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证券简称:华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2,316,779.35 43,874,259.73 4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245,901.41 4,483,883.74 10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922,079.17 4,286,455.68 6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694,845.29 -28,946,967.50 11.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1.56% -0.6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1,213,802,770.98 1,260,039,724.30 -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69,343,795.78 1,060,099,576.04 0.8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7,553.65 固定资产处置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041,460.72 理财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0,086.28 合计 2,323,822.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变动说明 应收款项融资 9,421,605.74 2,054,608.78 358.56% 主要系本期大型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大 预付款项 2,146,528.83 1,479,392.21 45.10% 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 应交税费 1,094,560.95 4,890,820.50 -77.62% 主要系本期缴纳了上年末计提的第四季度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112,044.15 482,723.63 -76.79% 主要系本期员工报销款等其他应付项目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37,900.48 4,460,973.10 -56.56% 主要系因归还了购置厂房的贷款而转列此科目的金额减少 长期借款 26,931,827.80 -100.00% 主要系本期归还了购置厂房的贷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4,159.52 554,776.02 -36.16%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递延负债影响 2.利润表变动较大项目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1-3月 变动幅度 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 62,316,779.35 43,874,259.73 42.03% 主要系正常的营收增长 营业成本 40,238,784.15 25,510,680.01 57.73% 主要系本期储能锂电营收增长较大,该领域毛利偏低从而营业成本增加 税金及附加 219,394.91 125,043.80 75.45% 主要系营收的增长所致 研发费用 6,460,167.51 4,332,186.74 49.12% 主要系同比研发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工薪酬的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1,032,285.45 236,145.26 -537.14% 主要系暂时闲置的资金定期存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增加 其他收益 792,656.57 214,148.91 270.14% 主要系先进制造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产生的收益增加 投资收益 3,018,520.72 166,992.90 1,707.57% 主要系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2,490,563.90 539,449.66 -361.69% 主要系本期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使得期后回款好转,从而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金额较大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934,929.85 -9,709.42 9,529.10% 主要系储能锂电领域毛利率较低,导致测算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307,553.65 811.32 37,807.81% 主要系处置资产导致的处置损失 3.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项目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1-3月 变动幅度 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94,845.29 -28,946,967.50 11.23% 主要系本期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使得销售回款同比增加,另支付税费等其他项目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97,572.33 -25,045,947.02 374.69% 主要系本期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71,629.60 803,658,587.33 -103.72% 主要系本期归还了购置厂房的贷款,而上年同期则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7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89% 22,135,275.00 22,135,275.00 不适用 0.00 李明星 境内自然人 8.57% 5,139,900.00 5,139,900.00 不适用 0.00 杨冬强 境内自然人 8.57% 5,139,900.00 5,139,900.00 不适用 0.00 杨典宣 境内自然人 8.50% 5,102,370.00 5,102,370.00 不适用 0.00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5.00% 3,000,015.00 0.00 不适用 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4% 1,822,500.00 1,822,500.00 不适用 0.00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2.50% 1,499,985.00 0.00 不适用 0.00 陈曦 境内自然人 1.90% 1,142,355.00 0.00 不适用 0.00 胡建宏 境内自然人 0.20% 122,259.00 0.00 不适用 0.00 #潘妙贞 境内自然人 0.20% 122,1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15.00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1,499,98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85.00 陈曦 1,142,3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2,355.00 胡建宏 122,25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259.00 #潘妙贞 12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100.00 黄建国 11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100.00 甘亚江 11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300.00 李刚 9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900.00 罗菊花 9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900.00 BARCLAYSBANKPLC 86,172.00 人民币普通股 86,17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杨冬强和李明星于2020年10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2022年6月22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两人为一致行动人,杨冬强、李明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分别为8.57%和8.57%。2、杨冬强和杨典宣两人系堂兄弟关系,杨冬强、杨典宣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分别为8.57%和8.50%。3、杨冬强、李明星和杨典宣分别直接持有皮丘拉控股33.41%、33.41%和33.17%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杨冬强与李明星共同控制皮丘拉控股,皮丘拉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6.89%。4、皮丘拉控股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宁波敦恒,宁波敦恒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04%。5、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分别为5.00%和2.50%。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潘妙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2,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22,1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 22,135,275.00 0.00 0.00 22,135,275.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9-9 杨冬强 5,139,900.00 0.00 0.00 5,139,9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9-9 李明星 5,139,900.00 0.00 0.00 5,139,9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9-9 杨典宣 5,102,370.00 0.00 0.00 5,102,37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9-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22,500.00 0.00 0.00 1,822,5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9-9 陈曦 1,160,055.00 1,160,055.00 0.0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