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农业新质生产力|行业研究 大公国际:关注农业新质生产力——种业阵型企业发展 文/杜碧红 摘要 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针对“三农”工作,强调要“加大种业振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扶持种业阵型企业,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既是端稳饭碗的重要举措,也能帮助塑造相关延伸产业,形成新动能,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当前形势下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在金融支农综合体系建设过程中,种业阵型企业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综合效益值得更多关注。 正文 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是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其中种业又处于关键地位。 2024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另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是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其中种业又处于关键地位。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针对“三农”工作,强调要“加大种业振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种业振兴行动2021年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单位陆续出台了不同类型的支持政策,其中涉及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根据企业创新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情况,决定遴选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等69家企业为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6家企业为国家畜禽种业阵 型企业,宁德市富发水产有限公司等121家企业为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此次公布的种业阵型企业包括破难题阵型、补短板阵型、强优势阵型和专业化平台,其中部分企业同时入选多个阵型。 以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为例1(以下简称“样本企业”),其中15家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已有部分种业企业参与资本市场,但参与数量及规模整体有限。样本企业中不乏龙头,其中部分入选阵型企业为行业代表性企业如隆平高科、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战 1入选企业去重且不包括技术支撑中的平台及科学中心。 略合作公司。但就行业整体发展来看,国内种业格局较为分散,与发达国家种业企业竞争存在差距,尤其是在技术等创新要素的集成和运用方面。扶持种业阵型企业,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既是端稳饭碗的重要举措,也能帮助塑造相关延伸产业,形成新动能,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表1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聚焦领域 阵型企业 聚焦领域 “破难题”阵型企业 聚焦少数主要依靠进口的种源,加快引进创制优异种质资源,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 “补短板”阵型企业 聚焦有差距的种源,充分挖掘优异种质资源,在品种产量、性能、品质等方面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强优势”阵型企业 聚焦优势种源,加快现代育种新技术应用,巩固强化育种创新优势,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 专业化平台阵型企业(机构) 在科技创新、金融支持、行业自律、人才培训等方面发挥优势,持续为育种创新提供支撑服务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大公国际整理 育种是推动种业振兴的基础,也是各种业企业建立竞争优势的核心,但育种创新往往投入较大,不确定性较高。帮助种业企业做好育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种源自主可控,应为其建立良性的外部环境,即优化社会资本进入的通路,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的协同,在关键领域集成技术能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维系好企业创新的积极主动性;突出市场化主体地位,使创新成果不止步于资源挖掘和品种审定,真正实现产业化。 当前形势下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在金融支农 综合体系建设过程中,种业阵型企业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综合效益值得更多关注。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金融领域对“三农”相关的支持在不断加大。结合债券市场,包括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乡村振兴票据等,配置种类和各金融机构的相关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这类融资用途虽广泛涉及粮食稳产保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多个方面,但实际对于种业振兴、农业核心技术突破的支持仍有待加强。具体地,观察样本企业的债券发行情况,发行主体数量很少,其发行的债券虽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实际对公开债券市场的参与运用比较有限。主体评级方面,发行时主体级别多为AA及AA-,且目前有存续债券的种业企业数量很少,债券市场在满足农业技术攻关、科技装备等资金需求方面的作用仍有较大发挥空间。 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三对接”,其中之一就是“鼓励金融机构与阵型企业对接”。当前形势下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对于已经比较成熟的乡村振兴相关专项债券,应当进一步关注其投向,是否流向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是否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否促进加快产业化步 伐,同时考虑与其他品种,如绿色债、科创债的结合情况。另一方面,针对可能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企业,如种业阵型企业,关注其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综合效益,更广泛构建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的平台。 进一步地,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规模化企业,关注其产业链协同能力。这类企业的上下游延伸包括在当前领域内延伸,如种业内的种质资源、选育、繁殖、推广销售;行业内延伸,如其业务范围可能涉及种业、饲料、动物保护、植物保健、农药化肥等等;还包括跨界延伸,如农业互联网、种植科技服务等。二是针对特色化企业,关注其差异化发展能力。由于种业本身类型繁多,不同细分行业如作物与畜禽之间往往差异较大。参考阵型企业划分,可以侧重相关企业是否聚焦在少数主要依靠进口的种源、有差距的种源、优势种源。从新质生产力培育的角度出发,则要关注其对全要素的创新性配置和集成能力。对标发达国家种业企业,帮助协同相关企业对领先技术、资源、资本等进行快速运用转化,从而提高生产率。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