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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8财报-
仁智股份: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29证券简称:仁智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638,539.72 24,019,344.98 3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503,229.36 -5,291,100.09 -136.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522,674.00 -4,409,235.13 -18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400,731.84 -15,636,001.61 -43.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 -0.013 -1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 -0.013 -13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19% -101.60% 63.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2,728,220.79 238,160,795.12 -1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1,919,466.45 36,271,882.61 -12.0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028.52 主要系收到科技统计局拨款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585.93 个税手续费返还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7,169.81 主要系重大资产出售中介服务费 合计 19,444.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4.1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49.2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重分类至本项目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3.38%,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货款及服务费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410.91%,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合同结算余额结转至本项目所致;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4.40%,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99.9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合同结算余额结转至合同资产所致;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34.57%,主要系本报告期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8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1.05%,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8.26%,主要系上年同期缴纳的印花税较多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1.0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部门及人员开支、市场维护及拓展投入的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2.9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7.88%,主要系本报告期投入的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4.97%,主要系银行借款及涉诉案件借款本金已于上年度归还完毕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55.8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科技统计局拨款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103.24%,主要系本期收回货款,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资产增加,对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杭州九当案件调解款项已支付完毕,本报告期无需计提预计负债所致;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13.5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22.38%,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9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增长及回款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5.1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较多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7.0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较多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834.9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改造固定资产增加所 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是涉诉案件调解协议规定的借款本金上年度已归还完毕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8.73%,主要系银行借款及涉诉案件借款本金已于上年度归还完毕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支付租赁款的现金流重分类至本项目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93%,主要系是上年同期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66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64% 81,387,013.00 67,347,567.00 质押 81,387,013.00 冻结 81,387,013.00 金雷 境内自然人 1.45% 6,316,000.00 0.00 陈曦 境内自然人 0.92% 4,000,000.00 4,00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4% 3,655,105.00 0.00 王晶 境内自然人 0.82% 3,600,000.00 3,600,000.00 黄勇 境内自然人 0.82% 3,600,000.00 3,60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0% 2,628,388.00 0.00 李向阳 境内自然人 0.60% 2,600,000.00 2,500,000.00 刘瑜斌 境内自然人 0.60% 2,600,000.00 2,600,000.00 李凯迪 境内自然人 0.58% 2,550,800.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39,4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39,446.00 金雷 6,3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16,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55,105.00 人民币普通股 3,655,105.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8,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8,388.00 李凯迪 2,55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0,800.00 林玉华 2,11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8,500.00 黄鹏华 1,80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5,6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9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6,2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07,8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7,899.00 朱孟明 1,585,0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5,02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其将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1月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22日及2023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2022-103、2022-105、2022-106、2023-001)。 (二)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平达新材料签署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决定对该行政 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