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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4-04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一次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费用231,139.60元,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持有公司170,513,1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30%)的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35,76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该计划于2024年8月执行完毕,减持后和泰安成持有公司134,747,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2024年10月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和泰安成再次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35,76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该计划已于2024年10月执行完毕,具体详情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谢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纪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凯丽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