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6 大类资产配置 详解社保投资最新政策,三大利好 主 ( 动本报告导读: ) 被2024年3月22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划转充动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这将有利于夯实我国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扩大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来源、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配摘要: 置事件概述:2024年3月22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专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题理暂行办法》。《办法》出台于全国划转工作基本完成,多数承接主体报开始收取现金分红且规模逐年增加之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告中央层面和受托管理的地方层面现金收益开展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 投资范围涵盖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产品。各 类产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投资比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开展委托投资时,社保基金会应当选择符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要求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 证 三大利好。(1)夯实我国社会养老财富储备。《办法》出台后拓宽的投资范围,外加社保基金会专业且表现优异的投资能力,以及投资规模效益,均有利于实现现金收益保值增值,进而夯实我国应对人口老 券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2)扩大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来源。《办法》强 研调现金收益运作的安全性和长期性,并对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现金究收益在股票类金融产品上的投资比例给出了40%的较高上限。社保基报金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其管理的现金收益若告作为长期资金入市,不仅有利于提振长期投资者投资信心,也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3)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社保基金 会在实业投资方面成绩显著。《办法》规定,社保基金会管理的现金收益也可以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股权投资基金。这在获取投资回报的同时,可以服务于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 风险提示:基金实际运作发生显著变化,公开资料披露有限,历史资料失效,调查数据代表性不足,对比数据统计口径有差异。 大类资产配置研究 郭佼佼(分析师) 报告作者 021-38031042 guojiaojiao028588@gtjas.com 证书编号S0880523070002 王大霁(分析师)021-38032694 wangdaji026000@gtjas.com 证书编号S0880522080007 多头组合:农业、通信、电子、电新、化工 相关报告 2024.03.25 日本加息对大类资产的冲击短期低于预期 2024.03.21 中日印三国跨期比较:人口、经济及资产 2024.03.17 2024年全球大类资产主动配置展望 2024.03.17 从宏观友好度评分到BL模型观点矩阵 2024.03.11 目录 1.三部门联合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3 2.三大利好4 2.1.夯实我国社会养老财富储备4 2.2.扩大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来源6 2.3.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6 3.风险提示7 1.三部门联合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 2024年3月22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 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财社 〔2024〕10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出台于全国划转工作基本完成,多数承接主体开始收取现金分红且规模逐年增加之时。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 49号),明确要求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用于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承接主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和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划转国有股权承接主体。截至2020年末,中央层面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目前,全国层面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多数承接主体开始收取现金分红且规模逐年增加,需要通过运作管理进一步获取收益。为进一步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社保基金会对中央层面和受托管理的地方层面现金收益开展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办法》规定,现金收益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各承接主体是现金收益投资运营的主体。其中,中央层面现金收益由社 保基金会进行投资运营。地方层面将不低于上年底累计现金收益的50%,委托给社保基金会进行投资运营,剩余部分由地方各承接主体在限定范围内(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对划转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增资)进行投资运营。社保基金会对中央层面和受托管理的地方层面现金收益 实施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开展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投资范围涵盖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产品。各类产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投资比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见表1)。开展委托投资时,社保基金会应当选择符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要求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表1:社保基金会管理的现金收益对各类金融产品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 金融产品 投资比例 银行存款 不得低于资产净值的10%;在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银行存款总额的25% 不得低于资产净值的40%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货币市场基金 / 信用资质良好的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型养老金产品、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 / 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30% 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 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20% 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10% 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40% 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30% 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10% 债券正回购 / 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40% 资料来源:《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2.三大利好 2.1.夯实我国社会养老财富储备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 过7%时,就意味着进入老龄化;达到14%时,进入深度老龄化。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在2000年首次达到7%,迈入老龄化社会;在2021年首次超过14%,迈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图1: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逐年提高 25,000.00 中国:总人口:65岁及以上(万人) 中国:人口结构:占总人口比例:65岁及以上(%,右轴) 20.00 20,000.0016.00 15,000.0012.00 10,000.008.00 5,000.004.00 1953 1957 1961 1965 1969 1973 1977 1981 1985 1989 1993 1997 2001 2005 2009 2013 2017 2021 0.000.00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我国已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定为国家战略目标,并从财富储备等方面明确了制度框架。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 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了短期到2022年、中期到2035年、长期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并从财富储备、人力资源、物质服务、科技支撑、社会环境五个方面明确了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第一个方面就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 《办法》出台后拓宽的投资范围,外加社保基金会专业且表现优异的投资能力,以及投资规模效益,均有利于实现现金收益保值增值,进而夯实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 (1)社保基金会管理的现金收益的投资范围几乎涵盖了金融市场上绝大多类金融产品。多元化投资有利于投资风险分散化,提高投资组合韧性,并带来稳健的长期回报。 (2)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回报率达到7.66%,不仅跑赢通胀,在全球同业中也位于前列。这可彰显出社保基金会专业的投资能力和丰富的投资经验,为现金收益实现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3)主权基金在投资运营方面具备规模优势。对现金收益开展投资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会的资产管理规模,进而有利于其长期投资表现,反过来会促进现金收益的保值增值。 图2:主权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正向影响其长期投资表现 荷兰ABP NPS 新加坡GIC 韩国 k 坡Temase CalPERS CPPIB 10.0% 新西兰NZSF加拿大 8.0% 最近5个财年年化收益率 6.0% 4.0% 澳大利亚AFF 美国 新加 日本GPIF 挪威GPF G 国FRR 2.0% 法 0.0% -2.0% 0200400600800 00 12 00 10 14 00 丹麦ATP -4.0% 2022年底资产规模,十亿美元 数据来源:各基金官网,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2.2.扩大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来源 长期资金对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的 中长期资金持股占比远低于境外成熟市场。加快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办法》强调现金收益运作的安全性和长期性,并对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现金收益在股票类金融产品上的投资比例给出了40%的较高上限。 (1)《办法》指出,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应当坚持保障安全、独立运行、单独核算和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实现保值增值,并接受考核和监督。(2)《办法》要求,社保基金会对委外的投资管理机构的考核应当体现鼓励长期投资(3年以上)的导向。并且,投资管理机构需要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的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委托投资资产出现的投资损失。(3)《办法》规定,中央层面和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地方层面现金收益在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40%。 社保基金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其管理的现金收益若作为长期资金入市,不仅有利于提振长期投资者投资信心,也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图3: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比逐年提升 自然人一般法人沪股通专业机构 100% 80% 60% 40% 20%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0%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注:仅包含上交所投资者持股市值结构。 2.3.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社保基金会在实业投资方面成绩显著。截至2022年6月末,社保基金 会实业投资的累计投资规模近3000亿元,取得投资收益超过2400亿元。 其中,直接股权累计投资超过2000亿元,投资收益超过1800亿元,年化投资收益率约12%;股权基金累计投资超过800亿元,投资收益超过500亿元,年化投资收益率约14%。(参考资料来源:社保基金会) 《办法》规定,社保基金会管理的现金收益也可以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股权投资基金。这在获取投资回报的同时,可以服务于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 3.风险提示 基金实际运作发生显著变化,公开资料披露有限,历史资料失效,调查数据代表性不足,对比数据统计口径有差异。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