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和目的,包括清晰界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和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等五方面的重点改革措施。该意见旨在解决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收入划分不够规范、转移支付定位不清、‘三保’压力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同时,该意见还明确了财政实力较强省份或对下属县级助力较大的情况,即债务风险较大的地区的县级债务偿还或将通过省级政府来给予减轻,进而达到化解债务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