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AC债怎么看?证券研究报告 2024年04月15日 信用市场周度报告(2024-04-15) 2024年一季度,中农工建交五大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相继宣布TLAC债发行计划共4400亿元。随着2025年第一阶段目标时间的临近,TLAC债券有望进入加速发行阶段。 为什么要发行TLAC债券? 根据TLAC监管框架,中农工建四大行和交通银行分别需要在2025年1月1日和2027年1月1日达到第一阶段监管目标。但经测算,若不考虑存款保险基金,目前五大国有行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均未达到16%的监管标准。此外,银行当前还面临净息差收窄、资本内生性不 足的困境。为了满足监管要求,发行TLAC债是当下优选。 TLAC债是专门用于提升银行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的债务工具,在满足剩余期限一年以上(或无到期日)即可全额计入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清偿顺序位于商业银行普通债和二永债之间,不计入银行资本。 银行TLAC目标缺口有多少? 据测算,将资本新规和2024年二永债净融资规模考虑在内,不考虑存款保险基金计入TLAC比率,五大行距离2025年TLAC监管要求有6122-9568亿元的资本缺口。交通银行2023年首次进入G-SIBs名单,其第一阶段达标时间为2027年初。去除交通银行后,四大行调整后的资本缺口 在3221-6382亿元之间。而目前,四大行获批TLAC债券规模为3100 亿,交通银行获批1300亿,这或是第一阶段的实际TLAC缺口。 TLAC投资价值和影响怎么看? 2024年发行TLAC债规模在3100-4400亿元之间,预计将更靠近上限,另外考虑到二永债的发行,预计银行二永债、TLAC债合计净融资将达到10381亿元左右,有44%的增幅,是债市比较重要的净融资增量。 TLAC债清偿顺序位于商业银行普通债和二永债之间,在极端情况下可以减记或转股,因而,其定价大概率处于同主体银行普通债和二级资本债之间。而当前,各类利差处于低位,3年期和5年期AAA-二级资本债和AAA商业银行普通债利差约为12-15bp,预计TLAC债收益率将在银行 普通债收益率与这一利差加点范围内,并更靠近上限(即二级资本债定价)。当然,TLAC债初期流动性可能不及二级资本债,不排除略高于二级 资本债定价的可能,但中长期大概率将回落。 风险提示:存款保险基金计入规则超预期,TLAC缺口测算结果或有偏差,海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超预期,政策出现超预期变化 作者 孙彬彬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6090003 sunbinbin@tfzq.com 孟万林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21060003 mengwanlin@tfzq.com 近期报告 1《固定收益:CD利率下行,曲线做陡还是做平?-固收宏观利率周报》2024-04-14 2《固定收益:收益率下行,短端利差压缩更显著-信用债二级市场周度跟踪 (2024-4-14)》2024-04-14 3《固定收益:不下修承诺期将陆续到期,关注下修意愿变动-可转债市场周报(2024.04.14)》2024-04-14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免责申明1 内容目录 1.为什么要发行TLAC债券?3 1.1.目前五大行尚未满足TLAC监管框架要求3 1.2.净息差收缩背景下,资本内生性不足4 1.3.TLAC较现有融资工具比较优势5 2.银行TLAC目标缺口有多少?7 2.1.五大行TLAC目标缺口有多少?7 2.2.五大行TLAC债发行计划如何?10 3.TLAC投资价值和影响怎么看?11 4.小结12 图表目录 图1:近三年五大行净息差走势(%)5 图2:近三年五大行年化净资产收益率走势(%)5 图3:近三年五大行加权风险资产净额(亿元)5 图4:银行负债清偿顺序6 图5:第一阶段目标前国外G-SIBsTLAC债发行情况6 图6:第二阶段目标前国外G-SIBsTLAC债发行情况6 图7: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结构8 图8:五大行政府债券持有比例8 图9: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投资者结构(亿元)9 图10:二永债风险权重上调对五大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9 图11:商业银行债券收益率和信用利差历史分位数11 图12:二级资本债和商业银行普通债利差情况(BP)11 图13:2024年商业银行次级债规模预测12 表1: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3 表2:FSB发布的TLAC框架3 表3:国内《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主要条款4 表4:2023年末五大行TLAC测算结果(%)4 表5:TLAC非资本债券主要条款6 表6:2024年二永债融资规模预测(亿元)7 表7:TLAC监管体系下资本缺口测算(亿元)7 表8:TLAC监管体系下对资本缺口影响测算-地方政府一般债调整后(亿元)8 表9:针对居住用房地产风险暴露8 表10:TLAC监管体系下对资本缺口影响测算-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亿元)9 表11:TLAC监管体系下对资本缺口影响测算-二永债调整后(亿元)9 表12:五大行2024年底资本缺口-调整后(亿元)10 表13:五大行TLAC发行计划一览10 2024年一季度,中农工建交五大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相继宣布TLAC债发行计划共4400 亿元,随着2025年第一阶段目标时间的临近,TLAC债券有望进入加速发行阶段。 1.为什么要发行TLAC债券? TLAC债全称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非资本债券,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为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而发行的、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金融债券1。 1.1.目前五大行尚未满足TLAC监管框架要求 根据2023年FSB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我国共有5家银行被纳入TLAC监管框架。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被纳入第二档名单,交通银行被纳入第一档名单。纵向来看,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重要性地位较 2022年上升一档,对应附加资本要求从1.00%上升至1.50%;交通银行首次被纳入名单,我国五大行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上升。 