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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解读:ESG信息披露向前一步

2024-03-04姜珮珊西部证券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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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解读:ESG信息披露向前一步

ESG专题报告 ESG信息披露向前一步 三大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解读 核心结论 分析师 证券研究报告 2024年03月04日 背景:2024年2月8日,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 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这是国内交易所首次起草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南,具有里程碑意义。 特征: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指引》在总体结构和内容上基本保持一致。其特点在于:1)同国际接轨,兼顾GRI和ISSB披露标准,通过对比发现其同欧盟和美国在政策上存在差异,与香港交易所存在一定联动;2)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涵盖CCER登记与交易在内的本土化指标;3)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有张有弛,定量披露和定性披露有效结合。 意义:随着《指引》的起草,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ESG信息披露主要市场行列,为上市公司引入新的披露规则。未来,上市公司可能加大对ESG管理的投入,进而提升ESG管理能力,资本市场ESG投资策略落地及更多 ESG产品涌现,以及第三方服务商可能引入新技术加速ESG服务和产品迭代。 前景:总体上,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大势所趋。信息披露体系将日益完善中国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将向高质量化不断迈进。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披露统计不完善。 姜珮珊S0800524020002 15692145933 jiangpeishan@research.xbmail.com.cn 索引 内容目录 一、背景简述4 二、指引解读5 2.1环境信息披露6 2.1.1应对气候变化6 2.1.2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7 2.1.3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9 2.2社会信息披露9 2.2.1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9 2.2.2创新驱动、供应商与客户9 2.2.3员工10 2.3公司治理信息披露11 2.3.1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11 2.3.2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11 三、主要特征12 3.1同国际接轨,借鉴国际可持续标准发展经验12 3.1.1其他主要市场的《指引》12 3.1.2香港交易所的《指引》14 3.2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14 3.3强制自愿有张有弛,定性定量有效结合15 四、指引影响15 4.1上市公司:ESG管理能力提升,进而带动整体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提升15 4.2资本市场:ESG投资策略以更具中国特色的形式逐步落地15 4.3第三方服务商:科技与ESG结合创新型产品与服务迭代16 五、风险提示16 图表目录 图1:ESRS整体架构13 表1: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4 表2:三大交易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覆盖的议题6 表3: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披露要求7 表4: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披露要求8 表5: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披露要求9 表6: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披露要求9 表7:创新驱动、供应商与客户披露要求10 表8:员工披露要求11 表9: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披露要求11 表10:反贪污反贿赂披露要求11 表11: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ESG报告指南2.0》主要议题13 一、背景简述 2024年2月8日,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北京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文件《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以及起草说明,就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2月29日,意见征求阶段结束。这是国内交易所首次起草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南,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家交易所发布的《指引》聚焦建立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涵盖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同时设置了过渡期安排及缓释措施。这是交易所在证监会的引导下进行规范可持续发展信息的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5)》,要求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立足我国实际、符合国际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规则体系,明确实施路径,有计划分阶段逐步推广。 表1: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 项目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 文件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征求意见稿)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 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强制披露,鼓励其他上市公司北交所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鼓励其他上市公司披露 披露 披露主体 披露原则财务重要性与影响重要性 报告主体披露时间过渡期 报告主体应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按照本指引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2年(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无此情况 1、首个报告期,可以不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 1、首个报告期,可以不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以进行定化情况,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以进行定 性披露并解释无法量化披露的原因;性披露并解释无法量化披露的原因; 特殊情况2、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若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2、若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 的缓释措务状况的影响,可仅进行定性披露;对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可仅进行定性披露; 施3、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若难以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未来财务状3、若难以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未况的影响,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提供有助于投资者了解相关影响的资料和说明,并明确相关披露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提供有助 的工作计划、进度和时间表 于投资者了解相关影响的资料和说明,并明确相关披露的工作计划、进度和时间表 资料来源: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西部证券研发中心 二、指引解读 《指引》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上市公司对长期资本的吸引力,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指引》总体结构和内容基本一致。 《指引》共设置6章58条,涵盖20个具体议题。 第一章总则,解释了《指引》的制定依据、目标、思路、适用对象、时间范围、原则等一般事项。按照《指引》要求,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属于强制披露范畴。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在披露时间方面,要求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发布时间应与年度报告同时。遵循双重重要性、客观、真实、可靠、可比的原则。 第二章是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确定以“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 —指标与目标”四个方面为核心内容的披露架构。要求披露主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以确保有效履行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识别、评估、管理、监督。 第三章是环境信息披露,涵盖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三个小节。涉及8个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废弃物、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环境事件及处罚、循环经济、能源使用、水资源使用。要求公司披露气候变化对公司战略及业务模式的影响,以及应对方法,证明其在短、中、长期适应气候变化调整战略和业务模式的能力。对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情景分析等气候适应性评估方式、第三方核查或鉴证等不作强制要求。 第四章是社会信息披露,涵盖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创新驱动、供应商与客户,员工三小节。涉及9个议题,包括: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鼓励上市公司披露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的情况。 第五章是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包括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两小节。涉及3个议题,包括: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要求按照不同可持续发展议题及重要性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的情况,以及反商业贿赂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安排和具体实施情况。 第六章是附则和释义,鼓励公司在报告中采用指标索引的方式,展示议题体系。另外,交易所对关键名词进行释义,将差异概念进行对齐。对于过渡期的安排,上交所和深交所要求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也就是说,对于尚未进行信息披露的主体,有两年的准备时间。而北交所对于上市公司仅做自愿披露要求,企业仅需按实际情形披露信息,而没有过渡期和截止时间的要求。 表2:三大交易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覆盖的议题 维度 《指引》小节 覆盖议题 披露方式 《指引》条款 环境 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 定量+定性定量+定性 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废弃物 定量+定性 第三十一条 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 定性 第三十二条 环境事件及处罚 定量+定性 第三十三条 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 定量+定性 第三十五条 能源使用水资源使用 定量+定性定量+定性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社会 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 乡村振兴 定量+定性 第三十九条 社会贡献 定量 第四十条 创新驱动、供应商与客户 创新驱动 定量+定性 第四十二条 科技伦理 定性 第四十三条 供应链安全 定性 第四十四条 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定量+定性 第四十五条 产品及服务安全与质量 定性 第四十六条 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 定量+定性 第四十七条 员工 员工 定量+定性 第四十九条 公司治理 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 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 定性 第五十条 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 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 定量+定性定量+定性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资料来源: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西部证券研发中心 2.1环境信息披露 2.1.1应对气候变化 环境信息披露中,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是为重中之重。《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除按照第二章的规定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外,还 应当进一步披露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对于披露难度较大的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技术要求较高的情景分析等气候适应性评估、以及成本要求的第三方机构核查或鉴证等,不做强制披露要求。其中,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中国特色的披露指标。CCER交易市场于今年1月22日正式重启。 披露内容要点披露力度披露方式《指引》条款 表3: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披露要求 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强制披露定性第二十一条 结合所识别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评估公司的战略、业务模式等对气候变化的 强制披露定性 适应性 第二十二条 情景分析及其关键假设、分析过程等 自愿披露 定性 第二十二条 气候相关风险转型计划、措施及其进展 强制披露 定性 第二十三条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温室气体范围1排放量,温室气体范围2排放量 强制披露 定量 第二十四条 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 自愿披露 定量 第二十四条 碳信用额度的来源与数量 强制披露 定量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机构对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核查或鉴证 自愿披露 定性 第二十四条 分类提供不同范围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参考分类:业务单位或设施,国家或地区来源类型) 强制披露 定量 第二十五条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假设或计算工具,并说明排放量的合 强制披露 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