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6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鹏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2,887,254,907.65 6.85 8,101,850,617.85 -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182,960.56 -49.63 383,213,692.68 1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6,987,965.60 -52.22 346,947,867.02 1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15,006,332.71 -0.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50.00 0.20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50.00 0.20 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 下降1.41 个百分点 3.40 上升0.37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24,344,907,024.54 23,537,179,468.07 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266,439,467.33 11,163,745,720.05 0.92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依据该文件,公司收取的固定返还比例的农网还贷资金属于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将2023年前三季度计 入当期损益的农网还贷资金政府补助金额为41,201,996.78元,列入经常性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9,894.04 20,086,833.62 注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377,149.70 21,962,559.74 注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0,739,919.11 -6,586,816.31 注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5,817.45 4,449,896.43 注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34,232.88 注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51,499.08 1,769,051.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7,777.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803,838.18 7,131,414.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4,553.76 -53,704.51 合计 17,194,994.96 36,265,825.66 注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处置220KV京东方变电站剩余部分工程资产获得的处置收益,下属全 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和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获得的线路资产拆迁补偿款。 注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移民迁建补偿、储能电站建设补贴资金以及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以及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综合保税区扶持资金。 注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奥特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主要系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息。 注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主要系收回应收账款,转回以前年度单项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49.63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自发水电量同比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5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3.5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售电量和购销价差同比增加、储能项目和电动重卡充换储用一体化等综合能源项目盈利能力逐步释放以及按权益法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25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50.00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自发水电量同比减少。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50.00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1.1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售电量和购销价差同比增加、投产运营的储能电站和电动重卡充换储用一体化等综合能源项目盈利能力逐步释放以及按权益法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上升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1.1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5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6,957,434 14.48 0 无 0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3,648,628 8.04 0 无 0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1,108,331 6.33 0 无 0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1,000,453 5.81 0 无 0 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0,000,000 5.75 0 无 0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国家 98,208,000 5.14 0 无 0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7,977,679 2.51 0 无 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730,551 2.39 0 无 0 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3,137,793 2.26 0 无 0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0,530,783 2.12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76,957,434 人民币普通股 276,957,434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3,648,628 人民币普通股 153,648,628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1,108,331 人民币普通股 121,108,331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1,000,453 人民币普通股 111,000,453 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00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98,2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8,208,000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47,977,679 人民币普通股 47,977,679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5,730,551 人民币普通股 45,730,551 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3,137,793 人民币普通股 43,137,79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0,530,783 人民币普通股 40,530,78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系长江电力控股子公司,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对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的管理;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全资子公司。(3)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回购事项完成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 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临2023-049号)。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951,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回购的最高价为8.04元/股、最低价为6.90元/ 股,回购均价为7.7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6,004,657.43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 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临2024-053号)。 (三)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及权益变动情况1.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临 2023-050号),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即2023年9月28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