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 植德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海口|武汉Beijing|Shanghai|Shenzhen|Zhuhai|Haikou|Wuhan www.meritsandtree.com 2022年12月监管动态 1、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12月8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22年12月8日 关键词: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主要内容: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根据《“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就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要点提示:《通知》提出,将统筹相关资金和政府投资工具,支持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支持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纳入地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库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项目合理用地予以倾斜支持;鼓励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建设单位合理利用老旧厂房(包含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工业设施)等,在不改变主体结构、保障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发展国家支持的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空间。 2、自然资源部: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11月16日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关键词:工业用地、土地租赁、土地出让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的供应管理,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11月16日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从供应方式、供应程序、明晰权能、地价措施、用途转换和履约监管六个方面,对工业用地供应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要点提示:《通知》要求,工业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的,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合同约定,可将依法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或抵押。《通知》提出,工业用地的价格(租金)不得低于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可以采取片区内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其中,采取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5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 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年12月5日 关键词:基础设施、REITs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加快构建广东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持续发展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提出若干实施意见。 要点提示:《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5项举措,包括构建完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推动整体打包发行或扩募REITs产品,发挥财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优化项目推荐流程,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等。 《意见》提出,将省属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务考核,鼓励全省各级国有企业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意见》还提出,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加大省内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力度,鼓励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参与投资。 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储备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征集基础设施 REITs试点储备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关键词:基础设施、REITs、储备项目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夯实北京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储备,推进更多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项目申报参与REITs试点,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北京市征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储备项目的有关工作作出通知。 要点提示:根据《通知》,此次征集储备项目的试点行业范围包括:(一)交通基础设施。(二)能源基础设施,如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三)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及停车场项 目。(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五)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六)园区基础设施。 (七)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类、人工智能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八)保障性租赁住房。(九)其他基础设施领域。《通知》明确,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商业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 发文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年12月9日 关键词:深圳、非居住房屋、保障性租赁租房 主要内容:为了规范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通知》。 要点提示:《通知》提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为。改建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或者科研教育等;(二)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情形;存在抵押登记等他项权益的,应当取得所有他项权益人同意;(三)未被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棚户区改造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和房屋征收计划;(四)商业、办公、旅馆(酒店)、科研教育、研发用房应当以栋、座或者相对独立的整层为单位进行改建,厂房、仓储用房应当以栋或者座为单位进行改建。单个项目改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五)改建项目所在宗地存在两个以上共有人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 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应当由宗地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改建。 6、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9 日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 关键词: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上海市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上海实际,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碳领域达峰实施方案》。 要点提示:《方案》提出,上海“十四五”期间,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既有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枢纽节点的大型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下。完 成对不少于5000个机架的数据中心退旧上新或腾换;试点打造近零碳数据中心。 “十五五”期间,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力争1.25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力争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全面支撑上海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方案》明确,要实现5G基站共建共享。在交通、能源、工业和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同步考虑5G网络建设。 7、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7个部门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6日 施行日期:2023年1月1日关键词:工程款、结算、支付 主要内容:为有效整治行业乱象,促进建筑市场公平公正有序,加强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7个部门就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作出通知。 要点提示:《通知》明确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要求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元向施工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不低于签约合同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通知》提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出具审核意见,施工合同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对于实施工程过程结算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的45天内完成审核;对于不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审核期限不得超过60天。 8、广州: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发文机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29日 关键词: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管 主要内容:明确广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不得强制要求办理。 要点提示:《通知》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试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 〔2017〕74号)同时废止。《通知》实施后,广州市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交易手续将进一步简化,购房人的首付款不再必须通过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资金监管机构进行托管,可直接划入卖方账户并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 9、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