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栢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以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玖仟万元整)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源”)100%股权。 为了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保护公司在股权交易中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调整北京栢裕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等相关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日、9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嘉汇”)与北京辉创思宇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辉创思宇”)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万方嘉汇将出资6,400万元,购买辉创思宇持有的对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合法债权,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储**是该笔债权的保证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万方嘉汇已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辉创思宇支付完成了首笔债权转让款4,400万元,并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已由北京辉创思宇商贸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10月10日、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041、2023-043)。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1)2023年9月,公司与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签署了《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编号:HTJZ-A(BZ)-2023082-1)。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光”)与航天科工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HTJZ-A(ZZ)-2023082)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1万元,保证期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新瑞光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利益,分别持有新瑞光30%股份的股东孝感友联长鑫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联长鑫”)和是否风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是否风格”)自愿以其全部财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3年10月,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孝感分中心(以下简称“湖北银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COIV2023090900000074)。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光”)与湖北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COIV2023090900000069)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整),保证期间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利益,分别持有新瑞光30%股份的股东友联长鑫和是否风格自愿以其全部财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