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 研究院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中银调研》 ●《宏观观察》 ●《银行业观察》 ●《国际金融评论》 ●《国别/地区观察》 作者:李佩珈中国银行研究院 平婧中国银行研究院电话:010–66594312 签发人:陈卫东 审稿:周景彤 联系人:王静刘佩忠 电话:010–66596623 *对外公开 **全辖传阅 ***内参材料 2023年11月6日2023年第48期(总第503期)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主要看点及解读(二): 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层次、差异化金融体系*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下文简称“会议”)是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作委组建后召开的首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既有针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制度设计,例如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又有紧扣当前形势,聚焦“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风险和金融市场波动”等隐患所做的及时安排,是未来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报告从金融结构优化视角,解读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结构优化的相关要求与影响,并就下一步如何落实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议。 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层次、差异化金融体系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下文简称“会议”)是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作委组建后召开的首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既有针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制度设计,例如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又有紧扣当前形势,聚焦“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风险和金融市场波动”等隐患所做的及时安排,是未来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报告从金融结构优化视角,解读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结构优化的相关要求与影响,并就下一步如何落实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议。 一、完善机构定位,构建多层次、差异化、专业化金融机构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金融大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银行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位居世界前列。从金融机构数量看,2020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已达到4593家,仅次于美国银行业家数(5156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 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为代表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增长,由2015年的395家 增加至2020年的455家,理财子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现“从无到有”的发展。 2023年10月末,理财子公司数量增加至31家,相比2019年增加了11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达到5家(表1)。 相比金融总量问题,当前金融结构不均衡、金融供给质效有待提高等问题更为突出,这既表现为资金结构过于偏向于传统产业,对新兴产业支持不足,也表现金融市场结构的“失衡”(间接融资规模偏大而直接融资发展不足),还表现为金融组织结构的差异性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强。一是政策性金融的内涵与外延发生变化。目前,政策性银行现在面临的市场环境、任务和经营条件,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原有政策性业务实际上已逐步成为商业性业务。二是大、中、小金融机构同质性强、差异化不足。国有金融机构大而不强。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对象、金融产品、服务模式高 度雷同,跨区域经营现象突出。三是个别金融机构,例如安邦保险偏离保险主业、无序发展,风险隐患不断增多。造成金融机构乱象增多的原因较多,包括前期市场准入过度宽松、股东结构混乱、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等。 表1:中国金融机构体系构成及变化 类型/数量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银行业金融机构 4261 4398 4532 4571 4595 459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1373 1504 1623 1674 1687 1691 非银行金融机构 385 412 437 444 451 455 其他机构 2 2 2 1 1 1 理财子公司 0 0 0 0 9 20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0 0 0 0 5 5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研究院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完善机构定位”。其中,“大型金融机构要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这是首次对大型金融机构的功能及定位做了明确。过去一段时间,各界对大型金融机构定位有过一些争论,部分观点认为,银行集中度升高会导致银行过于垄断,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进而造成“大而不能倒”问题。另一部分观点则认为大型金融机构具有综合化和国际化优势,通过在境内外市场、非银行板块配置金融资源,可有效分散金融风险,并有助于提升监管效率1。从我国实践来看,近年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2资产集中度大幅降低,其占银行资产的比重由2008年的51%降至2018年末的35.5%,我国商业银行已充分竞争 (图1)。事实上,与荷兰(87%)、法国(81%)、日本(49%)、英国(49%)及美国(43%)相比,当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产集中度已明显较低(图2)。这需要我们跳出一些西方人士认为“中国银行业是垄断行业”的简单认识,从市场实际情况、中国国情去重新认识中国大型商业银行的作用及改革方向。 1可参阅陈卫东、熊启跃,“银行集中度国际经验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21年第6期 2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图1:大型商业银行资产集中度及变化 1800000 1600000 1400000 1200000 100000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820112014201720202023-09 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左,亿元) 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重(右,%)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研究院 图2:2018年主要国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集中度对比 资料来源:转引自“银行集中度国际经验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21年第6期 特别值得注意的,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大型银行在推动宏观逆周期政策的落实及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大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力度明显加大,其占银行业资产的比重回升至2023年9月末的41.6%。本次金融工作会议对大型金融机构定位的定调表明,我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应与我国银行业独特的组织结构、治理体系、竞争格局相适应,旨在走中国特色的银行业改革发展之路,这是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会议还提出,“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这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准入范围和经营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事实上,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偏离了服务中小企业的初心。再加之个别中小银行治理体系和内控体系不够健全,中小银行风险事件呈多发态势。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显示,2022年四季度共有3994家银行机构参与风险评级,8-D级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共计346家,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机构改革的最新表述,将对银行业机构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大型金融机构迎来政策支持的机遇期,但也意味着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大的社会责任,需要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薄弱环节方面做出更多努力。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也将在特色经营、规范发展迎来新的契机。 未来,中国金融业要按照上述要求,切实打造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以实现差异发展和错位竞争。一是大型商业银行要发挥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主力军”和金融风险防范“稳定器”作用,通过“做优”实现“做强”。大型商业银行要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已任,加大对事关经济增长新动能领域的信贷投放。另一方面,政策上也要鼓励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提高综合化经营程度,助力其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当前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大多为混业经营,我国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大型国有银行提高综合化程度。二是强化属地经营,鼓励中小银行做精、做专,更好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强化中小银行机构准入,优化大中小银行分类方法,对符合监管导向的中小银行,统一实施更为简化和优惠的监管政策,例如,实施更优惠的存款准备金利率等。三是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股权结构。有效的治理体制是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获得公众对金融体系信任、保障经济体系稳健运行的必要条件。未来,应进一步强化中小金融股东准入资质管理,同时加大对股权结构、投资主体的穿透,强化信息披露等。四是厘清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业务边界,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政策性金融是实现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结构改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变化,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推进基建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国际合作、重大关键产业转型中的 支持作用,强化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差异化考核,加快推进“分类分账”考核改革。 二、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我国已拥有全球第二大规模的股票、保险和债券市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时期,各种快速涌现的新兴产业模式对于资金的数量和结构等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建设高效运行的资本市场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会议提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对比历次全国金融会议对于资本市场的表述,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再次被强调。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以及“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等概念首次被提及。 注册制改革历经十年的探索。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2020年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到2023年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最终发布实施,注册制改革的顺利实行标志着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了更为优质的融资环境,使那些具有前期资金投入大、风险高的科创类企业能够获得更为广泛的资金支持。 图3:沪深股市IPO筹资金额(亿元)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 2021-01 2021-05 2021-09 2022-01 2022-05 2022-09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行研究院 目前来看,注册制的全面推广取得了初步成果。截止2023年10月,A股共有5308 家上市公司,较2021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于该月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 册制)增长16.9%,市值达到78.4万亿元。IPO规模从2021年的月平均445.9亿元增 长至2022年的475.3亿元(图3),分板块看,创业板2022年、2023年两年共新增上市公司332家,居各板块之首(图4)。以科创板为例,代表未来科技发展基石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公司所占比例达到42.9%(图5)。 图4:2022-2023年各板块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图5:科创板上市公司行业分布 350 300 250 200 150 单位:家 281551 单位:家 332 302 235 243 100 33 85 341 118 168 50 0 科创板沪市深市创业板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服务业数字创意产业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行研究院 以注册制改革为引导,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建设不断深入,一系列活跃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不断推出。2023年以来,针对资本市场资金供需不平衡、部分资金利用效率低以及重点领域资金触达不及时等问题,有关部门颁布了包括阶段性收紧IPO、引导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入市,以及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等一系列政策。 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也为大型商业银行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