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美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1 第十节财务报告3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过的公告正本及原稿。 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益盛永泰 指 集安市益盛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汉参科技 指 吉林省益盛汉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包装 指 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汉参化妆 指 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汉参生物 指 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新零售 指 益盛新零售(杭州)有限公司 汉参健康 指 益盛汉参(吉林)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大健康 指 益盛汉参(杭州)大健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益盛药业 股票代码 002566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益盛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JIANYI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ISHENGPHAR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益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铁军 李静 联系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电话 0435-6236009 0435-6236050 传真 0435-6236009 0435-6236009 电子信箱 junlitie@sina.com yishenglj@s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7,843,789.44 469,428,507.08 -2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335,808.28 47,428,322.86 -2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305,112.16 36,945,048.36 -4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919,396.25 116,279,461.95 -62.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07 0.1433 -29.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07 0.1433 -29.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2.18% -0.6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04,725,858.04 3,046,722,440.31 -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16,856,403.71 2,233,163,335.43 -0.7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3,079.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3,489,100.47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288,252.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1,849.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22,047.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15,840.01 合计 13,030,696.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返还 654,355.21 该项政府补助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等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取得。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并且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享受,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规定,属于经常性损益项目。 增值税加计抵减 549,094.01 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且具备持续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的行业属性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1、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行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非常明确,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城市化、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增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卫生医疗支出占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2024年1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 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明确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 2024年2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等药品标准管理。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4日审议通过《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 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4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提出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 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中医药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13条工作要点,以推进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发挥特色优势,不断推动中医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4〕8号),提出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成果。 2024年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纠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领域,对构建良好行业作风意义重大。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中医药方面,《工作任务》提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公司主要业务介绍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制定的“扎根传统文化,依靠现代科技,打造完整的人参产业链”的发展战略,依托多年来对人参、西洋参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原有药品板块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参产业上下游拓展,现已完成了由益盛汉参种植、益盛药业、益盛汉参产业园、益盛汉参化妆品、益盛永泰蜂业、益盛彩印包装六大板块构成的产业布局,横跨了药品、化妆品、健康食品三大行业,公司也从单纯的制药企业成长为贯穿人参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企业集团。 益盛药业现有11种剂型,117个品种,130个药品批准文号,6个品种为独家生产品种,49个品种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17个品种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多年来,通过与全国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紧密协作,公 司从人参根到人参茎叶、人参花、人参果,都开发出了国药准字号的产品,成为医药行业内首家实现人参全株开发的企业。 益盛汉参种植于2005年首开国内非林地人参种植先河,现已种植非林地人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