展重视程度 032 (一)绿色经济起点不同发展差异较大032(二)缺乏协同一致的目标和监管机制032(三)企业期待东盟绿色经济环境改善032 第四章总体建议 一、加大 RCEP 规则的实施力度034 (一)严格落实 RCEP 贸易投资便利化规则034(二)切实遵守负面清单制度提高开放水平034(三)为 RCEP 落地实施扫清国内机制障碍034(四)推动具备条件领域进一步提高开放度034 二、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水平 035 (一)降低本地制造比例要求035(二)放开股比经营范围限制035(三)开放外资沿海捎带业务035(四)减少跨境数据流动限制035(五)放宽外籍劳工入境政策035 三、为外企提供公平公正稳定的营商环境036 (一)提高外企投资的便利化程度036(二)增强针对外资执法的公平性036(三)提高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036(四)保障外企公平参与公共采购036 四、充分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037 (一)着力提高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037(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037(三)提高政策透明度避免模糊规定037 (一)完善成员国间物流基础设施网络037(二)加大通讯和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038 六、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制定统一的监管机制039 (一)加快制定绿色经济政策法规039(二)制定东盟层面统一监管机制039(三)出台吸引外商“鼓励投资清单”039 第五章市场准入 一、最新发展 042 (一)RCEP 全面实施贸易投资潜力进一步释放042(二)菲律宾外资负面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043(三)泰国《投资促进战略》鼓励特定领域投资044(四)缅甸《投资法》放宽外商持股及审批限制045(五)马来西亚泰国鼓励进口电动汽车及零部件047(六)印尼紧急条例取代《综合法》鼓励外商投资048(七)越南外资审查制度增加外商投资进入难度049(八)新加坡提高了外籍劳工和投资者准入门槛049 二、问题分析051 (一)部分成员 RCEP 市场准入规则未落实到位051(二)投资东盟面临的股比审批程序限制增加053(三)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054(四)老挝缅甸文莱的市场准入环境有待改善055(五)外籍劳工在部分成员国遭受不公平待遇056(六)超三成企业预计东盟市场准入门槛提高058 三、我们建议059 (一)部分成员尽快落实 RCEP 规则,共享制度红利059(二)部分成员改善市场准入环境,提高市场开放度059(三)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充分释放经贸合作潜力059(四)缩减非必要投资审批程序,降低外资准入门槛059(五)放宽外籍劳工限制,加速 RCEP 市场人才流动059(六)越南应明确国家安全定义,减少外商投资限制059 第六章物流 一、最新发展 (一)越南多项措施支持物流行业发展062(二)柬埔寨斥巨资兴建物流基础设施062(三)泰国积极推动东部经济走廊建设062(四)马来西亚政府强调加强路网建设063(五)老挝颁布规划促进物流领域发展064 二、问题分析 (一)各成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大064(二)部分成员物流设施建设步伐滞后065(三)成员间区域物流联通水平待提高066(四)物流服务水平较低增加经营成本067(五)部分成员物流成本高削弱竞争力067(六)最后一公里交付仍存在较大挑战068 三、我们建议068 (一)持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068(二)提升物流领域对外合作水平068(三)不断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069(四)多举措推进物流领域提质增效069 (五)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069(六)着力改善最后一公里交付难题069 一、最新发展072 (一)东盟成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开放072(二)柬埔寨新政府采购法提升采购国际化水平073(三)新加坡多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制定绿色标准073(四)泰国绿电采购新规针对外资提出限制条件074(五)印尼政府采购规则要求优先使用本国产品075(六)越南政府修订招标投标法以支持本国企业075(七)马来西亚预算案要求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075 二、问题分析 076 (一)部分成员政府采购透明度待提高076(二)外企缺少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渠道076(三)政府采购项目的稳定性有待提升077(四)部分成员公共采购法律有待健全077(五)公共支出占比较小加大企业压力078 三、我们建议 078 (一)搭建标准化的信息发布渠道078(二)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078(三)规范和公开各类政府采购程序078(四)加强政府采购对外交流与合作079(五)增强政府采购服务和保障能力079 