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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研究丨晨会聚焦】电新曾彪:eVTOL处于0-1过程,应用前景广阔—eVTOL专题报告

2024-03-22中泰证券欧***
【中泰研究丨晨会聚焦】电新曾彪:eVTOL处于0-1过程,应用前景广阔—eVTOL专题报告

【中泰研究丨晨会聚焦】电新曾彪:eVTOL处于0-1过程,应用前景广阔—eVTOL专题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2024年3月21日 今日预览 今日重点>> 分析师:戴志锋 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7030004电话: Email: 晨报内容回顾: 欢迎关注中泰研究所订阅号 【电新】曾彪:eVTOL处于0-1过程,应用前景广阔—eVTOL专题报告 研究分享>> 【银行】戴志锋:《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点评:提升门槛,回归主业 今日重点 ►【电新】曾彪:eVTOL处于0-1过程,应用前景广阔—eVTOL专题报告曾彪|中泰电力设备新能源首席 S0740522020001 全球eVTOL数量:预测2030、2040、2050年全球eVTOL的运行数量分别为0.5、4.5、16万架。全球eVTOL运营收入:预测2030、2040、2050年全球eVTOL运营商的收入分别为10、160、900亿美元。其中2050年收入中,50%来自机场往返。 eVTOL主要由机体子系统、导航通讯与飞控子系统、动力子系统、能源子系统构成。 风险提示:eVTOL机型取证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下游应用场景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报告中使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风险;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测算基于一定假设条件导致的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风险。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eVTOL处于0-1过程,应用前景广阔—eVTOL专题报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 研究分享 ►【银行】戴志锋:《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点评:提升门槛,回归主业 核心要点:1、提升准入:注册资本3亿提至10亿。2、提升股东责任:主要出资人持股30%提升至50%。3、明确“咨询、代理业务”作为日常业务,有助于消金公司增加科技服务等收入来源。4、明确可申请发行ABS。5、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50%,提升风险自担要求,鼓励自营、分润模式发展。 2024年3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 提升准入:《办法》将消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3亿元提升至10亿元。目前31家消金公司中有9 家低于10亿注册资金,其中,涉及上市银行参股控股的、注册资本金不足10亿的消金有:北京银 行持股的北银消金(注册资本8.5亿)、成都银行持股的锦程消金(注册资本4.2亿)。 提升股东责任:将主要出资人出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至50%。目前31家消金公司中大股东持股低于50%的有15家,涉及上市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需要向消金补充资本的有:杭州银行目前持股杭银消金42.95%、中国银行持股中银消金42.8%、上海银行持股尚诚消金42.7%、成都银行持股锦程消金38.86%、北京银行持持股北银消金35.29%。 明确“咨询、代理业务”作为日常业务,明确可申请发行ABS。1、相较《征求意见稿》,新版《办法》将咨询、代理业务重新列入日常经营业务,咨询、代理业务是消金公司开展助贷分润、科技服务等业务的重要收入来源,利好消金公司开展科技服务转型。2、《办法》首次明确消金公司可向监管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 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助贷主要分为两类主流模式,一类是增信模式,一类是分润/导流模式。从此次《办法》对担保增信业务比例约束来看,担保增信模式下,助贷机构通过自有或外部的增信公司,为合作资金方逾期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进行增信兜底,资金方或多或少增加了对担保机构的依赖,预计监管更偏向消金公司更多从事自营业务、或合作模式中的无增信分润模式。 投资建议:经济决定银行选股逻辑,经济弱与强的复苏对应不同的标的品种,银行股具有稳健和防御属性,详见我们年度策略《稳健中有生机——宏观到客群,客群到收入》。1、优质城农商行的基本面确定性大。二是经济弱复苏、化债受益,高股息率品种。三是经济复苏预期强。 风险提示事件:经济下滑超预期;金融监管超预期。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点评:提升门槛,回归主业》发布时间:2024年3月20日 报告作者:戴志锋中泰银行业首席S0740517030004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事先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发布、复制、转载、刊登、篡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