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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非银支付新规落地

金融2023-12-24王维逸、袁喆奇、李冰婷、韦霁雯、许淼平安证券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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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非银支付新规落地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非银支付新规落地 证券分析师 王维逸S1060520040001(证券投资咨询)袁喆奇S1060520080003(证券投资咨询)李冰婷S1060520040002(证券投资咨询) 研究助理 韦霁雯S1060122070023(一般证券业务) 许淼S1060123020012(一般证券业务) 2023年12月24日 1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核心观点 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非银支付新规落地 1、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呵护银行息差。12月2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招行等多家银行均在银行官网上下调了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今年以来,存款利率下调速度明显加快,我们认为持续承压的净息差水平是引导此次存款利率下调的重要原因,根据央行数据,截至三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水平仅为1.73%,持续位于历史较低位置,考虑到二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提及维护商业银行合理净息差水平以及三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缓解存款定期化长期化倾向”的表述,存款利率的降低有利于持续缓解银行成本端压力。同时,本次存款降息或将是资产端降息的前兆,结合今年6月的存款降息以及8月LPR下调以及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资产端利率的下调或许正在路上。 2、非银支付新规落地,持续夯实顶层制度建设。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非银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从内容上看主要是:1)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均按照业务实质进行归类,强化了发卡机构与客户以及收单机构与商户这一双边逻辑;2)删除2021年征求意见稿关于反垄断部分内容;3)准入门槛方面,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等条件;4)支付规则方面,明确支付业务连续安全可溯源,业务的穿透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在普惠导向和存量格局竞争环境下,利润相对较高的支付衍生业务或将成为破局关键,创新能力和合规意识更为突出的头部机构的竞争优势或将进一步扩大。 3、消金管理办法出台,强化业务分类监管。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总共10章79条,主要涉及到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条件、出资人要求、业务范围、公司治理、内控与风控以及监管指标等方面,特别是在准入标准方面,大幅提升对股东资质的要求,主要出资人是金融机构的,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原规定600亿元),主要出资人是非金融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原规定300亿元),对主要出资人的最低持股比例从30%提升到50%。此外,在监管指标方要求杠杆率不得低于4%,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限制消费金融公司的盲目扩张,引导消费金融公司构建风控能力,具备优秀风控能力的消费金融 公司未来更为受益。22 CONTENT 目录 重点聚焦 •非银支付新规落地,持续夯实顶层制度建设 •消金管理办法出台,强化业务分类监管 •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呵护银行息差 行业新闻 •银行:LPR利率维持不变 •证券:证监会修订发布两项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保险: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支持保险公司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延伸服务链条 •金融科技:数字人民币APP体验升级 行业数据 •市场表现:本周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指数分别变动+0.41%、-3.21%、+0.20%、-5.76%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净投放3060亿元,SHIBOR利率上行 •证券:周度股基日均成交额环比下降7.61% •保险: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环比下降3.50bps 大行再启存款利率下调进程,呵护银行息差 事件:12月2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招行等多家银行均在银行官网上下调了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 (资料来源:各家银行官网,平安证券研究所) 存款挂牌利率 大行存款挂牌利率 2015年10月挂牌利率(%) 22年9月挂牌利率(%) 23年6月挂牌利率(%) 23年9月挂牌利最新挂牌利率率(%)(%) 变化幅度 活期 0.30 0.25 0.20 0.20 0.20 - 三个月 1.35 1.25 1.25 1.25 1.15 -0.10 半年 1.55 1.45 1.45 1.45 1.35 -0.10 一年 1.75 1.65 1.65 1.55 1.45 -0.10 整存整取 二年 2.25 2.15 2.05 1.85 1.65 -0.20 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三年 2.75 2.6 2.45 2.2 1.95 -0.25 定期 五年 2.75 2.65 2.5 2.25 2.00 -0.25 一年 1.35 1.25 1.25 1.25 1.15 -0.10 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 三年 1.55 1.45 1.45 1.45 1.35 -0.10 取息 五年 1.55 1.45 1.45 1.45 1.35 -0.10 定活两便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 协定存款 1.00 0.90 0.90 0.90 0.70 -0.20 一天 0.55 0.45 0.45 0.45 0.25 -0.20 通知存款 七天 1.10 1.00 1.00 1.00 0.80 -0.20 点评:今年以来,存款利率下调速度明显加快,我们认为持续承压的净息差水平是引导此次存款利率下调的重要原因,根据央行数据,截至三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水平仅为1.73%,持续位于 历史较低位置,考虑到二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提及维护商业银行合理净息差水平以及三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增强贷款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缓解存款定期化长期化倾向”的表述,存款利率的降低有利于持续缓解银行成本端压力。同时,本次存款降息或将是资产端降息的前兆,结合今年6月的存款降息以及8月LPR下调以及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资产端利率的下调或许正在路上。 