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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财报-
乐通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6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3,722,150.14 3.74% 294,992,310.35 -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4,102.99 130.98% 2,169,020.77 11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47,699.62 134.63% 2,078,470.16 11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2,772,524.68 69.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 133.33% 0.011 113.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 133.33% 0.011 11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7.20% 2.89% 19.1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25,272,423.25 634,093,592.76 -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7,905,185.88 73,624,869.21 5.8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1.36 -116,383.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83.32 103,914.9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03.63 7,032.7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0,000.00 241,26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939.12 -36,140.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8,031.34 -109,133.02 合计 -43,596.63 90,550.6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幅145.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增幅267.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以及预付券商服务费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增幅5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增幅91.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了环保技改的在建工程所致; 5.合同负债降幅30.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降幅40.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上年的应交房产税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幅3563.75%,主要原因是租金到期重新签署新的租赁协议,导致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增加; 8.专项储备增幅162.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油墨销售收入所计提的专项储备当年使用较少所致; 9.其他收益降幅54.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同期对比较少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增幅219.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减少导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也相应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增幅2471.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非经营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2.营业利润增幅114.57%,利润总额增幅113.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113.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为了应对今年的经济形势,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各方面的管理,重点加强了采购成本的管控及绩效考核的管理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69.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较出年同期对比增加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增幅幅379.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02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0% 51,999,959 0 质押 51,990,000 吴才苗 境内自然人 2.31% 4,610,000 0 徐海仙 境内自然人 2.30% 4,609,714 0 张学艳 境内自然人 2.18% 4,364,100 0 吴建龙 境内自然人 2.06% 4,118,800 0 吴建新 境内自然人 1.61% 3,220,800 0 韩秀琴 境内自然人 1.38% 2,751,200 0 陈晓军 境内自然人 1.30% 2,600,000 0 沈汉江 境内自然人 1.28% 2,551,900 0 董芳 境内自然人 1.12% 2,244,148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999,959 人民币普通股 51,999,959 吴才苗 4,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10,000 徐海仙 4,609,714 人民币普通股 4,609,714 张学艳 4,364,100 人民币普通股 4,364,100 吴建龙 4,118,800 人民币普通股 4,118,800 吴建新 3,22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220,800 韩秀琴 2,7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1,200 陈晓军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沈汉江 2,551,9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1,900 董芳 2,244,148 人民币普通股 2,244,14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前10名股东中,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前10名的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上述股东中吴才苗共持有公司股份4,610,000股,其中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09,900股;吴建新共持有公司股份3,220,800股,其中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220,800股;张学艳共持有公司股份4,364,100股,其中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48,200股;韩秀琴共持有公司股份2,751,200股,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44,300股;陈晓军共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00,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2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大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发行股票,优悦美晟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13号)。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7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2023年7月27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公告。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公告。 2023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