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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2024年信用风险展望

金融2024-03-11联合资信张***
商业银行2024年信用风险展望

www.lhratings.com研究报告1 商业银行2024年信用风险展望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陈绪童|张哲铭|盛世杰|谷金钟|张旭|李胤贤|薛家龙 2023年,我国商业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地方经济稳健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增长,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拨备及资本水平相对充足,尽管存在地产市场纾困政策渗透效果尚待观察、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趋于分化以及盈利水平承压等挑战,但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与商业银行自身的主动调整推动其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和资产负债结构的持续优化;此外,在市场及监管导向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整体降低,净息差水平的收窄对银行盈利能力及资本内生积累提出一定考验。展望2024年,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商业银行将保持调结构、稳增长的主基调,整体信用水平将保持稳定,且监管体系的重构和监管政策的出台将推动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以及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进一步提升,我国银行业体系格局或将随着合并重组进程的不断推进而有所优化,银行业整体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逐步提升。 2023年,在我国经济整体企稳向好、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加深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整体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趋于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中小银行合并重组进程的推进导致银行业机构数量下降,但资源整合及风险出清推动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逐步提升。 2023年以来,在摆脱了因人员流动受阻、工业生产波动等对经济发展形成不利因素的限制条件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整体进入企稳复苏的发展态势,工业和服务业增速逐步回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增加值多数超过上年同期水平,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跌幅收窄支撑PPI同比降幅呈收窄趋势;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增长,新增社会融资增速处在相对较高水平,贷款仍为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的主要支撑因素,金融机构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较大,信贷结构有所改善,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在上述宏观背景下,2023年,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加深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整体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增长,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拨备充足,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资本亦保持在相对充足水平,净息差持续收窄导致ROA和ROE指标呈下降趋势,但整体经营仍处在稳健水平。此外,从银行机构数量来看,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进程逐步推进的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金融机构陆续通过合并重组的方式化解金融风险并实现做大做强,导致银行业机构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共计4022家,其中国有 大型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25家、农村金融机构3819家(包括 农村商业银行1609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信用社545家、村镇银行1642家)、民营银 行19家、外资法人银行41家。未来,随着中小银行资源整合及风险出清的不断推进,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商业银行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高质量发展。 同时,也需关注到,2023年我国消费者价格指数月度同比增幅全年呈下探筑底趋势,工业恢复速度慢于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受自身经营韧性较差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其恢复速度慢于大型企业,且中小微企业因所在地域以及自身所处产业的差异,在经营恢复速度及质量方面差异较为明显。房地产行业在“房住不炒”观念的持续渗透以及保障型住房对刚性住房需求的托底、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收缩以及居民杠杆水平逐步下降带动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边际收缩,共同带动不动产投资性价比下降以及投机性不动产投资加速收缩,房地产市场销售持续放缓,加之房地产开发公司去杠杆持续推进带来外部融资压力的上升,使得相关企业同时面临销售资金回流以及营运资金融入双重压力,短期流动性压力上升较为明显。国家大力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降低地方政府财务杠杆,旨在消除地方政府不合理融资的同时,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源配置,保障区域经济平稳高效运行,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及债务水平等因素出现区域性及行政区划性的融资差异分化明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以及较低层级融资平台存在的弱资质主体在债务偿还以及再融资能力方面相对较弱。上述宏观环境运行期间衍生出来的中小微及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弱资质城投平台三大融资主体在经营及融资方面的压力将逐步传导至商业银行,或将 导致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管理压力上升,需关注商业银行未来在资产结构调整、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变动情况。但同时,在“六稳六保”政策方针主基调不变的背景下,国家及监管部门出台多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相关类型融资主体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弱资质融资主体在融资环境边际改善的情况下会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带来一定缓释作用,但同时也对商业银行在对相关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时的授信筛查准入标准、贷中及贷后管理、风险缓释手段的应用、流动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监管环境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分类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各项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将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推向了新高度的同时,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等领域服务质效,但需关注地方平台化债以及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2023年,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出台频率仍相对较高,监管内容除了从行为上为商业银行展业提供指导,充分贯彻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用的同时,还从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这些基本的监管工具入手,深化对商业银行的审慎监管,显示了国家对商业银行持续稳健经营的要求迈入了新的层次,也是国家从监管层面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服务实体经济、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方面的有效落实。此外,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引导金融监管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过渡,其对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非现场监管职能和行为以及功能监管的分离,在提升对商业银行监管专业性的同时,对商业银行综合运营能力及质量要求也将同步提高。 具体来看,可以将过去1年以来出台的监管政策共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对商业银行业务拓展具有指导性、指向性的条例;第二类是对商业银行部分业务和日常经营管理期间面临的各类风险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和完善;第三类则是对商业银行核心监管工具的细化和调整,如《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分类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表1.1商业银行2023年重点监管政策一览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通知》鼓励银行业保险业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三 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农”金融风险管理;此外,《通知》鼓励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升农民人身险保障水 平,改进涉农保险服务质量。 《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并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管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小微企业金融监管政策。 《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通知》鼓励商业银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同时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此外,《通知》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开发贷款合理展期,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办法》从明确相关票据性质与分类、强调真实交易关系、强化信息披露及信用约束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比例限额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 《办法》重点对评估对象、评估机制、评估指标、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此次修订将农村合作银行等纳入监管评估范围,对评估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机构的评估频率作了适当放宽。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定义与分类,提出表外业务治理框架,细化明确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应将表外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根据业务种类和风险特征实行差异化管理。同时,《办法》还提出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操作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审慎性、全面性、匹配性、有效性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风险治理和管理责任。 二是规定风险管理基本要求。三是细化管理流程和管理工具。四是完善监督管理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 《办法》按照风险全面覆盖原则,进一步明确国别风险敞口计量口径;贯彻新会计准则要求,针对《指引》重复计提问题,将国别风险准备纳入所有者权益项下,作为一般准备的组成部分;完善国别风险准备计提范围和比例,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纳入计提范围,同时适度下调计提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职责划分、国别风险转移相关限定性要求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办法》将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提出金融资产及重组资产的风险分类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逾期超过90天的债权,即使抵押担保充足,也应归为不良。此外,《办法》还设置了过渡期,对于正式施行前已发生的业务,商业银行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季度有计划、分步骤对所有存量业务全部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分类。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办法》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规模较小、跨境业务较少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更小且无跨境业务的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要求,引导其聚焦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资信整理 从引导商业银行展业方向,促进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来看,2023年以来,我国监管引导并持续细化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等领域的政策导向不变,持续构建与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环境相适应的、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对重点支持群体的金融服务渗透力度,并从政策层面强调了商业银行在支持相关重点领域是应持续加强公司经营及治理体系完善、严守风险底线的要求。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压力较大的问题,监管从政策上鼓励商业银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相关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的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压力, 长期来看有助于逐步化解商业银行面临的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信用风险;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也有利于减少提前还贷的现象,促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减少风险隐患。在支持地方政府降低财务杠杆、积极稳妥解决地方政府短期偿债压力方面,国家制定了一揽子化债方案,允许部分偿债压力较大的省份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的方式偿还地区债务,并增发1万亿国债全部转移至地方进行债务纾困;同时,国家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各地地方政府也通过统筹省内金融机构资源等方式,缓解地方融资平台短期流动性压力,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投融资方面的参与程度有所加深;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与商业银行达成本息调整、延长还款期限协议等方式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