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300698)动态点评 / 签订补充协议新增车联网服务功能,参与撰写交通数据要素白皮书 / 2023年12月12日 挖掘价值投资成长 增持(维持) 【事项】 近日,万马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与寰福科技签署了《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当时2022年9月公司与浙江寰福科技签署的《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寰福科技在5年内计划向上海优咔采购1,000万套配套软件产品和服务,根据《MNO产品协议》MNO软件产品定价区间在人民币68~218元之间不等,车联网运维服务价格区间在人民币72~150元内不等。现在2023年12月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对22年的原《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做一定修改,主要是公司在智能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软件(即MNO)的基础上,将提供更完善的车联网运营平台软件,即TOSP(TelematicsOperationSupportPlatform)软件,新增包括车辆管理、用户管理、产品管理、内容管理、CP/SP合作管理、在线商城、支付管理、营销管理、用户画像等功能。进一步,公司提供产品时间“2022年1月1日”修改为“2023年1月1日”,维护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修改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近日《2023交通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白皮书》定稿发布,白皮书是华东数交、深圳智能交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数据宝联合发起及组织编撰的,打造出了交通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应用第一本“新华字典”。万马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有陆续参与制订了其中的“高级别自动驾驶5G网络相关要求”。在2023年8月,上海市车联网协会有发布及实施《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的5G网络性能要求》和《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的5G网络规划建设和验收要求》团体标准,上海优咔也参与了该团体标准的制定。作为车联网行业的重要一员,优咔多年来积极探索,为行业及主机厂客户赋能,在车联网数据安全、网络传输、自动驾驶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发力。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证券分析师:邹杰 证书编号:S1160523010001 联系人:刘琦 电话:021-23586475 相对指数表现 67.34% 51.03% 34.71% 18.40% 2.09% -14.22% 万马科技沪深300 基本数据 总市值(百万元)4766.38 流通市值(百万元)4395.42 52周最高/最低(元)42.30/21.66 52周最高/最低(PE)385.24/67.59 52周最高/最低(PB)13.33/7.30 52周涨幅(%)46.14 52周换手率(%)450.74 相关研究 《针对自动驾驶研发需求,推出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平台产品》 2023.11.20 《盈利能力提升,设立子公司拟拓展全球车联网市场》 2023.10.24 《2025年中国算力有望超300EFLOPS,公司积极布局自动驾驶算力》 公司研究 信息技术 证券研究报告 2023.10.11 《子公司优咔科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助力主机厂提升自动驾驶研发效率》 2023.09.08 【评论】 优咔科技作为车联网行业资深的领军企业,参与撰写了交通行业首份数据要素白皮书,主要基是于自身在车联网行业的服务经验。高级别自动驾驶将会是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优咔科技从根本上降低主机厂自动驾驶算法研发的门槛,提供研发过程中所需要的基本开发环境和配套的仿真、训练工具,助力客户快速建立自研算法能力。优咔科技将平台能力交付给客户,助力车企实现能力内化、自主可控。 随着自动驾驶的级别提高、应用范围扩大,自动驾驶技术正逐步从规则驱动向数据驱动演进,数据量急剧提升,对数据传输、存储、训练等方面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如何挖掘数据要素的价值,如何将数据要素应用到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模型开发,是行业未来面临的挑战。搭建一套基于数据安全的数据闭环体系更有助于高效利用车联网数据要素,助力车企跑通整个数据要素驱动的链路。 万马科技子公司优咔科技在数据传输领域积攒多年经验,已经累计提供10万+的5GSA发卡与连接管理服务,是全球首例车联网5GSA大规模商用案例。同时优咔科技正与运营商、车企合作,在5GSA规模商用基础上,在5GC-V2X技术、边缘计算MEC技术、内容分发网络CDN技术及云端计算等领域不断创新,帮助车企客户在车联网服务、智能驾驶等领域取得竞争优势,提升最终用户的智能驾乘体验。我们维持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3-2025年实现营收5.63/6.76/8.2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为0.69/1.06/1.51亿元,对应PE为69.10/45.27/31.82倍,维持“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 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加剧风险;车联网业务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盈利预测 项目\年度 2022A 2023E 2024E 2025E 营业收入(百万元) 508.73 563.97 676.20 828.62 增长率(%) 2.11% 10.86% 19.90% 22.54% EBITDA(百万元) 51.63 92.30 140.04 197.1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百万元) 30.75 69.72 106.41 151.41 增长率(%) 657.41% 126.74% 52.63% 42.28% EPS(元/股) 0.23 0.52 0.79 1.13 市盈率(P/E) 102.96 69.10 45.27 31.82 市净率(P/B) 7.75 10.09 8.25 6.55 EV/EBITDA 60.44 51.89 33.84 23.62 资料来源:Choice,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分析师申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3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3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5%以上; 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5%~-5%之间;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5%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除外)发布。 本研究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报告之外,绝大多数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 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如需引用、刊发或转载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