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益盛药业:2022年年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益盛药业: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19财报-
益盛药业:2022年年度报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美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生产成本上涨的风险、研发风险、存货跌价的风险、人才缺乏风险等。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可能面临风险的相关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0,951,6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六节重要事项4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4 第十节财务报告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过的公告正本及原稿;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益盛永泰 指 集安市益盛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汉参科技 指 吉林省益盛汉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包装 指 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汉参化妆 指 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汉参生物 指 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益盛新零售 指 益盛新零售(杭州)有限公司 汉参健康 指 益盛汉参(吉林)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益盛药业 股票代码 00256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益盛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JIANYI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ISHENGPHAR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益胜 注册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4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4200 公司网址 www.yisheng-pharm.com 电子信箱 yisheng@yisheng-phar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铁军 李静 联系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电话 0435-6236009 0435-6236050 传真 0435-6236009 0435-6236009 电子信箱 junlitie@sina.com yishenglj@s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01126870028U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杨旭、谭慧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830,041,323.93 877,929,541.89 -5.45% 842,589,90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096,994.27 96,020,349.90 -13.46% 80,060,08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5,668,739.12 83,970,880.18 -21.80% 65,746,181.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856,177.19 215,100,714.73 -32.19% 203,514,966.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11 0.2901 -13.44% 0.24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11 0.2901 -13.44% 0.24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4.72% -0.80% 4.08%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2,966,606,675.95 2,864,366,655.13 3.57% 2,796,099,00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54,978,185.80 2,081,809,739.53 3.51% 1,995,717,937.6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25,540,617.25 202,868,529.01 194,524,452.56 207,107,72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29,639.30 16,582,376.39 16,521,841.90 22,763,13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705,067.74 13,112,364.43 14,750,114.65 18,101,192.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73,399.49 33,453,199.40 14,779,882.70 58,649,695.6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89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151,364.66 2022年第4季度购入设备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059,413.06 18,462,360.11 22,777,562.39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617,765.91 246,281.2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112.45 1,123,228.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8,854.51 -5,264,917.10 -4,725,387.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73,200.10 2,390,636.92 3,040,828.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1,194,346.32 126,846.22 719,331.90 合计 17,428,255.15 12,049,469.72 14,313,904.2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返还 1,128,357.76 该项政府补助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等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取得。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并且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享受,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规定,属于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行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非常明确,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城市化、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增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卫生医疗支出占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这是首个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中医药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提出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2022年9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的通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重点围绕全生命周期维护、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重大疾病防治,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实施中西医综合防控,在健康中国行动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国医药行业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受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