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平安证券]: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减持新规细则出台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减持新规细则出台

金融2023-10-08平安证券X***
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减持新规细则出台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减持新规细则出台 平安证券研究所金融&金融科技研究团队 王维逸S1060520040001(证券投资咨询)袁喆奇S1060520080003(证券投资咨询)李冰婷S1060520040002(证券投资咨询)韦霁雯S1060122070023(一般证券业务)许淼S1060123020012(一般证券业务) 2023年10月8日 0 核心观点 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减持新规细则出台 1、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政策保持定力。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此次 货币政策例会政策基调变化不大,凸显政策定力。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经济判断较二季度更偏积极,表示内生动 力增强,但需求不足的表述继续保留,同时强调政策“持续用力”“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预计货币政策基调短期不会出现太大变化,流动性仍将保持合理充裕。地产政策方面,本次例会表述更为详尽,强调差异化推进住房信贷政策,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2、减持新规细则出台,助力活跃资本市场。9月26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交所同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本次通知是对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明确了破发、破净的判定标准, 设置了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要求,提高大股东减持条件,有助于减少短期操纵股价风险,更好评估公司财务状况。减持新规自公布以来有效引导股东减持行为,据证券日报统计,新规发布以来深市已有近60名不符合减持条件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要股东终止减持计划,35家沪市公司的重要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长期来看,减持新规有望引导上市公司提升分红比例和经营效率,进而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自7月24日政治局会议明确“要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后,证监会等部门就一系列资本市场政策作出优化调整,预计未来更多活跃资本市场政策将逐步落地,政策氛围持续向好。 3、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出炉,规范销售全流程。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管理办法》正式稿与此前征求意见稿表述差异不大,进一步优化部分表述,全面规范保险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行为,明确多角度提升保险产品适当性,建立产品和销售人员的分级管理机制。短期内《管理办法》的出台可能倒逼保险行业加速改革、增加合规成本,近年来头部险企代理人队伍改革初见成效、影响相对较小、将更具优势。长期来看,《管理办法》将加速保险行业销售渠道提质增效,提升代理人队伍的专业素质与产能,助力险企信任度的提升。 2 CONTENT 目录 重点聚焦 •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政策保持定力 •减持新规细则出台,助力活跃资本市场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出炉,规范销售全流程 行业新闻 •银行: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证券:证监会修订两项证联网规定 •保险:前8月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3.87万亿元,同比增长11.88% •金融科技:央行表示激发支付行业持续发展动力 行业数据 •市场表现:本周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指数分别-0.78%、-2.94%、-3.80%、-0.37%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净投放11570亿元,SHIBOR利率上行 •证券:周度股基日均成交额环比上周增长7.87% •保险: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环比下降0.25bps 1 重点聚焦 金融与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召开,政策保持定力 事件: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 经济定调 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放缓,通胀仍处高位,发达国家利率将持续保持高位。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动力增强,但仍面临需求不足等挑战。与二季度相关表述相比,新增“发达国家利率将继续保持高位”,将国内经济“但内生动力还不强”转变为“动力增强”。 货币政策 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搞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与二季度相关表述相比,在“搞好跨周期调节”基础上修改为“搞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 通胀水平 增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有效带动激发民间投资。促进物价低位回升,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与二季度相关表述相比,明确当前物价水平偏低。 汇率水平 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综合施策、校正背离、稳定预期,坚决对单边、顺周期行为予以纠偏,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与二季度相关表述相比,增加“校正背离”“坚决对单边、顺周期行为予以纠偏,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表述。 房地产 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调降首付比和二套房贷利率下限,推动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落地见效,加大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平安证券研究所) 点评:此次货币政策例会政策基调变化不大,凸显政策定力。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 经济判断较二季度更偏积极,表示内生动力增强,但需求不足的表述继续保留,同时强调政策“持续用力”“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预计货币政策基调短期不会出现太大变化,流动性仍将保持合理充裕。地产政策方面,本次例会表述更为详尽,强调差异化推进住房信贷政策,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 设等。 1 重点聚焦 减持新规细则出台,助力活跃资本市场 事件:9月26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交所同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 严格定义破发、破净、减持判定标准: 破发: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破净: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 二级市场减持: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规范股东减持行为: (资料来源: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证券日报,平安证券研究所) 沪深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以下统称分红不达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本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应当对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进行判断;不存在有关情 从严监管减持行为: 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违反本通知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形的,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点评:本次通知是对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明确了破发、破净的判定标准,设置了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要求,提高大股东减持条件,有助于减少短期操纵股价风险,更好评估公司财务状况。减持新规自公布以来有效引导股东减持行为,据证券日报统计,新规发布以来深市已有近60名不符合减持条件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要股东终止减持计划,35家沪市公司的重要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长期来看,减持新规有望引导上市公司提升分红比例和经营效率,进而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自7月24日政治局会议明确“要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后,证监会等部门就一系列资本市场政策作出优化调整,预计未来更多活跃资本市场政策将逐步落地,政策氛围持续向好。 1 重点聚焦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正式出炉,规范销售全流程 事件: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安证券研究所)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重要内容 划分销售前、中、后三个阶段,全流程管理保险销售行为: 保险销售前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为订立保险合同创造环境、准备条件、招揽保险合同相对人的行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宣传管理制度,应明确产品、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应加强保险销售渠道业务管理。 保险销售中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与特定相对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沟通、商谈,作出要约和承诺的行为。保险公司应当了解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承担能力等信息,确定投保人可以购买本公司保险产品的类型和等级范围,禁止强制搭售等方式。 保险销售后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履行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附随义务的行为。长期险销售人员离职后应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成的30日内明确通知投保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业务档案、会计账簿等信息。 四个角度提高保险产品适当性: 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 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发现投保人不适合某款保险产品时,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 要求销售过程中,投保人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保存的形式,签署或者确认投保声明、投保提示书、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等文件,以及监管规定的相关文书材料。 点评:《管理办法》正式稿与此前征求意见稿表述差异不大,进一步优化部分表述,全面规范保险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行为,明确 多角度提升保险产品适当性,建立产品和销售人员的分级管理机制。短期内《管理办法》的出台可能倒逼保险行业加速改革、增加合规 成本,近年来头部险企代理人队伍改革初见成效、影响相对较小、将更具优势。长期来看,《管理办法》将加速保险行业销售渠道提质增效,有望持续改善过去保险销售乱象和粗放式经营的模式,提升代理人队伍的专业素质与产能,助力险企信任度的提升。 2行业新闻|银行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事件: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多部门决定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一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二是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新增符 合要求的证券公司作为参与主体,为“南向通”“北向通”个人客户提供投资产品及相关服务。三是扩大“南向 通”“北向通”合格投资产品范围,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