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港股财报]:盈富基金2023年年報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盈富基金2023年年報

2024-04-17港股财报阿***
盈富基金2023年年報

股份代号:2800/82800 网址:www.trahk.com.hk 二零二三年年报 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由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全资附属机构)刊发 1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 目录 经理人及信托人之责任声明2 致盈富基金单位持有人之信托人报告3 独立核数师报告4 资产净值报表10 全面收入报表11 可赎回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净资产变动表12 现金流量表13 财务报表附注14 投资组合(未经审核)38 投资组合变动表(未经审核)42 业绩记录(未经审核)46 投资组合碳足迹(未经审核)47 行政及管理48 附注:本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中所有标有“-”的数字均表示价值或金额为0(零)。 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2 经理人及信托人之责任声明 经理人之责任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制定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以下简称“证监会守则”),以及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订立的信托契约(以下简称“信托契约”,经不时修订或补充)的规定,盈富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经理人必须就每个会计年度编制足以真实及公平地反映基金于该年度终结时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交易情况的财务报表。对于该等财务报表,经理人必须: •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并且贯彻应用该等会计政策; •作出审慎及合理的判断和估计;及 •按照基金将会持续经营为基准(如此项假设不合适则除外),编制或安排编制财务报表。经理人亦须根据信托契约管理基金,并采取合理步骤预防及查察任何欺诈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托人之责任 基金之信托人必须: •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经理人按照信托契约管理基金,以及基金的投资及借贷权力符合有关规定; •其本身应信纳存有会计及其他相关记录; •保障基金的资产;及 •于每个会计年度向基金单位持有人汇报经理人在管理基金方面的操守。 3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 致盈富基金单位持有人之信托人报告 吾等谨此确认,吾等认为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理人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信托契约的条款管理基金。 代表 美国道富银行,信托人 (授权签署)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4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盈富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 就财务报表审计作出的报告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盈富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列载于第10至37页的财务报表,包括: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净值报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可赎回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净资产变动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 •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信息及其他解释信息。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基金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财务交易及现金流量。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基金,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5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盈富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续)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乃与投资的估值及现存相关。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投资的估值及现存上市投资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投资包括估值为128,776,439,835港元的上市证券。 我们专注于上市投资的估值及现存,此乃由于上市证券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主要成分。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13。 1.我们的工作包括评估投资估值及存在的重点控制,其中包括下述者: •我们通过获取信托人所提供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报告以了解与我们审计基金有关的控制目标及相关控制,报告中列载已实施的控制,以及获取独立服务核数师就该等控制的设计及操作有效性出具的核证报告。 •在与我们审计基金有关的范围内,我们已评估服务核数师就控制的设计及操作有效性进行的测试及所得的测试结果以及达成的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6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盈富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 2.我们通过向托管人取得直接确认及核对基金所持投资与有关确认是否相同,以测试该等投资是否存在。 3.我们通过比较基金采用的价格厘定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外部定价来源,核对基金投资的估值。 根据我们执行的程序,我们的测试并无发现任何重大例外情况。 其他信息 基金经理人(简称为“经理人”)须对其他信息负责,惟基金信托人(简称为“信托人”)负责发出的信托人致盈富基金单位持有人的报告除外。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7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盈富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续) 经理人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基金经理人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真实而中肯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财务报表时,基金经理人负责评估基金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经理人有意将基金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此外,经理人须确保财务报表已根据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经不时修订或补充)(“信托契约”)的相关披露条文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简称“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有关披露规定适当地拟备。 核数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此外,我们需要评估基金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根据信托契约的相关披露条文及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有关披露规定适当地拟备。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8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盈富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续) 核数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基金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经理人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经理人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地反映交易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经理人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经理人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从与经理人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9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盈富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续) 就信托契约的相关披露条文及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有关披露规定之事项作出的报告 我们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已根据信托契约的相关披露条文及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有关披露规定适当地拟备。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江秀云。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10 资产净值报表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31.12.2023 港元 31.12.2022 港元 资产 流动资产投资 13(b),(h) 128,776,439,835 130,455,463,973 应收经纪人款项 – 22,330,912 应收股息 167,425,606 7,374,143 创建基金单位的应收款项 5,724,935 7,932,535 应收利息 276 1,010 其他应收款项 45,000 – 银行结存 7(f),13(d) 454,528,577 322,298,636 总资产 129,404,164,229 130,815,401,209 负债流动负债 应付经理人费 7(d) 6,592,862 6,269,847 应付信托人费用 7(e) 6,592,862 14,881,627 应付指数特许权费 7(i) 9,478,928 4,319,146 应付过户处费用 9(a) 179,349 184,745 应付专业费用 119,000 119,000 应付赎回基金单位款项 4,863,473 542,142 应付经纪人款项 – 10,726,739 其他应付账项及应计款项 7,800,798 7,591,501 负债(不包括可赎回基金单位持有人 应占净资产) 35,627,272 44,634,747 可赎回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净资产 5 129,368,536,957 130,770,766,462 代表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人 (授权签署)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14至37页之附注为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11盈富基金二零二三年年报 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截至 附注 31.12.2023 止年度 港元 31.12.2022 止年度 港元 收入 股息 7(h) 4,921,454,874 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