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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5财报-
益盛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美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9 第六节重要事项2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2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0 第十节财务报告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过的公告正本及原稿。 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益盛永泰 指 集安市益盛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汉参科技 指 吉林省益盛汉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包装 指 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汉参化妆 指 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汉参生物 指 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新零售 指 益盛新零售(杭州)有限公司 汉参健康 指 益盛汉参(吉林)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益盛药业 股票代码 00256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益盛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JIANYI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ISHENGPHAR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益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铁军 李静 联系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电话 0435-6236009 0435-6236050 传真 0435-6236009 0435-6236009 电子信箱 junlitie@sina.com yishenglj@s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9,428,507.08 428,409,146.26 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428,322.86 43,812,015.69 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945,048.36 32,817,432.17 1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6,279,461.95 72,426,598.89 60.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3 0.1324 8.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3 0.1324 8.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8% 2.08% 0.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12,806,349.84 2,966,606,675.95 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85,858,928.66 2,154,978,185.80 1.4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153,217.52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914,136.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03,281.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60.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9,338.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2,519.72 合计 10,483,274.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返还 401,541.71 该项政府补助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等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取得。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并且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享受,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规定,属于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3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行业内竞争激烈,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既定的战略指引下,继续以科技创新、加强内部管理和渠道开拓为重点,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不断进行创新突破,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4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42.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5%。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的行业属性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1、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行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非常明确,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城市化、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增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卫生医疗支出占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出台《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促进全面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全过程审评审批加速、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全方位监管科学创新,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 2023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政策更符合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更符合新时代中医药发展需求与趋势,充分吸纳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熟经验,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为鼓励中药创新营造了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体现了药品注册管理制度与中医药特点规律的深度融合。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 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统筹部署了8项重点工程,提出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3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做出具体要求,涵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高集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药品价格综合治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和优化医药价格治理能力支撑等六个方面。持续扩大药耗集采覆盖面,预计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 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明确要求完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特别是填补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地区空白,将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2023年5月,国家药监局设立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为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强化中药材质量控制,推进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进一步发挥行业内技术专家的指导和支撑作用。 2023年6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发展,统筹监管和服务,优化完善延伸检查等监督实施举措,有序推动中药生产企业使用符合GAP的中药材,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中医药高度认可的态度,政策助力能够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活力,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 (二)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制定的“扎根传统文化,依靠现代科技,打造完整的人参产业链”的发展战略,依托多年来对人参、西洋参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原有药品板块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参产业上下游拓展,现已完成了由益盛汉参种植、益盛药业、益盛汉参产业园、益盛汉参化妆品、益盛永泰蜂业、益盛彩印包装六大板块构成的产业布局,横跨了药品、化妆品、健康食品三大行业,公司也从单纯的制药企业成长为贯穿人参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