资料来源:工农中建交银行官网,平安证券研究所4 非银支付新规落地,持续夯实顶层制度建设 事件: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 非银行支付机构定义为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根据用户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公司 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明确设立条件并严把准入关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提供小额、便民支付服务为宗旨 末经批准不得从事依法需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不得 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清算业务 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其条款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不得将相关核心业务和技术服务委托第三方处理 妥善保存用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有效的尽职调查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支付账户安全,防范支付账户被用于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内容 完善支付业务规则细则 支付业务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 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具体规则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健全业务管理等制度,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确保支付业务连续、安全、可溯源 支付账户以用户实名开立,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 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国绕服务实体经济,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及风险处置措施等 地方人民政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资料来源:国务院,平安证券研究所) 点评:该条例是我国非银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从内容上看主要是:1)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均按照业务实质进行归类, 强化了发卡机构与客户以及收单机构与商户这一双边逻辑;2)删除2021年征求意见稿关于反垄断部分内容;3)准入门槛方面,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等条件;4)支付规则方面,明确支付业务连续安全可溯源,业务的穿透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在普惠导向和存量格局竞争环境下,利润相对较高的支付衍生业务或将成为破局关键,创新能力和合规意识更为突出的头部机构的竞争优势或将进一步扩大。 消金管理办法出台,强化业务分类监管 ( 事件: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重点内容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安证券研究所) 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3亿元提升至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 货币 新增关键岗位任职人员,要求在风险管理、资金管理、信贷管理等关键岗位上至少各有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 出资人要求 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50%的出资人 金融机构作为出资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要求由600亿元提高至 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且要求监管评级良好。 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营业收入要求由原来的300亿元提高至600亿元,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不低于40%,且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非金融企业作为一般出资人条件相对较低,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不低于30%,且要求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业务范围:区分基础业务与专项业务。基础业务中存款业务新增接受股东所在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存款;借款机构新增境外金融机构股东。专项业务新增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治理: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股权结构、组织形式等, 明确党的建设、股权管理、股东义务、三层一会、薪 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 内控与风控:明确消费金融公司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监管指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不得低于银行最 低监管要求;流动性比率不得低于50%;杠杆率不得低于4%;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点评:《办法》总共10章79条,主要涉及到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条件、出资人要求、业务范围、公司治理、内控与风控以及监管指标等方面,特别是在准入标准方面,大幅提升对股东资质的要求,主要出资人是金融机构的,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原规定600亿元),主要 出资人是非金融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原规定300亿元),对主要出资人的最低持股比例从30%提升到50%。此外,在监管指标方要求杠杆率不得低于4%;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限制消费金融公司的盲目扩张,引导消费金融公司构建风控能力,具备优秀风控能力的消费金融公司未来更为受益。 LPR利率维持不变 事件: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两个品种LPR均与上月水平持平。 (资料来源:央行) 央行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业务统计数据 事件:近日,央行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7.26亿张,环比增长1.09%。其中,借记卡89.47亿张,环比增长1.28%;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79亿张,环比下降1%。人均持有银行卡6.89张,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5张。银行卡授信总额为22.55万亿元,环比增长1.09%,银行卡应偿信贷余 额为8.63万亿元,环比增长0.90%。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2.90万元,授信使用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