表1: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档次附加资本要求2023年名单 5 3.50% / 4 2.50% 摩根大通银行 3 2.00% 美国银行、花旗集团、汇丰银行 2 1.50%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巴克莱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意志银行、高盛集团、中国工商银行、三菱UFJ金融集团、瑞银集团(↑)交通银行(↑)、纽约梅隆银行、法国BPCE银行、法国农业信贷 11.00% 资料来源:FSB,天风证券研究所 银行、荷兰国际银行、瑞穗金融集团、摩根士丹利、加拿大皇家银行、桑坦德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渣打银行、道富银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多伦多道明银行、富国银行 注1:↑表示该银行重要性地位较2022年上升一档,交通银行于2023年首次进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注2:2022年第一档系统重要性银行瑞士信贷银行、意大利裕信银行未再被纳入2023年名单 系统重要性银行除了满足巴塞尔协议III规定的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外,还需要满足TLAC框架下的最低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2。2015年11月,FSB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条款》,设置了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和外部总损失吸收能 力杠杆比率两个核心指标,目标是确保G-SIBs具有必要的吸收损失和资本重组能力。 表2:FSB发布的TLAC框架 核心指标监管规定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从2019年1月1日起,G-SIBs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比率不得低于6%;从2022年1月1日起不得低力杠杆比率于6.75%。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 从2019年1月1日起,G-SIBs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不得低于16%,从2022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 新兴国家G-SIBs 宽限期规定 6年宽限期:目前总部位于新兴国家,在2015年底前被FSB指定为G-SIBs,并在之后继续被指定的公司:(i)到2025年1月1日,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分别达到16%和6%;(ii)到2028年1月1日,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分别达到18%和6.75%。 存款保险基金计入当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最低要求为16%时,存款保险基金可计入的规模上限为银行风险加权上限资产的2.5%(即第一阶段要求);当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最低要求为18%时,存款保险基金 可计入的规模上限为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3.5%(即第二阶段要求)。 资料来源:FSB,天风证券研究所 1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4081330/4081344/4081395/4081686/4542287/index.html 2https://www.fsb.org/wp-content/uploads/TLAC-Principles-and-Term-Sheet-for-publication-final.pdf 2021年5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3,提出了国内版本的G-SIBs监管要求,基本准则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表3:国内《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主要条款 主要条款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被金融稳定理事会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 监管原则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同时符合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要求和相关资本监管要求 核心指标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2022年1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在《办法》规定期限内满足外部总损失 吸收能力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自被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指标要求满足《办法》规定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75%。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比率=(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扣除项)÷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天风证券研究所 但经测算,国有五大行目前尚未满足第一阶段TLAC监管要求。以2023年末数据测算,假设不考虑存款保险基金,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行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 均未达到16%的监管标准;若假定存款保险基金按上限2.5%计入,情况略好,但达标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高出标准余量也较少。 表4:2023年末五大行TLAC测算结果(%) 中国农业 中国工 中国建 银行 银行 商银行 设银行 储备资本比例 2.50 2.50 2.50 2.50 2.50 附加资本要求1.501.501.501.501.00 逆周期资本 0 0 0 0 0 资本充足率 17.74 17.14 19.10 17.95 15.27 TLAC一阶段达标时间2025/1/12027/1/1不考虑存款保险基金计入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 13.74 13.14 15.10 13.95 11.77 是否达标 否 否 否 否 否 交通银行 假定存款保险基金按上限2.5%计入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16.2415.6417.6016.4514.27 是否达标是否是是否 资料来源:Wind,FSB,中国政府网,《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天风证券研究所 1.2.净息差收缩背景下,资本内生性不足 从公式上来看,要提升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方法一是分子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