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1.0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设备款所致;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6.84%,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已背书的票据到期终止确认所致;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74.9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重分类至本项目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96.06%,主要系预付服务费用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90.45%,主要系本报告期备用金、押金等增加所致;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869.77%,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合同结算余额结转至本项目所致;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95.23%,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增加所致;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49.18%,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油气田技术服务固定资产所致;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00%,增加14,411.90元,主要系生产线改造升级所致;商誉较期初增加936.78%,增加131,006.93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购产生的商誉;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52.25%,主要系本报告期租赁经营场地产生的基建费用所致;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49.19%,主要系本报告期商业票据涉诉事项达成和解所致;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96.48%,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合同结算余额结转至合同资产所致;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5.37%,主要系本报告期限制性股票解禁、回购义务解除及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4.4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本项目所致;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85.89%,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已背书的票据到期终止确认所致;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99.3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职场租赁根据新租赁及所得税准则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库存股较期初减少50%,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解禁、回购义务解除;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2,087.95%,主要系控股公司少数股东实缴资本金所致;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5.4%,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应交增值税减少,对应的附加税减少所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4.59%,主要系本报告期市场维护及拓展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6.1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7.45%,主要系本报告期投入的研发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2.13%,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减少及涉诉案件借款本金已于上年度还款完毕所致;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8.3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科技统计局拨款所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终止确认股权投资所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9.73%,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货款,对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资产增加,对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4.99%,主要系上年同期商业票据诉讼案件达成和解所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9.16%,主要系上年度计提利息的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和解后无需继续计提利息所致;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5.31%,主要系上年同期终止确认股权投资计提的所得税费用较多所致;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5,790.60%,主要系本报告期控股公司利润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少数股东损益较少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1.8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增长及回款增加所致;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99.0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0.1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款及债务重组后冻结款项解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6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增长对应支付货款增长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44.58%,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63%,主要系本报告期回款增加及收到政府补助款,以及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较上年同期减少等综合所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760.33%,增加165,123.94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金额较小所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出售股权投资收到股权转让款尾款所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的收购的控股公司所持有的现金等价物大于支付的合并对价所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83.5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进设备增加所致;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购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8.51%,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出售股权投资收到股权转让款尾款、本报告期购进设备综合影响所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5.39%,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股权激励的认购款所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4.42%,主要系涉诉案件调解协议规定的借款本金上年度已归还完毕;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7.35%,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减少及涉诉案件调解协议规定的借款本金已于上年度还款完毕所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2.71%,主要系本报告期职场租赁费用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96%,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股权激励的认购款及归还涉诉案件调解协议规定的借款本金综合影响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4%,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及股权转让款,本报告期支付设备款项等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8月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在推进中。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2,35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期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2,350,000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时限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