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 研究院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中银调研》 ●《宏观观察》 ●《银行业观察》 ●《国际金融评论》 ●《国别/地区观察》 作者:赵廷辰中国银行研究院 梁斯中国银行研究院吴丹中国银行研究院 电话:010–66593776 签发人:陈卫东 审稿:周景彤李佩珈联系人:王静刘佩忠 电话:010–66596623 *对外公开 **全辖传阅 ***内参材料 2023年11月6日2023年第47期(总第502期)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主要看点及解读(一): 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布局绿色发展与金融高水平开放*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下文简称“会议”)是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作委组建后召开的首次全国性的金融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既有针对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制度设计,提出了“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又有紧扣当前形势,聚焦“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风险和金融市场波动”等隐患所做的及时政策安排,是未来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报告从货币、绿色、开放三方面视角,重点解读了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于我国货币政策取向、绿色金融发展、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与影响,并就下一步如何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相关建议。 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布局绿色发展与金融高水平开放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下文简称“会议”)是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作委组建后召开的首次全国性的金融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既有针对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制度设计,提出了“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又有紧扣当前形势,聚焦“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风险和金融市场波动”等隐患所做的及时政策安排,是未来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报告从货币、绿色、开放三方面视角,重点解读了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于我国货币政策取向、绿色金融发展、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与影响,并就下一步如何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稳总量”“优结构”“降成本”三重均 衡 近年来,受中美经贸摩擦、疫情冲击、全球货币政策转向、乌克兰危机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临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金融业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有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从总量看,人民银行运用公开市场操作、降准等方式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带动资金供给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3年9月末, 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达372.5万亿元,是2017年末的1.81倍。其中,向实体经济 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存量为232.78万亿元,是2017年末的1.96倍(图1)。从结构看,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带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先贷后借等方式支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普惠、绿色、科创领域信贷增速连续多年维持在20%以上 (图2)。从价格看,多次调降MLF、LPR等,带动信贷利率稳步下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利率降至2023年二季度末的4.19%,比2017年末下降了152个BPs。 图1:社融及人民币贷款存量变化图2:主要领域信贷增速变化 万亿元 % 40050 30040 30 200 20 10010 2017-12 2018-05 2018-10 2019-03 2019-08 2020-01 2020-06 2020-11 2021-04 2021-09 2022-02 2022-07 2022-12 2023-05 2017-12 2018-05 2018-10 2019-03 2019-08 2020-01 2020-06 2020-11 2021-04 2021-09 2022-02 2022-07 2022-12 2023-05 00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人民币贷款 普惠绿色高技术制造业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研究院 但必须认识到,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仍然存在不足。会议提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因此,金融要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持续发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维持资金总量合理增长,切实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当前经济整体呈复苏态势,但基础仍不稳固,叠加四季度地方债、国债加速发行,市场主体资金需求上升。要确保良好的融资环境,这既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也是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的关键。为此,会议指出“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一方面,货币政策要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障合意的资金供给规模,为实体经济稳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策调控要始终坚守稳健基调,兼顾长期和短期,在强化逆周期调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同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灵活调整政策力度,稳定资金供给节奏,做好跨周期调节,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在避免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的同时为经济的长期发展留下足够的政策空间。此外,要根据需要创新政策工具箱,特别是针对流动性来源短缺、经营压力较大的中小银行,可在流动性补充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例如,推出符合不同层次金融机构需要的流动性投放工具、合理拓宽合格抵 押品范围等,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 第二,持续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助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升级。