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公告编号:2024-025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435,373,486.10 375,012,503.24 1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602,901.24 72,801,845.43 -2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1,231,714.87 69,462,275.23 -2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692,560.84 -6,777,542.67 892.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69 0.2131 -26.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69 0.2126 -26.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2% 3.80% -1.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49,934,281.11 3,792,527,555.32 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151,178,348.27 2,094,899,074.01 2.6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5,052.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347,863.0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60,19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74,074.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2,559.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8,172.48 合计 2,371,186.3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3,050.00 -100.00% 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远期结售汇合约所致 应收票据 4,924,450.87 3,507,984.25 40.38%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26,378,188.87 48,815,435.44 -45.96% 主要系公司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的应收票据支付及到 期兑付所致 预付款项 32,822,397.81 18,638,264.63 76.10% 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能源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892,440.86 2,658,809.82 46.40% 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92,133,285.58 49,468,717.20 86.25% 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19,426,119.92 7,674,673.60 153.12%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18,897,234.00 30,046,048.41 -37.11% 主要系本期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316,202.16 3,461,930.79 -33.10% 主要系公司本期已收客户对价中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 310,727.56 631,073.80 -50.76%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赁负债款所致 库存股 - 12,900,72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税金及附加 5,104,873.02 3,548,286.10 43.87%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城建税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7,984,291.94 6,074,299.76 31.44% 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7,427,548.19 4,022,820.28 84.64% 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3,746,963.23 2,749,817.59 36.26%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211,220.00 -100.00% 主要系上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47,244.13 -1,418,274.00 -37.30%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052.07 84,794.05 -46.87% 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旧资产产生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299,581.47 166,561.30 79.86%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供应商赔偿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7,021.90 0.00 100.00% 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生赔偿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29,020.34 8,553,283.38 -72.77%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9,565.71 1,984,775.17 136.78%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25,808.84 35,429,790.05 -48.28%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63,663.18 4,816,659.47 40.42%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48,212.53 703,075.57 504.23%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合营公司分红款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56,000.00 88,495.58 -36.72%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处置旧设备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付的现金 18,629,141.74 80,650,503.04 -76.90% 主要系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在建项目购置设备及工程款减少所 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 -100.00% 主要系公司上期支付联营企业投资款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7,950,000.00 169,019,144.00 -42.05% 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2,000.07 12,989,302.41 -84.36%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银行汇票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98,218.71 5,689,477.91 -63.12%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贷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12,717.08 8,777,183.78 297.77%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股权回购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90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毕心德 境内自然人 26.83% 91,670,305.00 0.00 不适用 0.00 毕于东 境内自然人 7.79% 26,613,060.00 19,959,795.00 不适用 0.00 毕文娟 境内自然人 6.01% 20,538,632.00 0.00 不适用 0.00 杨力 境内自然人 2.46% 8,406,106.00 0.00 不适用 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1.25% 4,285,600.00 0.00 不适用 0.00 广发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广发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其他 0.91% 3,102,935.00 0.00 不适用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0% 3,065,915.00 0.00 不适用 0.00 吕群 境内自然人 0.86% 2,932,900.00 0.00 不适用 0.00 国寿养老策略4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83% 2,836,440.00 0.00 不适用 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其他 0.64% 2,175,155.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毕心德 91,670,305.00 人民币普通股 91,670,305.00 毕文娟 20,538,63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38,632.00 杨力 8,406,106.00 人民币普通股 8,406,106.00 毕于东 6,653,265.00 人民币普通股 6,653,265.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4,28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85,600.00 广发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广发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3,102,93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2,93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065,915.00 人民币普通股 3,065,915.00 吕群 2,93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32,900.00 国寿养老策略4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36,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6,44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2,175,15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75,15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毕心德与毕于东、毕文娟为父子、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除前述说明外,也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前述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