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益盛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益盛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9财报-
益盛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苏美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生产成本上涨的风险、研发风险、存货跌价的风险、药品不良反应风险等。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可能面临风险的相关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0,951,6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1 第六节重要事项4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5 第十节财务报告5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过的公告正本及原稿;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益盛永泰 指 集安市益盛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汉参科技 指 吉林省益盛汉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包装 指 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汉参化妆 指 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汉参生物 指 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新零售 指 益盛新零售(杭州)有限公司 汉参健康 指 益盛汉参(吉林)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益盛药业 股票代码 00256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益盛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JIANYI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ISHENGPHAR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益胜 注册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4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4200 公司网址 www.yisheng-pharm.com 电子信箱 yisheng@yisheng-phar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铁军 李静 联系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电话 0435-6236009 0435-6236050 传真 0435-6236009 0435-6236009 电子信箱 junlitie@sina.com yishenglj@s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01126870028U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杨旭、谭慧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853,664,904.92 830,041,323.93 2.85% 877,929,54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732,729.63 83,096,994.27 14.00% 96,020,34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5,872,292.90 65,668,739.12 15.54% 83,970,88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9,130,115.56 145,856,177.19 43.38% 215,100,714.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62 0.2511 13.98% 0.29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62 0.2511 13.98% 0.29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1% 3.92% 0.39% 4.7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3,046,722,440.31 2,966,606,675.95 2.70% 2,864,366,65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33,163,335.43 2,154,978,185.80 3.63% 2,081,809,739.5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50,973,766.69 218,454,740.39 181,720,368.76 202,516,02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02,562.15 18,725,760.71 11,041,222.69 36,263,18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316,733.18 15,628,315.18 7,494,097.30 31,433,147.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26,480.85 35,952,981.10 46,067,240.37 46,783,413.2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2,025.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1,497,724.35 19,059,413.06 18,462,360.11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010,633.62 2,617,765.91 246,281.2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1,228.56 6,112.45 1,123,228.60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1,151,364.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30,680.04 -1,438,854.51 -5,264,917.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73,622.64 2,773,200.10 2,390,636.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6,872.90 1,194,346.32 126,846.22 合计 18,860,436.73 17,428,255.15 12,049,469.7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返还 962,167.51 该项政府补助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等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取得。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并且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享受,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规定,属于经常性损益项目。 增值税加计抵减 1,614,790.66 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且具备持续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行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非常明确,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城市化、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增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卫生医疗支出占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出台《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促进全面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全过程审评审批加速、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全方位监管科学创新,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 2023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政策更符合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更符合新时代中医药发展需求与趋势,充分吸纳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熟经验,结合疫情防控中药成果转化实践探索,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为鼓励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