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绿色产业等发展势头迅猛,在新能源、量子计算、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领域取得明显成绩,经济增长新动能在加速形成,这要求金融继续加大对相关行业的支持力度。为此,会议提出“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金融要提高资金供给的针对性,引导资金持续流向科创、绿色、普惠等关系国家重大战略发展的领域,加大对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积极创新或完善更具针对性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资金引流作用,确保资金精准流入重点发展领域,避免资金空转;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强化业务创新,打造高质量、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模式,确保对相关行业服务的可持续性。 第三,多措并举降低融资成本,更好为实体经济减负。近年来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整体下行,但不少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等资金成本下行速度相对偏慢,资金成本仍然较高。为此,会议强调,要保持“融资成本持续下降”。但考虑到商业银行净息差已达到历史新低(二季度为1.74%),经营压力较大。一方面,可综合运用定向降准、拓宽中小银行市场化融资渠道、发挥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存款利率下行等方式降低商业银行负债成本,缓解银行负债管理压力。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合理调降政策利率,引导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行。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效率、资金周转速度等方面给予企业和居民更多支持,减少非必要收费项目,切实改善企业及居民融资体验,提升其主动融资意愿。 商业银行应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在充分发挥金融体系压舱石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的同时,也要主动抢抓业务机遇、完善服务模式,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一是推动信贷投放规模稳步扩张。在经济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背景下,商业银行应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实体经济资金需求及项目储备情况等,合理安排信贷投放节奏,确保信贷投放速度保持在合理水平,确保与经济增速基本同步,同时避免杠杆过度扩 张,为后续发展埋下隐患。 二是结合重点行业发展谋篇布局,积极抢抓业务机遇。除资金供给外,预计监管部门后续会在产业政策等方面对重点行业给予更多配套支持,相关行业有望持续迎来政策利好。商业银行应提前谋划,除继续加大对已有成熟行业的支持外,在项目储备、资金投向上也要更多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领域及行业倾斜。另外,结合科技创新、绿色行业企业需要及可能出现的多样化需求,综合设计涵盖资金、咨询、保险等多样化、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模式。 三是发挥综合化优势,持续拓宽利润来源。在利率环境整体宽松影响下,商业银行净息差大概率将继续下降,银行利息收入承压,这需要持续拓展非息收入来源。具有综合化经营优势的商业银行,可积极推动行司联动,抢抓更多业务机遇。例如,资管部门、理财子公司、基金等可联合布局资本市场,合理增配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领域资产。另外,可结合后续国债发行等情况变化,适度增配长期限国债,拉长资产久期,提前锁定利息收益。 二、绿色金融由“谋篇”进入“布局”新阶段,助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 会议强调,“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寄予更高期待。 第一,与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表述相比,会议进一步提升了绿色金融的政策地位,表示着我国绿色金融由“谋篇”进入“布局”新阶段。2016年七部委发布通知,首次正式提出“绿色金融”概念。当时绿色金融尚处发展初期,2017年会议便已提及绿色金融,体现了国家对其的重视。由于绿色金融制度架构等尚在搭建,2017年会议表述相对稳健,在提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精准扶贫等要求之后,提出“鼓励发展绿色金融”。2017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表1),政策框架不断完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余额快速增长,目前均已居全球前列。特别是绿色贷款到 2023年9月已达28.58万亿元,近两年来增速明显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图3)。当前, 发展绿色金融的条件更加充分,而且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必要性更加迫切。因此,会议要求要将更多资源用于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首次将绿色金融做为“五篇大文章”中的第二篇,体现了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表1:2017以来中国绿色金融领域主要政策 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17年3月 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对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产业等作出界定,规定了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 2017年6月 环境保护部、证监会 《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 作的合作协议》 旨在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2018年7月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 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定量指标包括绿色贷款相关的余额占比、份额占比、绿增量占比、同比增速、不良率5项,其评价结果纳入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考核 2020年12月 生态环境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对碳市场建设的责任部门、气体覆盖范围、碳交易主体等做出规定,标志着我国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开启。2021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三项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碳市场运行规则 2021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绿色债券分类标准统一的重要文件,在统一国内绿色债券项目标准、提升可操作性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面均体现了积极意义 2021年5月 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 色金融评价方案》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设立定型和定量指标及其权重,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激励 2021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拉开了中国绿色金融标准编制序幕,填补绿色金融行业标准空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助力识别、量化、管理相关金融风险等。《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明确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