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6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义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2,702,220,356.28 -11.01 8,390,942,022.48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118,904.35 83.52 337,418,224.98 -2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4,397,669.45 209.50 255,924,690.41 -45.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17,529,356.06 112.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77.78 0.18 -21.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77.78 0.18 -21.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增加1.28个百分点 3.03 减少1.02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23,200,339,477.82 21,860,417,031.02 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117,784,329.28 11,042,464,641.94 0.6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718,664.17 10,445,656.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044,929.85 69,013,227.9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280,192.13 2,280,192.1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367,088.42 8,717,676.5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804,326.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2,794.07 2,478,100.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002.19 643,203.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54,946.06 -12,724,818.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87,275.11 -164,029.49 合计 31,721,234.90 81,493,534.5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说明: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农网还贷政府补助、移民迁建补偿、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 2.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电网资产拆迁补偿收益。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实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83.52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自发水电量同比上升,外购电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20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45.69 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主要系按权益法确认的联营企业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以及电解锰业务受市场行情影响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112.85 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加,主要系支付税金同比减少及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比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77.78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自发水电量同比增加,外购电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77.78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3,83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2,759,045 13.74 0 无 0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3,648,628 8.04 0 无 0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1,108,331 6.33 0 无 0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1,000,453 5.81 0 无 0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国家 98,208,000 5.14 0 无 0 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5,587,556 2.91 0 质押 38,743,500 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5,043,397 2.88 0 质押 43,988,750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7,977,679 2.51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46,837,500 2.45 0 无 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730,551 2.39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62,759,045 人民币普通股 262,759,045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3,648,628 人民币普通股 153,648,628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1,108,331 人民币普通股 121,108,331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1,000,453 人民币普通股 111,000,453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98,2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8,208,000 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5,587,556 人民币普通股 55,587,556 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5,043,397 人民币普通股 55,043,397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47,977,679 人民币普通股 47,977,67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46,83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6,837,50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5,730,551 人民币普通股 45,730,5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之控股子公司。(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对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的管理;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全资子公司。(3)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临2023-049号)。2023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30,600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7.77元/股、最低价格为7.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95,185元(不含交易费用)。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计划从2023年9月28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资 金来源为长江电力自有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3-050号)。 (四)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秀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秀山供电”)已与重庆市秀山三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润矿业”)的用电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确认三润矿业尚欠电费1,300余万元,并明确了分期还款计划。三润矿业 未按约定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秀山供电申请执行拍卖三润矿业抵押物。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三润矿业已累计归还571万元欠款,上述抵押物拍卖由于成交人悔拍,导致最终未能成交,秀山供电正在与法院沟通下一步处置计划。 (五)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永川区松溉、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建成投产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实施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出资1.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7.82亿元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为200MW/400MWh,储能电池为磷酸铁锂);综合能源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投资不超过4.0亿元实施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200MWh,储能电池为磷酸铁锂)。报告期内,上述独立储能电站已正式全容量并网投产。本次投资建设的独立储能电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能源体系建设导向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为2023年重庆市级重点项目,也是重庆市首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是公司战略聚焦储能业务新赛道、集中资源实现储能项目落地的有力举措,为后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