第八章数字经济 一、最新发展 (一)RCEP 生效实施促进东盟电子商务发展082(二)东盟及其成员出台多项数字战略规划082(三)《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谈判提速083(四)新马泰已推出跨境实时电子支付工具084(五)越南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扩大085(六)新加坡人工智能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085 二、问题分析086 (一)七成企业认为东盟数字经济环境有待改善086(二)数字基础设施差加大了数字经济发展难度087(三)数字人才匮乏拖累东盟数字经济发展速度088(四)数字经济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加大监管难度089(五)各成员间存在的数字鸿沟短时间难以弥合089(六)部分成员发展基础薄弱影响跨境数据流动090(七)超四成企业计划扩大在东盟的数字投入090 三、我们建议 091 (一)有效推动 RCEP 电子商务章节落地实施091(二)多方合作加大网络安全全球协调治理091(三)充分发挥区域数字经济合作机制作用091(四)继续推动东盟数字经济领域扩大开放091(五)加强数字治理共同应对数据安全挑战091(六)大力推进中国 - 东盟共建数字基础设施091(七)多措并举鼓励支持跨境电商综合发展092(八)重视中资企业在数字生态的赋能作用092(九)有关成员国提供数字税征税配套服务092(十)积极培育数字人才扩大对外人才交流092 第九章绿色经济 一、最新发展 (一)东盟各成员国对碳减排目标作出承诺094(二)新加坡提出五项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095(三)泰国鼓励投资脱碳技术加快绿色转型095(四)老挝多项措施鼓励电动汽车产业发展095(五)越南鼓励绿色发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096 二、问题分析 096 (一)多数成员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仍有待提升096(二)水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增加绿色发展难度097(三)外资企业投资绿色能源市场存在限制098(四)绿色政策变动频繁增加外企投资不确定性099 三、我们建议099 (一)部分成员加速绿色发展步伐缩小区域差距099 (二)完善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技术投入099(三)推动能源市场领域更高水平开放100(四)加强绿色经济对外合作实现共赢100(五)出台更稳定的绿色经济发展政策100 第十章金融税收 一、最新发展102 (一)RCEP 推动多领域金融开放合作102(二)各成员外汇管制规定差异较大102(三)部分成员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103(四)各成员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104 二、问题分析104 (一)东盟各成员金融环境差距较大104(二)汇率波动较大给外企带来挑战105(三)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偏高105(四)企业对东盟金融环境持乐观预期106 三、我们建议 106 (一)利用合作机制解决金融市场问题106(二)提高部分成员国金融监管透明度107(三)丰富外企融资渠道改善金融环境107(四)给予外资金融企业公平公正待遇107(五)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与监管合作107(六)减少外汇管制便利外企投资东盟107(七)本着公平原则减轻外企税收负担107 附录一研究过程综述109 鸣谢119 前 言 中国与东盟共同成为维护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的重要力量。2021 年习近平主席与东盟成员领导人就进一步提升双方经贸合作水平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正式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自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国与东盟全方位拓展互利合作,走出了一条长期睦邻友好,共同发展的正确道路。双方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为促进全球经济循环、助力世界经济增长、增进各国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了样板和典范。 中国与东盟多领域合作深化升级。2022 年 11 月,双方启动中国 - 东盟自贸区 3.0 版升级谈判,2023 年已开展四轮磋商,谈判有序推进。2023 年 6 月 2 日,菲律宾政府完成RCEP 核准程序,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贸区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潜力进一步释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西部陆海新通道已成为推动中国 - 东盟贸易往来的经济走廊;中缅新通道(曼德勒 - 成都)公铁联运班列、雅万高铁正式开通,为中国与东盟成员的经贸往来开辟了新线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