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14 2023/24 中期报告 1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RobertDorfman主席 黎文斌ACG,HKACG,CPA 董事总经理 张曾基博士PhD,HonLLD,HonDBA, 太平绅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大壮SBS,OM,太平绅士叶文俊 吴梓坚博士EdD,CA(AUST.),FCPA 王秀玲FCPA 秘书 黎智健CPA 主要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核数师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之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 律师 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总办事处 香港金钟道89号 力宝中心第2期31楼3110室 注册办事处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股份登记处(百慕大总处)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4thFloor,NorthCedarHouse 41CedarAvenueHamiltonHM12Bermuda 股份登记处(香港分处)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公司网站 http://www.heraldgroup.com.hk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2 业绩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之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406,783 808,531 (303,459) (625,598) 103,324 182,933 6,697 5,356 (2,148) (12,817) (7,919) (6,895) (89,558) (102,420) 10,396 66,157 (652) (2,116) 9,744 64,041 (2,116) (20,282) 7,628 43,759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收入3 销售成本 毛利 其他收入 其他亏损净额分销费用 行政费用 经营溢利 融资成本4(a) 除税前溢利4 所得税5 本期溢利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3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综合损益表-未经审核(续)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下各方应占:本公司股东非控股权益 本期溢利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港币千元 8,212 (584) 二零二二年港币千元 44,025(266) 7,628 43,759 1.36 7.28 1.36 7.28 附注 每股盈利7 基本(港仙) 摊薄(港仙) 应付本公司股东的股息详情载于附注6。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港币千元 7,628 二零二二年港币千元43,759 (8,502) (35,420) (874) 8,339 (79)(795) 9,510 (1,171) (874) 8,339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期溢利 本期其他全面收入 随后可重列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香港以外地区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无税项影响) 本期全面收入总额以下各方应占: 本公司股东非控股权益 本期全面收入总额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5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综合财务状况表-未经审核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三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102,035 103,733 188,723 206,992 290,758 310,725 970 988 4,356 2,300 3,140 4,106 299,224 318,119 75,657 80,429 134,666 184,237 151,896 149,443 2,708 947 228,851 170,330 593,778 585,386 附注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8 其他物业、机器及设备8 无形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 流动资产交易证券存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9 已抵押银行结余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6 综合财务状况表-未经审核(续)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三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142,133 148,267 10,000 10,000 5,931 5,806 32,909 32,695 18,135 – 209,108 196,768 384,670 388,618 683,894 706,737 10,397 13,544 35,562 36,249 1,242 1,242 47,201 51,035 636,693 655,702 附注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及合约负债10 银行贷款租赁负债 本期应付税项 应付本公司股东股息 流动资产净额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长期服务金准备 资产净值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7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综合财务状况表-未经审核(续)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三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47,150 47,150 577,051 595,265 624,201 642,415 12,492 13,287 636,693 655,702 附注 股本及储备 股本11 储备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值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值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8 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股本溢价 实缴 盈余账 资本储备 物业重估储备 汇兑储备 中国法定储备 保留溢利 合共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47,150 20,928 53,891 813 43,958 5,156 18,068 452,451 642,415 13,287 655,702 – – – – – – – 8,212 8,212 (584) 7,628 – – – – – (8,291) – – (8,291) (211) (8,502) – – – – – (8,291) – 8,212 (79) (795) (874) – – – – – – – (18,135) (18,135) – (18,135) 47,150 20,928 53,891 813 43,958 (3,135) 18,068 442,528 624,201 12,492 636,693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结余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权益变动: 本期溢利 其他全面收入 全面收入总额 已批准属上一年度的股息6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之结余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9 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续)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股本港币千元 股本溢价港币千元 实缴盈余账 港币千元 资本储备港币千元 物业重估储备港币千元 汇兑储备港币千元 中国法定储备港币千元 保留溢利港币千元 合共港币千元 非控股权益 港币千元 权益总值港币千元 406,394617,07013,770630,840 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权益变动: 44,025 44,025 (266) 43,759 – (34,515) (905) (35,420) 44,025 9,510 (1,171) 8,339 (18,135) (18,135) – (18,135) 之结余47,15020,92853,89181343,958(8,647)18,068 432,284 608,445 12,599 621,044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之结余47,15020,92853,89181343,95825,86818,068 截 本期溢利––––––– 其他全面收入–––––(34,515)– 全面收入总额–––––(34,515)– 已批准属上一年度的股息6–––––––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10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港币千元 63,132(29) 二零二二年港币千元 29,302(34) 63,103 29,268 (539)(15,600)25415,600680 (2,725)(5,483)415,753251 395 (2,163) (2,910)(354)– –(298) (3,376)(474)24,120(32,000)(1,642) (3,562) (13,372) 59,936 170,330 (1,415) 13,733 89,764 (4,297) 228,851 99,200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经营业务 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 缴付税项 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 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款项 购买交易证券之款项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入出售交易证券之收入 投资活动所产生之其他现金流 投资活动产生╱(所用)的现金净额 融资活动 租赁租金支出之资本部份 租赁租金支出之利息部份新借银行贷款所得款项银行贷款还款 融资活动所产生之其他现金流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于四月一日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外币汇率变动之影响 于九月三十日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11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未经审核之中期报告附注 1.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包括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并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获授权刊发。 除了预期会在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会计政策修订外,本中期财务报告已按照二零二二╱二零二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这些会计政策的修订详情载于附注2。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管理层需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作出会对政策的应用和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列报金额造成影响的判断、估计和假设。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估计金额。 本中期财务报告乃未经审核,但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作出审阅。 虽然以比较资料载列于中期财务报告内的有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在该财政年度的法定财务报表,但这些财务资料均取自这些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法定财务报表可于本公司的注册办处索取。核数师已在其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的报告中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 12 2.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一项新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该等修订于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 概无变动对本集团本期间或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之编制或呈列有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无采用于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任何新准则或诠释。 二零二二年六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刊宪香港《二零二二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将最终取消雇主使用其于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下的强制性供款,减少其应付香港雇员的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的法定权利(亦称“抵销机制”)。政府随后宣布《修订条例》将自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转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